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对于受害者来说,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更是精神上的羞辱。从此就像一棵腐朽的树,有茎却结不出果实。另一种说法是,被阉割的人就像不能开花的朽木。
宫刑,汉代孔安国:“宫刑,好色刑,男宫刑,女幽闭刑,二死刑”。阉割对男人和女人都适用,男人就不用说了。对女性执行宫刑是肯定的,至少在明朝以前是这样。但是实现方式不同,比较复杂。
在中国古代,阉割的起源相当久远。有证据表明,最迟在殷商时期就有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和行为。
当时阉割可能是同时切掉了阴茎和睾丸。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比较完备,注意阉割后的防风、保暖、休息等护理措施。
当时施行宫刑的地方叫“蚕房”,《张寒安史传》中颜师古注:“凡养蚕者,欲早暖熟,故藏火为密室。”新贪刑也是中风,需要进密室才能完成,因为叫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可以在李习安对《后汉书·光武帝纪》的注释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