国外的一篇小说《人都是要死的》,书中的主人公——雷蒙·福斯卡因为偶然得到了一种不死药,获得了一个不灭之躯。之后,他就随心所欲地做他自己想做的事,反正他知道自己是不会死的。但也因为他的不死,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失去了爱情。久而久之,他厌倦了这种生活,也感到非常的孤单。于是,他又想去死,可又死不了。最后的结局相当凄惨:他孤零零的一个人走在荒漠上,去寻找死路。
不是吗,如果知道可以不死,不就可以为所欲为,嗜好抽烟者可以拼命地抽,喝酒者没有节制地喝,荒淫无度者可以尽情地贪恋酒色,可以不思进取,可以浑浑噩噩,可以不珍惜,可以颓废,可以……如果没有了死亡,一切都将不再重要,理想与追求,爱情与婚姻,幸福与痛苦,快乐与悲哀,荣耀与耻辱,等等等等,因为在无限的生命中,它们都可以重复,可以重来。
草会枯,花会谢,每个生命都有其尽头。然而,花谢了,还会再开;草枯了,还会再荣。而我们至爱的亲人去了,却再也无法回来。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有血有肉的我们无法不表示哀痛,这也是人之常情。然而,假若我们明白人之老去亦如日升日落潮涨潮落那么自然,假若明白生死本是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天运,也许我们就会豁达很多,就会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来对待死亡。
海德格尔说:人要向死而生。因为,每一个人注定的结局就是无可逃避的死亡,所以人必须面对死亡的终结来生活。理解了死,才能理解了生;理解了人生的有限,才能正确地对待死。这种“向死而生”的哲学不失为以一种大彻大悟的客观求实的心态来生活。这是西方人的生死观。
庄周以浮生为梦,认为人生如一场梦,洒脱地将死看做是做梦一样,还可以“化为蝴蝶”,将恐怖的死亡完全化为了光明美好的事物。“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大觉而后知此大梦也!这样的思想,这样的胸襟,真乃万古之人不及也!以至庄子在死了老婆之后,亦还能鼓盆而歌。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陶渊明也是豁达的。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交还给大自然,化作山脚下一抔黄土,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谁也奈何不了这样的命运。
“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人生短促,岁月如流。正是因为要死,才会让我们在如此漫长的岁月里始终感觉到生命终点的压迫,才会因逝者如斯而格外珍视生之每一瞬每一刻每一事每一物。因为知道死亡就站在路的尽头用复杂的目光望着我们,才会逼迫我们去作更多的追求,付出更多的努力,让这如白驹过隙的光阴过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因为生命有涯,才会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善待一切,使人的一生充满了希望与梦想,有爱,也有恨,有微笑,也有眼泪。
路有终点,才会有走完的决心与勇气;而永远没有终点的路,我想再坚强再果敢的人也不敢去尝试。即使尝试,没有了终点,那么行走也就失去了意义。
正是因为死亡才让我们的一切变得有意义,变得很可宝贵。
所以,死是珍贵的!
最后,福斯卡不也终于明白:不死,是上天对他最大的惩罚,而且这种惩罚再也没有尽头。
又想起一个笑话。说的是古时有一个叫王元美的人。有一次他去参加宴会,来客中有一个人大吹大擂说他最会算卦,于是其他人都争着请这个人给自己算卦。王元美听得不胜其烦,冷冷地说:“要说算卦吗,我也会,而且一算必应,还不用像他算起来那么费事。”大家又争着请他算卦。王元美指了指所有人说:“我算定了,在座的每个人将来都是要死的。”
看来,人都是要死的,这是上帝最初的安排,也是最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