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遇到这种人,他们总是喜欢去嘲笑作弄别人以达到自己的快乐,不过会有无心之施和故意去做的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想没人愿意被人戳到痛处。有时候躺着也中枪,有些人就是没事找事,偏得把矛头指向对方,对方会无端被冤枉或者自己的一件小事被别人的玩笑话放大。有些开玩笑的人语气透露着轻视,不理解和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
没有人就应该为对方的话负责,没有人就得默默承受对方的无意之词给自己带来的不适。面对玩笑,有的人选择无视,有的人有自己的一套回怼方式,有的人听完依然和颜悦色然后事后却生闷气难过后悔不已……
作为开玩笑的人,我想说,学会适可而止,不是所有的玩笑都能开,不可否认合适的玩笑会让气氛活跃,不至于沉闷,但一旦触及别人的底线隐私自尊就不是一件好事,反而会让人觉得你这个人很没有分寸感。一些选择不说破的人指不定在心里默默滋长对你有成见的想法。
对于被开玩笑的人,我想说,学会审时度势,对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玩笑话,敢于直言,不要觉得你就应该承受这些莫须有的玩笑,对方敢直戳你痛处,何必让他好过,自己开心怎么过就怎么过,别让自己受委屈,毕竟相互尊重是相处的前提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