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和成效
子洲县辖14个乡镇,4个办事处,550个行政村,9个居委会,总面积20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万亩。总人口31.65万,其中农业人口29.3万,占总人口的92.58%。全县有8075名农村党员,548个党支部(包括两个联合党支部),550个村民委员会。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我国省市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干部教育预防,加强重点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1)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结合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内外法规,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岗位廉洁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县* * *组织了两期村干部培训班,组织宣讲团到农村为40人讲课,发放学习书籍8000余册,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32部,创作评书、秧歌、小品、反腐倡廉漫画等反腐倡廉文化作品12部。
(2)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结合农村实际,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外资管理等重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县55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三委”组织议事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监督检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均建成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修订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12系统,建立了45个村级便民服务室,初步形成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三是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试点建设。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确定了3-5个行政村作为试点。6月底前建成反映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的村账,6月底前实现550个行政村全覆盖。
(3)“三项服务”的公开更加规范。农村集体议事“三重一大”制度全面推行,凡涉及重大事项、重要人事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由三委集体研究,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和民主议事程序。不断创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通过村务公开专栏和全体村民会议,定期公开党员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灾害救助、退耕还林补助、计划生育、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四)案件查办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 * *共受理农村信访举报97件,初查93件,初查23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向司法机关移送1件。* * *农村党员干部81人受到处分(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37人,党内警告40人)。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根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没有形成”
(一)团队凝聚力没有形成。我们县农民外流现象很严重。全县550个行政村中有63个成为无人居住的“空壳村”,劳动力外流是制约改办的客观原因。多年来,一些乡镇(办事处)党委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疏于管理,导致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宗族化、宗派化现象。这是制约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观原因。这些因素严重干扰了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公正性和真实性。选举过程看似合理,却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一些有才能有办事能力的人不能从选举中产生,但选举出来的村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代表的是小团体的利益。上台后要兑现所谓的“选举承诺”,善待亲友,不听反对声音,导致班子内部矛盾不断,在群众中缺乏公信力和号召力,激化农村新一轮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二)执行制度尚未形成。近年来,我县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推行了村务公开、村干部权力运行等一系列制度,但效果不是很明显。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项目资金不能专款专用,集体资金被截留(挪用),财务管理混乱。这说明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还存在漏洞,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随意控制自由裁量权,制度的监督作用和约束力被架空。
(3)查办案件的威慑力没有形成。在全县查处的案件中,农村党员干部占违纪违法案件的一半以上。单从数量上看,我们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力度和决心都不小,但还没有形成查处一个案件,震慑一方,教育一方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我们在查处一些村干部违纪案件时,往往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党委的保护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惩处偏软偏宽,反而助长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和腐败行为。
(四)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农村干部在处理村级事务时故意回避群众监督,对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政务、村务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不公开或虚假公开,群众的监督权利得不到保障。班子成员因为常年* * *事务,不愿意主动站出来监督。或者掺杂着利益,往往视而不见。农民民主意识不强,监督能力不足。有问题不想问,有问题就骂门,以至于一些村干部钻空子,工作方法独断专行、粗暴简单,成为不受监督的“免检”干部。
三。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从“五加强五提高”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格局。
(1)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公信力。村级班子建设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乡镇党委(办事处)是农村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下大力气选拔配备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一是创新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把那些作风正派、素质高、工作突出、清正廉洁的人选拔进村级班子,确保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正确处理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监委会的关系,在确保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的同时,充分保障村委会和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二是不断提高村干部的补贴和政治待遇。我县村干部补贴标准为:农村户籍人口400人以下的行政村,村干部补贴每年1500元;户籍人口400-1000,每年补助2000元;户籍人口1000以上,每年补助2500元。总体来看,村干部补贴标准偏低,各乡镇要以有限的财力解决村干部的生活问题和待遇问题。优先录用那些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干部,或优先参加公务员选拔录用考试。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免疫力。要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抓好党性纪律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使基层干部成为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的党的基层建设生力军。针对不同的个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定期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观研讨等形式,逐步提高基层干部拒腐防变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同时,也要做好农民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农民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教育农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集体意识,充分尊重事实,不煽动是非,不隐瞒真相,真正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约束力。要紧紧抓住村干部作风建设和财务管理两个薄弱环节,抓好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形成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要与村干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对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列出任务和责任。积极推行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制度,将述廉延伸到村级“两委”,每年定期选派一批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乡镇纪委述廉,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全面实施村级财务审计,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550个行政村的资产财务全面审计,建立村财乡管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形式,使“三公开”工作真正成为群众参政议政的窗口和平台。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村级工程建设监督,监督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管,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重点或全面检查,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加强对涉农惠农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村内所有重大事项都要实行“四议两公示四监督”,即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审议、党员市级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和执行结果将公开,决议执行过程接受党员、村民、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确保村级事务民主阳光运行。
(五)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威慑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办法,强化对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失职的问责。结合村干部向乡纪委述廉制度、信访直通车等,积极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一般的、初期的问题,以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谈话,对他进行训诫。对搞权钱交易、贪污腐败、脱离群众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努力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