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武则天当上中国首任,也是最后一任女皇的某天夜晚,她的大唐寝宫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守卫寝宫的侍卫都知道女皇有喜欢临幸男宠的嗜好。一看来者是位洗得香喷喷、长得高大威猛的帅哥,全身除了一件薄薄的锦缎睡衣,而无寸金寸铁的凶器,就会心地放他进去了。
片刻之后,与那些通常被临幸后受宠若惊、神采奕奕退出寝宫的猛男不一样。刚刚进去的帅哥却满面沮丧、灰头土脸地溜了出来。
出乎意料的侍卫们并不知道,刚刚走进女皇寝宫的大帅哥,不仅长得高大威猛,还是大唐现象级诗歌大咖。他刚才正是自信一定能够凭借自己英俊的长相和出众的才华迷倒就好这一口的武则天时,才英勇无畏地登堂进入女皇的寝宫的。
然而,不幸的是,当他被允许来到武则天的卧榻前,开始向女皇朗诵精心创作的求欢诗篇时,武则天却闻到了他那浑身香水也未能遮掩掉的口臭。武则天有些不忍地轻轻推开他,不无遗憾地告诉他:“朕确实喜欢伟大的东西,但你的口气也实在是太大了。你就别想三想四了,往后就给我好好写写诗得了。”
被婉拒的帅哥羞愧不已,一退出门就将那首情诗撕得粉碎,并直奔寝宫外的花园,摘下一大把丁香花塞进嘴巴。
这个倒霉的猛男帅哥,就是与“初唐四杰”齐名的大诗人宋之问
他虽出身微寒,但聪颖过人,从小即有诗名。成年后,他的才华已名满天下,他写的五言律诗当时无人能及。待他二十岁考中进士后,女皇武则天亲自把他招进皇宫,做了一名文学侍从。
以上故事虽不见于正史,但有多种野史记载互证,想必不全是空穴来风。
一个诗人,一个女皇,本来是不会有什么***同语言和现实交集的。但突然发生了一个诗人向女皇求欢的桥段,乍一看确实异想天开的像个很傻很天真的笑话。因为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存在着不能实施的爱情,存在着无法向人解释,也不能被世俗理解的相思。
但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中(比如武则天喜欢男宠),为了某种目的,本来天壤之远的男女也是有可能发生交集,并化学反应出类似于爱情的东西的。
要是站在宋之问的角度,如果一个诗人是一个自由人,而不是一个奴隶,那他就可以,也应该不屈服任何凌驾于人性之上的威权,而表达出自己对世界和人生的真情实感。诗人就是要有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傻帽劲,有不计后果而追求自我感受的勇敢。
对于宋之问来说,也许正是向武则天求欢的那一刻,他才把自己彻底放飞了,才真正踏上了人生和创作的自由之旅。
口臭,可以用芬芳的丁香花掩盖(事实上自从那次惊心动魄的求欢败逃后,宋之问终生都是这么做的),但恶劣的人品却不那么容易改善,因为那是由难移的秉性决定的。
宋之问的“劣迹”实在太多,我们只能摘其要而简述之。
新旧唐书都记载,宋之问自己邀宠失败后,转而巴结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不仅为张易捉笔写诗献给武则天讨欢心,还低三下四地为张易之捧尿壶,以期他在女皇的枕畔为自己说好话。
可惜,事与愿违,随着宰相张柬之、太子典膳郎王同皎等人逼武则天退位,张易之被杀,宋之问反而被贬到广东罗定任参军,一个没有什么实权的副县级小官。
第二年他偷偷潜回洛阳,躲在友人安定公主的驸马王同皎家里。当时武三思权势嚣张,王同皎不想让大唐江山落入他的手,就密谋诛杀武三思。
宋之问知道内情后,指使侄子向武三思告密,王同皎等人被斩首。卖友求荣后,他终于被提拔为鸿胪主簿,相当于今天外交部的一个司长。
但是,武三思不久被太子李重俊与大将军李多祚发兵杀死。再次失去靠山的宋之问又转身投靠太平公主。后经权衡,又转而巴结安乐公主,导致太平公主不爽。在唐中宗想提拔宋之问当朝廷中起草诏令的中书舍人时,太平公主便怒揭他的种种丑行。结果像上次一样,他反而被贬到绍兴市政府当了一个幕僚,并自此终结了一生的仕途。
更可悲的是即便是这个幕僚,宋之问也没有当稳,很快又被流放到遥远的广西钦州。在大约五十六岁的时候,被唐玄宗李隆基下诏赐死。
这个权欲的力比多旺盛,在爬高上位过程中从来就没有挺直过腰杆的人,倒是歪打正着地用悲催的命运成就了自己的诗名。两次被贬途中,他都写出了不朽的诗作。第一次被贬,他写下了“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第二次被贬,他又写下了“山雨初含露,江方欲变霞。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这样的佳句,以致他在被贬地受苦受难时,他的诗却在京城被传为佳话。
他一生干得最衰,最不能被原谅,也是最脑子进水的一件事,就是用计杀死了自己的外甥。
《大唐新语》记载,宋之问有一个外甥叫刘希夷,中了进士却痴迷诗歌创作,无心仕途。有一次,刘希夷写了一首题为《代悲白头翁》的诗:“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惜颜色,行逢落花长叹息。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激动之余,就拿去请大诗人舅舅宋之问鉴赏斧正。
看到外甥这首尚未发表的诗后,宋之问一口气点了一百个赞。其中“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两句更让他爱不释手。最后,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并不缺少好诗撑门面的宋之问,竟匪夷所思地请求外甥将这首诗让给自己。
刚开始,刘希夷抹不开脸面答应了,但回家后越想越后悔。因为他也是爱诗如命的人,好不容易弄出一首杰作来,现在要拱手送人,实在是舍不得。
宋之问得知外甥想反悔后,恼羞成怒。为了将此诗据为己有,竟然骇人听闻地命令家奴用土袋将外甥活活压死。当时才华横溢的诗人刘希夷还不到三十岁。
于是《全唐诗》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事情:在刘希夷名下,收录了这首诗,题为《代悲白头翁》;在宋之问名下,也收录了这首诗,只是将“洛阳女儿惜颜色”一句中的“洛阳”二字改成了“幽闺”,其余诗句则一模一样。
哎,该怎么评价这件烧脑的糗事呢?因为要霸占一首诗而杀人,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罕见,最有美感的一个杀人动机。从某种意义上说,诗人真的是一种可爱到可怕的动物。
我所以要在前面的劣迹两字上加上引号,是我觉得,与其说宋之问劣迹斑斑,充满负能量,不如说他其实很傻很天真,也很不幸,一直误入歧途,躲在权贵的阴影里,在毫无意义的官场泥潭中打滚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