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笑话段子 - 古代洞房有哪些调戏新娘的招数?规模有点吓人

古代洞房有哪些调戏新娘的招数?规模有点吓人

在某些地区,喧闹的房间是如此的“轻浮”:新房曲,明代流行于四川,真的是这方面的杰作:“看新娘的手,新娘的脚,新娘的腰。如果新娘自己不送,我们就得伸手出钱”

看新娘的手,看新娘的脚,看新娘的腰。如果新娘自己不给,我们就得伸手拿出来.——新房曲,明代流行于四川某地。

清朝康熙年间,上海宝山县令接下一桩疑难案件。原告是前天刚结婚的新郎,被告是同村的小痞子。投诉不为别的,就因为新郎新娘结婚那天,小痞子在洞房里闹得太大,惹新郎生气了。但因为拳脚功夫差,被小痞子打得鼻青脸肿。结果,人们

四大喜事之一的新婚之夜,已经成为疗伤之夜。新郎神仙怎么咽下这种邪气?然后去衙门。

知府听了新郎神仙的陈述,觉得这个小痞子太过分了,准备拘留几天,平息新郎的怒火。但是,小痞子振振有词地说:“结婚三天没有大小!”这个由来已久,知府一听觉得有道理,一时也说错了。

没有说明案件的最终结果。按照当时的习俗,小痞子不应该受到惩罚,新郎和神仙只好吃哑巴亏。

闹洞房的也不少见。记录了宁波的一场洞房悲剧。宁波一男子潜伏洞房。听到新郎脱衣,新娘脱鞋的声音,他忍不住笑了。被新人发现,新郎一怒之下用剪刀刺伤了听者。

班固在点石斋画报年记载了颜的习俗:“结婚之日,男女无分别,但以此为荣。”也就是说,在汉朝,造洞房至少不是什么新鲜事。洞房,情侣的初夜之地,何必大吵大闹?民间有“不打不闹”、“人不闹鬼”、“越闹越长寿”等说法。结果就是,不想侥幸,就大吵大闹。

经过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的风俗不同,闹房的形式也是变化无穷。无论它如何变化,它都与性启蒙有关,因此“启蒙”或“觉悟”与性无关。

在明朝的某个地方,有这样的婚礼习俗:洞房的床上铺上一张花席,新娘要把它翻过来。有人问:“你翻了吗?”新娘自然不好意思回答,但是淫乱的会追着她说,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了!”这大概是最文明版的洞房滋事者污言秽语了。在这样的场合,色情段子自然流行,色情灯谜更是家常便饭。所以很多害羞的女生一夜之间成长为凶狠的少妇,很可能是因为那些搞寝室的人的性启蒙。

李渔在其著名的艳情书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中,将“看春色、看淫秽书籍、听猎人mm淫荡的声音”称为闺阁三大乐事,并加以宣传。关于“骚胜”的说法有点太开了。但毕竟只是“听”,生怕当事人发现卧室的某些部位其实是在“调情”:明代四川某地流行的汉书地理志,真的是这方面的杰作:“看新娘的手,看新娘的脚,看新娘的腰。新娘不亲手送,我们也要伸手”可惜这首歌没有完整流传下来。更何况发展到感动的地步,被感动的人自然是新娘,而新郎和官儿们,尽管都不高兴,也只是不敢出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