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考,都考八股文。一次考试,以《事父母》为题。某生承题写道:“夫父母,何物也?”考官评语毫不客气:“父,阳物也;母,阴物也。阴阳配合,乃生此怪物也。”
又一次以《鸡》为题,有个考生在中比写道:“其为白鸡耶,其为黑鸡耶?其为不黑不白之鸡耶?”考官评语三字:“芦花鸡。”
对比中又写道:“其为公鸡耶,其为母鸡耶?其为不公不母之鸡耶?”考官评语更简练,仅有两字:“阉鸡。”
因《尚书》中有“昧昧我思之”一语,有考生作文时引用,误写成“妹妹我思之”。考官将错就错,幽他一默,以飞白的修辞手法评道:“哥哥你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