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俄乌冲突发生之后,为了让俄罗斯遭遇战略性失败,美西方国家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此前在美西方的推动下,国际刑事法院向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要求所有成员国协助逮捕普京,南非是《罗马规约》的签署国,而如今国际刑事法院已经要求逮捕普京,这说明南非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民主联盟作为南非主要反对党,向南非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执行国际刑事法院就俄乌战争问题对普京发出的逮捕令。4月25日,南非总统拉马福萨称,南非执政党非洲人国民大会(非国大)已决定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因拒绝逮捕普京,南非政府被起诉,那么南非政府有权利逮捕普京吗?国际法有规定吗?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对普京作出逮捕令的国际刑事法院是什么?
国际刑事法院(ICC)是根据2002年7月1号开始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权限只限于审判个人,而且仅对规约生效后的前述四种国际罪行有管辖权,实际上暂时还不能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由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在罗马获得通过,因此也被称为《罗马规约》。ICC与现有的其他国际司法机构不一样的是,其他法庭都有一定存在期限,而ICC则是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司法机构。ICC虽然和海牙国际法庭一样都把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但它们之间又有本质区别,前者是独立系统,而后者是联合国六大分支机构之一,像南斯拉夫米洛舍维奇案,其实是海牙国际法庭办的。
到2023年为止,ICC一***有123个成员国,还有31个国家签《罗马规约》但他们国内还没批准,只不过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这些国家不能跟《罗马规约》对着干。虽然成员国数量不少,但是这些国家人口数只占了全世界的少部分,像中、美、俄、印度、中东各国以及北非各国都没有加入该组织。也就是说,国际刑事法院所发出的逮捕令,其实在这些非成员国国家内,是无效的!
二、因拒绝逮捕普京,南非政府被起诉,那么南非政府有权利逮捕普京吗?国际法有规定吗?
先说结论,南非政府是没有权利逮捕普京的,先不说真的逮捕了一个国家领导人之后,对于两国的关系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作为俄罗斯的领导人,普京在南非是有外交豁免权的,在加上作出逮捕令的国际刑事法院依据的法律是《罗马规约》,并不算适用于全球所有国家的国际法,所以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像普京这样,本身俄罗斯也不是缔约国,他们完全不受ICC约束,而且就算去了别的国家,那也只是给别的国家带来些麻烦,让别的国家去抓他那根本不可能。
所以说,国际刑事法院,对普大爷发出的抓捕令,基本没什么用处。只要普大爷不到这123个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国去,就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理论上来说,他即使到美国也没问题,因为美国也特别反感这个国际刑事法院,所以也没加入该组织。
总之,普京去南非会不会被逮捕?依我看,可能性非常小。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权范围和效力有限,有一定约束性,但对非缔约国没有管辖权和强制性,特别是它所谓的普遍管辖权、定罪权和检查官独立调查权饱受争议,现在公正性信誉度非常差,南非不一定非要在乎它的逮捕令,当成废纸扔厕所没啥了不起。
第二,俄罗斯不是小国弱国,国际影响力很大,米洛舍维奇、巴希尔、卡扎菲等领导人被逮捕是因为国弱被人欺,逮捕俄罗斯总统可能捅下天大的娄子,南非承担不起,南非跟俄罗斯友好合作更重要。
第三,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代表世界主要新兴经济体,规格高、影响大,把一国总统诓过去逮捕是大笑话,南非不会犯傻摆“鸿门宴”,丢掉国际信誉。
第四,于法于理,这里边都没有美国插手的机会和理由,他也没签约,他不好使,另外南非对乌克兰的要求也可以忽视。
第五,峰会召开还有3个多月,俄乌局势可能出现转机,到时候逮捕令也可能被撤销。普京也可能因故不参加峰会。
三、国际刑事法院历史上有没有类似的案例?
有的,从成立到现在,ICC总***就对四个人发过逮捕令,他们分别是:苏丹前总统巴希尔、利比亚前总统卡扎菲、科特迪瓦前总统洛朗·巴博以及俄罗斯总统普京。
前面三位,说实话,除了卡扎菲还有点生猛以外,分量都不是很大。在俄罗斯面前,这几个小国家都不够塞牙缝的。而且他们全都是非洲国家的领导人,本身他们国家的综合国力就不强,没有强有力的自我防御的实力,国际刑事法院拿他们开刀,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一个细节,那就是这些领导人,或多或少,前三个人都要么是被国内的人抓住送到ICC,要么就是被国内的人打死,根本就不是ICC去抓的人,换句话说,ICC也没有抓捕这些领导人的能力。
ICC的管辖不具有追溯力,只有它成立以后的罪行它才能管,而且它既不是对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管辖权,也并不是纯粹只对缔约国有管辖权。这是因为根据《罗马规约》规定,ICC的管辖权范围是在罗马规约缔约国和声明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非缔约国(统称为“接受管辖国”)领域内发生的,或由这些国家的公民所犯下的那四种罪。
但是,如果“不接受管辖国”的公民在“接受管辖国”的领域内发生的犯罪,或者“接受管辖国”的公民在“不接受管辖国”的领域内发生的犯罪,那这都要受ICC管辖。除非是“不接受管辖国”的公民在“不接受管辖国”的领域内犯罪,那么ICC就彻底管不着了,这就相当于我国刑法里常讲的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
不过还有个例外情况,就是《罗马规约》第十三条又规定,当联合国安理会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情事时,国际刑事法院可以行使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接受管辖国”的公民在“不接受管辖国”的领域内犯的罪,被联合国安理会提交给了ICC,那么ICC也有管辖权。
像2003年初开始的苏丹达尔富尔流血冲突,导致了至少30万人死亡,数百万人流离失所,联合国安理会鉴于局势严重性,就根据《罗马规约》授权,于2005年3月把达尔富尔案移交到了ICC审理。苏丹虽然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但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ICC仍然可以实施管辖,后来在2021年的时候,苏丹才同意向ICC移交这些被指控犯下战争罪的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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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南非政府是否有权利逮捕普京的一些看法和介绍了,西方国家希望通过施压南非来打击俄罗斯,让普京蒙羞,彻底占据道德制高点。美国等西方国家应该停止对俄罗斯的压制,不要用冷战思想看待其他国家的发展。俄罗斯用行动回击西方霸权,积极践行多边主义。随着历史发展,很多国家都有了明显进步,各国齐头并进才是正确选择,世界和平发展才能促进各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