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岳飞是伟大的民族英雄,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家,但很少有人知道岳飞还是一个大地主,他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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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为什么是大地主?因为岳飞在世时,在江西九江,拥有“七顷地一角,十一顷地一角,三角形九十六亩”。一公顷是100亩,一个角是1/4亩,一个台阶是1/240亩。如果将上述面积单位全部改为“亩”,则等于水田788.25亩,旱地1196.75亩。如果这两个单位加在一起,岳飞***有1985亩土地。
要知道,南宋的江南面积很大,一亩相当于现在的1.2亩,岳飞的1985亩其实就是今天的2300多亩。
岳飞,高级将领,身兼数职。他不仅是“神武副司令”,还是“镜湖东路绥靖都司令”、“坦洲知府”。他掌管近两个省的军事防务和部分民政,权力和待遇都很高。俗话说,一人得福,一人有房。岳飞地位高,家人基本摆脱农耕生活。他们不需要耕种2300亩以上的土地,所以岳飞把大部分土地租给佃农,每年收取数万斗租金。
按照宋代的习俗,“一家以地为名,以千亩为限”。一个家庭如果能拥有1000亩土地,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潜力家庭”了。岳飞家里只出租1000多亩地,叫他大地主也不为过。
现在说到“大地主”,往往是贬义的。似乎他们都喜欢掠夺和剥削,他们像黄世仁一样富有和无情。其实并不是。以楼主岳飞为例。他的财产很清白,一部分来自他丰厚的薪水,一部分来自他的商业运作。
先说工资吧。在宋代,官员的级别越高,工资就越高。南宋初年,朝廷要抵御游牧民族的进攻,还要处理农民暴动。为了保证武将不会反水,给将军的待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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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除了每月200元的基本工资外,还有额外的钱、使臣钱、柴火钱、伙食费、月粮和占用土地。当时江南米价每石3。按宋代一石大米50斤计算,一致购买力至少等于现在的80元,岳飞月薪加福利6000多元,折合人民币约48万!
还是谈生意吧。在绍兴十年,岳飞“在九江市中心建了38间房,每天收430文租钱”。“廊”是指临街的店铺,“租钱”就是租金。也就是说,岳飞开发了38家店铺,由他出租,平均每天租金收入1430便士。
如前所述,岳飞拥有2000多亩耕地,并将大部分租给佃农耕种,每年收取数万斗租金。这其实是一种管理方式,是中国古代文人最常用的管理方式。众所周知,古代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无论贫富,人们都对土地有着强烈的感情。大多数朝代的大多数人都把种田看作是以人为本,把耕地看作是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投资。可以说,从战国到五代十国,甚至到宋元明清,官员发了财之后,一般都是回乡买田,希望用长期的租米来养活自己和子孙,然后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商人也是如此,包括商人。绝大多数商人经商成功后,不是努力扩大经营规模,而是把钱投入买官买田。
然而到了宋朝,情况就变了。一些灵活的官员、士绅和富商更愿意将资金投入房地产业,并通过开发商铺和出租来获得更多回报。北宋大臣蔡襄曾说:“从前经商的人,不避不做。今天,许多国王购买财产和市场,每天都得到他们的资本。”也就是说,以前达官贵人都不想做生意,就算偶尔做点生意,也怕笑话,都是偷偷摸摸的做。现在连王公都在搞房地产,天天收房租过日子。可见岳飞发展商铺并非个例。他并没有引领宋朝大臣的房地产发展潮流,只是跟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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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之所以愿意用房地产开发这种新的投资方式来代替传统的买地租地的投资方式,主要是因为时代变了,商品经济比以前任何一个朝代都发达,大城市人口比以前任何一个朝代都密集,以至于住房供不应求,商铺供不应求,房地产的投资回报率远远超过其他投资,高额的利润把落后的观念打得粉碎。
岳飞在九江开发商铺的时候,也是宋代房地产市场最火爆的时期。当时北宋刚刚灭亡,大批流民从中原腹地逃到江南,在南京、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等地定居,导致这些城市人口和热钱突然爆发,短时间内出现异常繁荣。广大新移民急需住房,当地商人也急需拓展经营领域。于是,“富家巨室,实有造屋廊”,“军前诸师皆设铺席”,房屋店铺如雨后春笋,房地产开发大爆发。
岳飞在企业管理上赶上了好时代,可惜在政治上没有赶上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