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纪,席卷欧亚大陆的蒙古人将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蒙古人不仅管辖了西藏的土地,还有宗教信仰,元朝宣政院负责管理全国的佛教以及吐蕃地区的军政。
1368年,明王朝取代元王朝的同时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先后在西北藏区设立洮、河、岷、西宁四卫,在今甘、青、川部分藏区以及卫、藏地区设置“朵甘卫”和“乌思藏卫”。
1644年清军入关后,因满人与蒙古人的关系很好,五世达赖向皇太极表示归顺之意,在清政府的认可下,确立了达赖和班禅两大系统在西藏的政教地位,以后二者转世都要由中央确认。
尽管清末国力日衰,但是蒙古地方与西藏地方同为中华民国同以地方为名的特别行政区划单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51年5月23日,以阿沛·阿旺晋美为代表团在北京签订协议,至此,西藏和平解放。
扩展资料:
藏民族的先民不仅开发了西藏高原,而且为在政治上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作出过重大贡献。藏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参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缔造的过程。
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历史学、语言学等科学研究的大量事实充分证明,藏族与中华各民族同宗同源,一脉相承。
据考古资料证明,西藏高原自古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开拓了这片广阔的土地。新石器时代的昌都卡若遗址,与同一时期的黄河流域文化遗址,有着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
新石器时代西藏的原始文化与中原文化的密切联系,是藏族与祖国其他兄弟民族结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历史起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