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电子支付正名,它绝对是良性促进消费。
为什么这么说呢,消费是普通人需求的一种表现。而消费需求一般是取决一个人的当前收入,简单点说就是你本身有多少钱。电子支付只是一种更便捷的支付手段,而并不会改变一个人原有的财富和欲望。举个例子,一个普通人在没有电子支付的时候,买不起一个两万块钱的名牌包包,这个情况并不会因为这个人开通一个网银或者注册了一个支付宝,她就有经济能力支付一个两万块钱的名牌包了。败家我们一般默认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这样的消费超出一个人能力范围,我们才称之为败家,所以败家不是因为支付方式产生的。
相反电子支付促进了良性的正常消费, 找错钱,收到假钞的事情在电子支付这边基本为零;出门再也不用带着厚厚的钱包了;随时随地扫一扫就支付,是中国现代人超酷的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