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 作者:王夕 我上小学那年,你在我隔壁教室,我知道你是老师眼里最头疼的孩子,被老师关在柜子里,你一下子蹦了出来,结果老师就早产了。从那时候我就被告诫不要和你说话。 上初中的时候,你又在我的隔壁教室,那时候你已经高出我一个头,总是能把白色的校服穿得很好看,干净的脸上有很好看的眼睛,那时我能想到的形容词也只有这样了。那时候的我没有飘逸的长发,瘦到在风里站不稳一样,一个夏天穿着单调的棉布裙,这样毫不起眼的我让你看在眼里。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你的字迹并不像人那样好看,很简单的几句话。于是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开始了大人们口中的早恋。 春天的时候,乡下的路上有一片大大的油菜田,花开的时候一片金黄。你会经常跑到那里,摘一束湿漉漉的油菜花插在玻璃瓶里,放在我的桌子一角,后来也会有牡丹、桂花、菊花,或者叫不上名字的野花。那个玻璃瓶摆在桌子上两年,我保护得小心翼翼,毕业典礼那天班里乱成一团,前面的一个女生只轻轻地一挥手,就听到刺耳的一声,我还记得你最后一次放进的是白色的牡丹。矫情一点地说就是我还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趴在你的肩膀,明明很瘦弱,那时却觉得宽厚,是因为这样吧,我哭了很久。你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这个瓶子早就该换了,又怕你说我喜新厌旧,这下可以名正言顺地换掉它。其实我想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再不会有这样的日子在我们的生命里。 我们认识的第三年,你搬到了另一个城市。你写来的第一封信,被我用相框裱了起来放在桌子的最底层,天蓝色的信纸上你写了一句话。你说,无论如何,我要将爱情进行到底。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你的信,因为怕影响你学习,所以我假装生气。你说学校门口有个邮箱,很方便所以才会每天都寄信的。结果高中毕业,在那一摞厚厚的书本里,有一半会是发黄的信封。高二暑假,我去你在的城市找你,你带我去了你的学校,是郊区一个有些偏远的地方,学校门口是条小胡同,我并没有看到邮箱。你有些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后脑勺上说,因为这样才能觉得还像之前那样每天都能和你说话。 高三那年,成绩开始莫名地下滑。本来和妈妈说好要复读的,你却坚持让我不要放弃,最后我报了一所很喜欢的北方大学,我知道你喜欢南方,那个暑假我们谁都没有提起关于升学的问题。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你是在下午三点出现在我家楼下的,像个孩子一样笑容明亮,用力挥了挥手里的东西,我隐约看到“通知书”几个大字。你说,我觉得北方其实更适合我。我狗血地抱住你,趴在你的肩膀哭了。我以为这是结局,那时我们都以为。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六年,我们一起坐火车去另一座城市上学,我想起看到过的一句话,所谓爱情就是愿意陪你坐火车的人。其实是多么庸俗的爱情句子,我却因为这句话兴奋了很久,更新成了个性签名。那所大学有漂亮的图书馆,你会在星期一的早上帮我占靠窗的位子,放上两杯咖啡然后等睡眼惺忪的我出现。阳光经常照进来,我抱着书靠在你身上能睡一个上午。 我们的第七年,你在学校操场上点了心形蜡烛,我记得抱着十一朵玫瑰的你,那么恶俗的情节,我还是在周围女生羡慕的声音和男生起哄的欢呼里,走到你的身边,那时你把我抱得那么紧。七年之痒,像是爱情里一场施了魔的劫难,在我们的感情里,她不起一丝波澜。大三下学期,因为想找工作,所以忙着各种考试。我是没有任何野心的人,安于现状,最大的野心就是和你结婚。你说想要考研。其实高三暑假,每个人都以为你报了南方的那所重点大学,可是报名表当天被你压在了抽屉底部。这些,在很久后被你当笑话一样说了出来。虽然你总会说,是金子总会发亮,我还是愧疚了这么久,所以在你说打算考研时我从宿舍床上一下跳起来说绝对举双手支持,末了还加了句,好啊好啊,咱们把硕士博士之类的证都搬回家吧。你揉了揉我的头发,一脸宠爱。 大四开始没多长时间,我就开始四处找工作,而你则埋头于考研的事。有时深夜回到宿舍,太累的原因翻来覆去睡不着,拿起手机对着你的号码发呆,怕影响到你休息,每次又把手机塞到枕头下。找到第一份工作,我兴奋地第一个想要告诉你,你关机,我才想到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你的电话了。我去你学习的教室看到你和她在讨论什么,我把水果放在教室的后头写上了你的名字,悄悄地退了出来。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对着电脑发呆,你说最近忙,所以可能忽略了我。我笑笑说让你好好照顾自己。末了你说她是你导师的女儿,也要考研才一起上课。很久以后总是会想,如果没有她,我们是不是可以走得再远一点。还是我哪里出了问题,让你突然不想要继续牵起我的手。 我们在第九年分开。我一直以为在经历了时间、距离、变迁后依然握紧的手是放不开的,那么是不是九年的时间只是巧合,只是碰巧在那些年里你没有爱上别的人?那些天我因为实习工作忙得不可开交,还是坚持每天去你的教室送饭,我知道你认真起来是顾不上照顾自己的。后来你说心疼我跑来跑去,说什么也不让我继续送饭。我才发现原来你连谎言都说得没有一点瑕疵,所以我宁愿相信你是真的心疼我。入冬那天下起了雪,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怀里揣着的灰色围巾是立秋那天开始织的。我看到从楼上下来的你牵着另一个人的手,我不记得那天你说了什么,可能是天太冷,沿着大街哭到后来觉得眼睛快要结冰了,然后就怎么也哭不出来了。在公司楼下的大大的反光玻璃里,我看到被淋成雪人的自己,异常狼狈。 听说你们一起考上了南方那所你曾为我所放弃的大学的研究生,听说你也经常给她送花,听说你陪她逛街吃饭看电影,听说你在学校广播室对她说生日快乐,总是听到你有多爱她。我在想,是不是对每一场恋爱,你都投入那么多?我留在这座城市,我以为我能留住你给的记忆也是好的,因为我总是以为我其实比想象中还要爱你。街角是家老音像店,我总是猜测老板是个怎样的人,才会每个清晨反复很多遍地放着陈奕迅的《十年》。那时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一个年头。 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你,还有你身边贤惠的妻子,大家都争抢着罚你酒,埋怨你结婚竟然不通知大家,我也跟着大伙笑得没心没肺。谁会愿意相信,我留在这座城市朝九晚五地生活只是为了留住你给的记忆,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那些想法的真实性了。你还在忙着轮番敬酒,到我面前的时候,在吵闹的包间里,我听到你说,我想你了。你的声音很快被湮没,我恍惚是那杯酒醉了你的回忆还是醉了我的耳,怎会如此不真实。我难过的是竟然没有了一丝动容,只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就忘了提醒自己,我是真的爱着你。 在每个睡眼惺忪的清晨,我依旧能听到陈奕迅的声音。偶尔路过一家熟悉的咖啡店,要想很久才能记起那是我们从前爱去的。我从少年开始的美好时光,一年一度的油花菜,我们跟着时间的流逝,呼呼地奔,一去不返了。我在我身边,三年、七年还是九年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一辈子,我又怎么守着一座城市以为那是你。所以,亲爱的,时间那么漫长,我终于忘记我还爱着你。 我依然感激你陪我走过的那些年,至少成全了我的近乎偏执的爱情,我爱得,奋不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