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拆分出崇左
1.地级南宁市的成立
(1)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不久便确立南宁为广西省会,南宁市为地级市。
(2)1959年2月6日, 地级南宁市,改由地级南宁专区代管。
(3)1960年12月23日,南宁专区代管的南宁市,又重新改由广西自治区直辖。
(4)今天的地级南宁市,管辖7区5县: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笔者认为,其中的横县、宾阳县,在未来最有可能撤县设市(或区)——横州市(横州区)、宾阳市(宾阳区)。
2.南宁拆分出崇左
(1)2003年1月22日,国务院撤销南宁地区,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域,新设立地级崇左市。
(2)原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划归地级南宁市管辖。
(3)原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龙州县、宁明县、崇左县(改为江州区),划转地级崇左市管辖。
3.成立地级崇左市
(1)2003年8月6日,地级崇左市正式挂牌成立,崇左市人民政府驻江州区。
(3)今天的地级崇左市,管辖江州区、凭祥市、扶绥县、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天等县。
二.南宁拆分出都安,都安拆分出大化
1.都安县隶属南宁的时期
(1)都安,在民国时期,先后隶属于武鸣府、邕南道、南宁道、南宁民团区、南宁行政监督区、第八行政督察区(区治武鸣)。
(2)新中国成立后,都安,先后隶属邕宁专区、南宁专区。可以说,在近代时期,都安一直是隶属于南宁管辖。
2.南宁拆分出都安
(1)1965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新的河池专区,治所河池县,即今金城江区。
(2)同时将隶属于南宁专区的都安县,划转新设立的河池专区管辖。
3.都安拆分出大化
(1)1987年12月23日,国务院从都安瑶族自治县,将大化、六也、百马、江南、都阳、雅龙、七百弄、板升八个乡划出,新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驻大化镇。
(2)同时,将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板兰乡,东山、凤凰、羌圩三个乡的部分地区;马山县的古感(镇)、贡川、永州三个乡镇,划归大化瑶族自治县管辖。(详见笔者所著文章《都安曾隶属于南宁,都安人曾也是南宁人,解说都安隶属南宁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