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的名字叫艾比。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终身伴侣的妻子。她有一头黑发,长长的睫毛,浓密的睫毛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宝石般的眼睛。每当她向他眨眼的时候,她长长的睫毛就不停地上下摆动,像两排浓密的刷子顽皮地开合着。那时候我们是同桌,但是我们之间当然会发生很多事情。
记得一次期末考试前,口语课突然肚子疼。痛得要命。没办法。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在课桌前蒙着头,虚弱的趴在桌子上,流着一点眼泪。老师让我觉得不舒服,其他男同学帮我送回宿舍。这是艾比马上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我送他去宿舍吧。”听到她说的话,我很惊讶。一个女生怎么会有这样的勇气?要么在别的地方,要么在教室里当着大家的面。在别人的不情愿和她的认真要求下,我只好答应了。他把它带回了宿舍。艾比虽然学习一般,但对人很友好,所以人缘一直不错。回到宿舍,艾比帮我脱了衣服,躺在床上。然后她从柜子里找出治胃痛的药,给我倒了水。我吃完药后,他匆匆忙忙回教室了。当时我对她有一种敬佩的感觉。因为她在我心里已经有一席之地了。
有一次上作文课,我的笔突然没墨水了,我很苦恼。她看我很着急,说:“你怎么了?我能帮你吗?需要我帮忙吗?”我笑着害羞的说:“我钢笔里的墨水。”我还没说完,她就翻遍了书包,拿出一支连自己都不想用的笔递给了我。我赶紧推开她的手,说:“不,不,这不是你最喜欢的笔吗?”?”“没关系,我现在不用给你用了!”她笑着说。她把我从绝望的深渊中拉了回来,她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她借给我一支钢笔。我如获至宝,打开笔套,再次在纸上流利地书写。我是多么感激他。
我的同桌很乐于助人,正是因为他的高尚品质,我和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只要大家都有好的品质,互相帮助,互相理解,那么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彼此结下深厚的友谊。这份友谊将是永恒的,没有人可以放弃和破坏它。直到年代久远,海枯石烂,这种友谊永远不会破灭。这就是为什么我和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只要大家都有好的品质,互相帮助,互相理解,那么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彼此结下深厚的友谊,这种友谊会天长地久。
不变,谁也割舍不了,谁也破坏不了,这份友谊永远不会破灭,直到千古恨海枯石烂!
同桌作文二:同桌作文1000字
什么,我又要换座位了。她成了我的同桌!她是谁?江湖女人!
只展示一小部分才能
铃声就像一个巨大的海浪把学生从宜人的海滩冲到教室,但因为惯性,前排的A和B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然而,当我听到旁边一声巨响,房间里全是人,谁也不敢哇。看到这里,盖的同桌怒不可遏。我看到她睁大了眼睛,她喊道:“上课了。”她还没说完,就被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拦住了:“你是谁?”狗拿耗子——少管闲事。”“她说得对!”老师下了定论,但同桌的怒火还在燃烧。我不禁感叹:“真是女中豪杰!"
(与某人)正面交战
最近几天总是颠倒黑白,自习,忍不住低下宝贵的头,和周公一起解梦。同桌一招降龙十八掌让我咧嘴一笑。我气得没打,但我知道江湖险恶,只好忍气吞声。我只想重温旧梦。甘昆的一个动作,立刻让我的身体匀速直线运动。没有办法,只好用武馆的“金蝉脱壳”躲过去,但是地方太小了。我是个“拔洋葱的老头”,脑袋和课本亲密接触,完全昏昏欲睡,心里不停咒骂“最毒妇人心”。
挥刀如彩虹
和她相处了三天,发现她有一个很大的爱好,那就是“篆刻”。看,那张可怜的桌子又成了她的牺牲品,只见她双手握刀,宛若流水,一件作品就完成了。我忍不住问她,你怎么这么不在乎公物?她自称是简答题专家,摇摇头回答说:“不不,第一,在桌子上刻一些生词,随时看到,可以加深记忆;第二,这些东西都刻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脸上会有烙印,不用徘徊掉;“老三”身边的一大群人都张大了嘴巴。
未能表现出克制
有一天数学课,前排一位先生躲在桌子底下偷看漫画书。也许他太专注了。不时传来阵阵咯咯的笑声。数学老师一听,就问:“一位先生,你低着头干什么?”一位先生看到数学老师刀子一样的眼神,犹豫了一下:“我在找东西。”“找什么?”“找借口!”同桌叫道。果然,下课后一位先生被请到办公室。因为性格原因,她被起诉过很多次,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但她依然板着脸: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默默叹了口气:真是英雄。
优雅和强盗精神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我同桌的口头禅,但在我看来,这个“君子”拿别人的钱,似乎也没有办法。有一天,C先生兴高采烈地从食堂买了新上市的“啤酒茶凉”,却被正在看猎物的我“绅士”同桌看到了。接下来的事情你可以想象,同桌“风尘仆仆,不远万里”跑到教室后面,一点“土匪本性”都没有。“你能不能”“什么?”c很不解,但同桌盯着(来自:WWw。HnnscY.com:同桌散文)C手里的“啤酒和茶凉了”,C恍然大悟:“好吧,我给你一点。”同桌听到这个消息很开心,谄媚奉承。咳咳!这是她“走正道”吗?
唉,她在江湖上掀起了那么多波澜,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搞定?
同桌作文三:2010中考优秀作文材料:同桌作文和他
雪白的风衣,齐腰的长发,看起来就像天使一样向冯从教室里跑了出来。她不是校花,却让所有未婚男老师的眼睛都异样地发光。她刚拿到硕士,分配到我们学校,成了我的班主任。我很喜欢她,但我不是同性恋!和我一样,喜欢她的人也很多,包括任心之,她喜欢展现老师的美,直言不讳,有爱心,善解人意。总之,老师的一切都吸引着他,他唯一薄弱的学科语文开始突飞猛进。他开始写散文,而且一定是她!
而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他的同桌,一个帅气又天真的阳光男孩。我还学会了写散文,是关于他的!我会用笔写出他迷人的笑容,用笔记录他的情绪,用心去爱他。他的每一个眼神都让我心惊肉跳,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让我魂牵梦绕。每次他对我微笑,我都不敢正视他。不管他离我多远,我总能一眼认出他。不敢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继续看。
转眼间,我当选为文学社的副会长,我的顶头上司是新任社长任心之。可可,我能看看你的散文集吗?任心之问我,我可以看你的书吗?我问他,当然不是,那是,那是。对!所以你不能看我的!拿着笔记本,我笑着跑回了教室。可可,你这么小气吗?任心之在后面追我。哇,你真慷慨。给我看看你的!我睁大眼睛盯着他。看他明亮的眼睛。
又是一年落叶归根,因为学习的原因,我不得不放弃在文学社的工作。任心之还在为老师写感人的文章。每天晚上,我拿着写给同桌的作文,看着他的照片,傻傻地笑着,等待黑色的六月。当年8月9日,我如愿收到了浙江广新闻系的通知,他去了北京大学法语系。眼看就要一天南一天北了,收到了中国警官大学的通知。为了他,我毅然放弃了十几年的梦想,放弃了未来的写作生活,收拾行李去了北京。
虽然穿警服当警花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却是很多GGs人喜欢的类型。但这终究不是我想要的。大三的时候,任心之打来电话,说他的散文集出版了。我跑到书店买了那件白色风衣。我流着泪读完了这本书。书上说他认识了另一个喜欢穿白色风衣的女生,和向老师很像。他们要结婚了,他再也不会写散文了。
看完之后,我明白了我应该怎么做。毕业后,我选择继续当警花。因为我以为警察很强,但是我错了!还出版了我的散文集《同桌和他的散文》。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写散文了。我爱的人不爱我,他只喜欢白色风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