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根据具体的原因来判断,有些情况是能够要回彩礼的,有些情况可能要不回来,如果是双方能够协商好退还彩礼的事宜,那就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据悉林先生和陈女士经媒人介绍后认识没多久,两个人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就举办了订婚仪式,彩礼金额是88.8万元,置办酒席花费18万元,香烟糖果4万元,加上见面礼黄金12万元,改口红包7.3万元,媒人费3万元,总花费是133.1万元(这些都是男方家出钱),因为没到法定年龄所以没有领证,订婚后在一起同居一年,后因性格不合提出分手,男子起诉要求解除婚约并且返还彩礼,最终法院审理判决女方返还彩礼80万元,其它的金器首饰等无需返还。
看到这数字是不是很震惊?不禁让我感叹,这就是有钱人的排场吗?彩礼的费用都高达88.8万元之多,换做是普通人家,干脆让儿子打光棍算了,光是一个婚礼就花费了一百多万,我们普通人,奋斗一辈子可能都存不下来这笔钱啊!
那如果同居又分手了,这彩礼能要回来吗?这个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像新闻中的这两位当事人,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只在一起生活一年,这种情况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而彩礼不用返还的情形如下:
1、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同生活。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其实不管这彩礼钱能不能要回来,都是有损失的,只是说要回彩礼能够减少一点损失,但是这期间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是金钱没办法衡量的,所以结婚要慎重,要考虑周到,不能一时心血来潮就做了决定,两个人有感情基础才是最重要的,不然结婚了在遇到问题闹矛盾的时候也很容易分道扬镳,不仅到最后人散了,还成为邻里街坊茶余饭后的闲谈,让人看了笑话,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