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岚在吃田螺的时候,被个田螺小伙子碰瓷了。
不同于人类,田螺小伙子碰瓷的方式相当直接了当:走到目标面前咚一下就倒地不起,丝毫不在意路边摊地上长久积累的油污。秦岚瞪他,他瞪回去;秦岚想跑,他拽人家裤腿;秦岚想报警,他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趁对方愣神的机会一把抢过手机,再直直倒在地上,好像刚才根本没起来过。
秦岚没办法了:“说吧,要多少钱?”田螺小伙子白他一眼:“你吃了我的本体,就要把我带回家。”“什么?”秦岚觉得自己刚刚好像见证了一个新的碰瓷方法的诞生,真的好特别好有道理好引人注目喔,如果不是用在自己身上他几乎都要为对方的创造力鼓掌了。“你刚刚吃的那堆田螺里,有我的本体,所以你要把我带回家去。”田螺小伙子给了他一个“傻子听不懂人话”的眼神,秦岚有点火了:“如果我不带呢?”“那你把我的肉吐出来也行。”田螺小伙子终于站起来,“让我打你一拳就能吐了,我保证。”
秦岚看了一眼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田螺小伙子,突然觉得无论是当街呕吐还是被人打都是相当可耻的,所以他决定果断认怂:
“那个,你认得我家怎么走吗?走,我带你。”
田螺小伙子属于田螺里面相当有个性的那种,喜欢穿白衬衫,带金丝眼镜,还会用电脑办公。但是这个田螺小伙子让秦岚相当不满,因为他和神话故事里的田螺姑娘完全不同,不会洗衣服,不做饭,也不打扫卫生。“你怎么都不会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你不是田螺精吗?”某天,灰头土脸做饭又被厨房油烟呛到怀疑人生的秦岚看到沙发上翘二郎腿优哉游哉看书的田螺小伙子,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一时间忽略了对方的绝对身高压制,忍不住要怼上一怼:“一天到晚对着电脑什么家事都不做,还死皮赖脸闲在人家家里,又不爱说话,就是养只小狗都比养你要好。养只狗我心甘情愿,好歹还能撸两下呢!”
说的起劲的秦岚丝毫没有注意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向自己靠近:“诶我说,你不是因为业务不熟练才勉强找个人带你回家吧……诶,诶!你,你想干嘛?”他向田螺大神发誓,自己最后那句话绝对没带哭腔。
田螺小伙子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来:“对于你刚刚提出的问题,我可以挨个儿回答。首先,你要知道我是田螺小伙子,不是田螺姑娘,不要把对神话的刻板印象想当然的往我身上套;其次,我用电脑在家办公,不是没事干闲在家里。房租,水电包括每天的买菜钱都是我出的,所以,是我在养你。最后一点,你想让我当你家的宠物?”他眼睛一眯,一丝寒光闪过:“还想没事儿撸我?”
“不是,瞧您说的我不是那个意思……”秦岚快哭了,他现在以一个腰要断的姿势被对方压迫着反手撑在灶台上,这叫什么,灶台咚?天哟他是真不知道自己在无意识间已经被个田螺包养了,早知道他一定早早闭嘴任劳任怨乖巧的像个旧社会童养媳。“那你什么意思,想让我没事儿撸你?”田螺小伙子越靠越近,秦岚觉得自己真的要哭出来了。
那一天,秦岚再次回想起了被田螺小伙子身高差压制的恐惧。
除了刚开始的磕磕碰碰,田螺小伙子和秦岚相处的倒还好,甚至算的上非常融洽,毕竟两人都有相同爱好:看书,去电影院看电影,唆田螺。
某一次在那个缘分的路边摊上见到田螺小伙子面前摆了一盘子空田螺壳的时候,秦岚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你在吃同类?你居然吃同类?”惊讶过后强烈的被骗感油然而生:“你自己都吃田螺,凭什么要我对你被吃掉的田螺本体负责?”
田螺小伙子抹了下嘴,从上衣口袋里摸出金丝眼镜带上顺便还整了下衣领:“田螺是我的本体,唆田螺是我的爱好,两者不冲突。毕竟我们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至少可以坚持心中的爱好。”秦岚双手环胸斜他一眼,有文化就是不一样,看他一本正经推眼镜的样子还挺靠谱。如果不是自己和他同居这么久以至于深切了解他衣冠禽兽的本性,这时怕是已经被他糊弄过去了!
“说吧,你到底是个什么?”田螺小伙子镜片一闪:“我真的是田螺,别不相信。”“那你怎么还吃田螺?”“我个人爱好。”“这不是同类相残?到时候再有个田螺赖上我,要我对他负责怎么办?”“不会,田螺成精的几乎没有。”“那你怎么就成了?”“我天赋异禀。”“你怎么证明?”“……”田螺小伙子沉默了。
但也只沉默了三秒:“我会赚钱养家。家里房租水电,煤气网络,包括房租我都可以支付,你只要让我呆在你家就行,而且还没有大田螺的本体要你照顾。”这个证明简直完美无缺无可辩驳,秦岚大手一挥:“行,我信你了。”然后坐下来和田螺小伙子一起吃。
某天吃田螺的时候,秦岚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田螺小伙子,你们有没有什么种族天赋?”“没有,”对方吃的头都不抬:“你还指望一只田螺能干吗?”“不能治个头疼脑热什么的?”“不能。”“不能帮人发财,中彩票?”“不能。”“不能让人隐身,拿点好处之类的?”“都说了不能。”田螺小伙子有点烦了:“你是不是怀疑我赚钱能力?都一起住了一年多,我有欠过你房租,还是少了你饭钱让你饿着了?”“不是,我就好奇,”秦岚拿着牙签挑螺肉:“你每天对着电脑敲敲打打,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
田螺小伙子抬头:“还是说说种族天赋的事儿吧。”
“真要告诉我这个?不是说田螺不存在什么种族天赋吗?”秦岚有些小激动,虽然他也好奇田螺小伙子到底是靠什么赚钱的,但他更想知道一只田螺的种族天赋究竟是什么。难道要当场变个田螺壳出来?正想着,那边田螺小伙子开始摘眼镜了,看样子要动真格。招招手,秦岚主动凑上去。
然后,他得到了一个田螺味道的吻。
路边摊本来就暗,这时又是秋天的晚上8点,完全没人注意到街角的摊子,两个人贴着吻了半分钟之久。
完了。这是秦岚脑海里的第一个想法:早知道保留25年的初吻会被个田螺精骗走,还不如当初早恋呢。但是,这厮吻技是真的好。这是第二个想法。
“要用鼻子换气,你不会吗?”回过神来就看那个田螺小伙子聚精会神盯着自己,秦岚觉得自己脸都要烧起来了。他本来想发脾气的,又怕对方看出来是初吻瞧不起自己,回想起那个田螺游刃有余的样子,心里无端委屈:凭什么,凭什么!不就是一个吻嘛,有什么好炫耀的,还种族天赋,怕不是一开始天赋就点错了。
田螺小伙子看他一脸纠结:“要不,给个机会你吻回来?”“那我真是多谢你啊!”秦岚决定吃下这个哑巴亏,也是自己没探明敌情的教训。也是,这人吃田螺都是直接吸的,从来就没见他用过牙签,面对这种人技术再好都得栽。“你种族天赋就干这个用的?”秦岚觉得自己被耍了,田螺小伙子轻飘飘看他一眼:“都说了我天赋异禀。”
在田螺小伙子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秦岚慢慢从一个宅男开始向社会人转变。他们每周固定看一次电影,逛一次超市,唆一次田螺。上街买菜,下楼取快递,出门交房租等需要到处跑的事都交给了秦岚。秦岚也抱怨过:“我都快变成家里专门跑腿的了。”田螺小伙子回他:“要不然,你出钱,我跑腿,交换一下?”秦岚不做声了,要知道,他到现在还是个无业游民,靠以前的一点点积蓄混日子。“总有一天我也会找到工作的。”出门买菜时他小声嘟囔了一句,随即关上门,错过了对方眼里的一点黯然。
某天下午,秦岚开开心心拿着本杂志扑到田螺小伙子面前:“你看,我找到工作了!我和杂志社签约,以后就是专栏作家了。”他太高兴,以至于没注意到对方完全怔住了。“我的文章你看过吗?编辑说我文风老练,一点都不像是新人,还说有空让我写个写作速成心得呢。”“以后我也和你一样,都在家办公就好。”“我的稿费可以交得起房租,从明天开始,我就不用靠你养了。”“对了,家务也要重新分配,我也是有工作的人,你也要帮我上街买菜……”眼前的青年嘴一张一合说的开心,田螺小伙子只觉得心里发凉,嘴里发苦。他知道自己的青年有写作才华,他看过那人的所有作品,他知道那人会成为很伟大的作家,他还知道那人喜欢吃田螺。他知道秦岚的一切,但秦岚很快就将不是他的了。
“先吃饭吧。”田螺小伙子恢复了平常的面无表情。“你不为我高兴吗?”秦岚觉得有些奇怪,对方看起来不是很高兴的样子。“没有。”田螺小伙子移开眼,“我很高兴,真的。”
那天,田螺小伙子问了秦岚一个问题:“你还记得《田螺姑娘》原版故事的结尾吗?”“嗯,田螺姑娘和小伙子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秦岚吃着饭,说话有点含混不清。“大概吧。”田螺小伙子什么都没说。
在那以后,田螺小伙子消失了。
秦岚想去找他,但自己很快忙的没时间。他一口气开了两个专栏要写,还不包括其他约稿和自己的个人连载。为什么自己写起小说来这么熟练?为什么田螺精在自己能工作后就走了?为什么自己脑海里老是有似曾相识的小说片段闪过?疑问越积越多,秦岚觉得自己快要的精神分裂了,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和田螺小伙子相处的两年时间是自己臆想出来的。
我没疯,真的没疯。还是那个路边摊,秦岚坐在那个光线不好的角落里唆田螺。他清楚记得,这里曾坐了一个吃田螺不用牙签的人,还被那人骗走了初吻。记忆或许会骗人但田螺壳不会,他吸的田螺壳就没一个完整的。那个田螺精长什么样呢?秦岚开始回忆:穿白衬衫,带金丝眼镜,身高190左右,比自己高了一个头还多;时常冷漠脸,笑起来一口小白牙,吻技天赋异禀;不喜欢做家务事,宅家里办公,有钱;毒舌,擅长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想着想着,秦岚就觉得心酸:好歹一起过了两年,怎么说走就走了呢?他能用纸巾擦了下脸,拿出手机,打算找找《田螺姑娘》的原版结局。
一个月后,秦岚找到一家私人心里咨询诊所,看到医生后立马咚的一声倒地不起,就地碰瓷。
骆冰,男,27岁,心理医生。人生中第一次被人在自己办公室里碰瓷,对方还是自己的患者。
“你先起来,地上凉。”“不要。”“乖,一会儿人家该看你笑话了。”“不要。”“那你要什么,直说行不?把我裤腿放开先。”秦岚白他一眼:“你是我的田螺小伙子,你得跟我回家。”“我不是,我没有,你认错人了。”洛医生熟练否认三连,秦岚见状一个鹞子翻身拔地而起搂住医生就是一个么么哒。
诊所是私人的,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两个,完全没人注意到两个人贴在一起吻了半分钟之久。
分开后,秦岚还紧搂着医生不放:“你就是我的田螺小伙子,要不然你怎么解释这个天赋异禀?”洛医生沉默了。三秒后,他幽幽叹了口气:“都说了接吻要用鼻子换气,怎么就是学不会呢。”
“我看了原版《田螺姑娘》的结尾,田螺姑娘在被小伙子发现真身后就回天上去了,只留下一个会变米粮出来的田螺壳。你要回去,那你的田螺壳在哪?”秦岚乖乖躺在咨询椅上,旁边坐着洛医生。“都说本体被你吃掉了。你不知道,我离开时有很多原因的。”“我知道,”秦岚盯着雪白的天花板:“我什么都知道,我都想起来了。”
“我本来就是个作家,22那年成名,24因为写侦探小说太入戏而出现了心里人格分裂问题。我为取材几乎犯罪,后来被扭送公安。由于早年父母离婚,没有人管,我只能一个人躲在出租房内不和任何人交流。你接收了我,因为你是我的书迷,愿意为我提供免费治疗。
治疗效果不明显,我的病情时好时坏。而且我对医院有种天生的抵触,总是趁你不注意跑回家去。你为了完全治好我,决定彻底进入我的生活,了解我的一切。所以你找准机会,趁我病情好转出门时找个理由赖上我,为的就是和我一起生活,顺便让我把过去自我封印的记忆忽略,让我尽可能回归社会。”
说道最后,秦岚偏过头去:“洛医生,我是你的患者,当我找到工作能养活自己的时候,就代表治疗已经全部结束了,对吗?”骆冰医生放下记录的笔:“对,就像被拆穿真身的田螺姑娘,你已经知道我是谁,我也该消失了。”“但是我不喜欢这个结局!”秦岚打断他:“你知道的,我是个作家,对于不喜欢的作品可以自己改写。何况,你不是田螺姑娘,是田螺小伙子,这是你自己说的。”
洛医生看着他,突然笑了:“田螺小伙子的结尾是什么样的,大作家告诉我呗?”秦岚贴过去,洛医生扶着他后颈,两人第一次接了个意料之中的吻。
田螺小伙子的故事结尾很简单:一个不干家务的田螺精碰瓷并包养了一个无业小青年,被拆穿真身后,两人干脆彻底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