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了羊,赔了3000,死羊人家死活不给我,我该报警吗?不该报警,因为没有理由让警察站在你这一面,因为你不仅是过错方,还主导事件发展,给受害者第二次伤害!
一旦你赔钱不走人,还报警寻衅滋事,而且试图带走死羊,涉嫌抢劫他人财物。治安条例规定,受害人有权利保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上诉,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公诉。不仅是不讲道理这么简单,直接在线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的天花板。
你有权利保持沉默,可你所讲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依法对你过失行为追求民事责任。无论开车撞死了任何物体,都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过失导致别人权益受到侵害,根据交通管理条例,出事故之后就要报警,由警察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解决纠纷,有刑事责任和民事纠纷。有主要责任和边际责任。
那么,纯理想状态下,一只羊的商品价格是3000-1000不等,因为品种、大小、公母、年龄等指标不一样,羊的价格也不一样。3000块钱能买到羊,也能赔偿主体责任,但是3000块钱购买羊(市场)这是交易,有公平公正公开,然后由市场主体进行监督。
但是,出事故,导致牧民家的羊撞死了,侵害了牧民的合法权益,羊的生物性和财产性,因为羊是有主人的。即便赔偿了3000,是因为过错方需要为行为买单,并不意味着天经地义,死羊归你!在赔付之前要沟通好,3000的责任是自己过失的赔偿,还是赔偿和死亡所有权总共。当然,这是私了,如果公了,你连产生这个疑问都没有,因为你没有权利拿走死羊,死羊从头到尾所有权都是牧民自己的。
不要错误把过失赔偿和商品交换混淆概念。牧民愿意把死羊给你是情分,不愿意给你是本分,因为人家羊没有过失,自己也没有过错,是因为你客观上撞死了羊,而且这个羊未来一切变现的机会都不存在了。
当然,你有钱赔偿最佳,如果没钱,不愿意赔偿或者肇事逃逸,那么追查下来你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是人,是要吃他们包吃住服务的。你报警你要告什么!
一个惊人逻辑,3000块钱变相把羊买了,羊就是在市场销售,也大不了3000块钱。就像公司财务有权利支配账面余额,可是得按规章制度去操作,你个人过桥借款或者私人炒股,导致资金出逃,或者根本就打水漂了,不管是多少钱,不管你愿不愿意补,和赔偿,都有一个关键问题,你违规操作,并且搅屎棍一样的行为干扰正常决策流程,这叫渎职。
谢大脚在内蒙拍戏,司机开车撞死牧民两个骆驼,谢大脚也魂归天国,而法律判司机全责,和牧民无关,并且要求赔偿牧民损失,也没见司机把骆驼啦回家(认为骆驼是自己支付了赔偿,然后既得利益)。
作为责任方,你赔偿的钱是支付人家损失的钱!并不是购买羊的钱,如果想吃肉或者找心理安慰的话,那么只能另找其他出路,别觉得村民好欺负。
很凡尔赛,在电视剧中过把瘾算了,别觉得自己钱大,人家还觉得人家羊大呢!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经不起这样造!把思路整理清楚,赔偿不是菜市场,讨价还价之后还可以撒气恶心人,终止纠纷的行为既然已经落地,就不要节外生枝,画蛇添足,走!马上走,走的越远越好。
况且,你的想法是得不到名正言顺的立场支持的,你就是告诉一千个人,也不可能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答案是一致的,死羊的所有权和你无关,死羊的责任主体是你,牧民财产安全神圣不可侵犯。当然,你可以换一种方式。不讲那话!跟牧民说,不打不相识,赔是赔过了,死羊人家不处理你可以帮忙处理,如果吃羊肉的话,可以带上你。
也许善良的牧民,愿意和你交个朋友,然后大快朵颐,给你最尊贵客人的招待,把肥美的羊尾油给你,然后给你倒上马奶酒,在篝火晚会上尽情享受生活。当你是对立的立场,任何的争辩、争论变成一场战争。当你是朋友,好东西愿意和你分享,因为这是多情好客民族对于朋友的最高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