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1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整个世界的养料”,我觉得非常贴切。我特别喜欢书。我一买就爱不释手。虽然我现在很爱看书,但是以前没有。可以说在我眼里,书就是我的敌人。
以前,我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我一完成作业就看电视了。我久久不能读完一本书。这让我妈很担心,一个不看书的人是没有知识的。如何做到这一点?于是,我妈吵着要我读书,可我玩得正开心的时候,根本不想读书。看了几分钟,我假装头疼,一直疼爱我的妈妈让我休息。我也达到了我的目的。但过了一段时间,还是“暴露”了。妈妈看穿了其中的玄机,我又得再读一遍。
渐渐地,我在书中找到了乐趣,看到了在家里看不到的东西,也学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慢慢的,我爱上了读书。在书中,我掌握了写作的方法,学到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作文进步很快。
当我在电脑上上网时,我从玩游戏变成了写作文。我在网上发表了五篇文章:《妈妈的微笑》、《春天来了》、《我的夏令营生活》等。其中一部《妈妈的微笑》在北京获得了银奖,还被印成了一本书!这都是书的功劳!
我非常喜欢读书,以至于废寝忘食。每次我妈看电视,我就说我要睡觉了,然后我就拿着一本书躲在卧室里津津有味的看。我妈一来,我就赶紧把书藏起来,然后装睡。每次上厕所都要看几页。我非常喜欢阅读。
书,从“敌人”到我的“好朋友”,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影子。我感谢这本书带给我丰富的知识。我想对它说:“谢谢你,书!”"
我的第一本故事作文2书就像一艘大船,带领我们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书籍是人生的阶梯;书是一盏路灯,照亮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书是时光机,带你穿越各种世界,遇见各种人。我也很喜欢书,那我来给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吧!
记得小时候,我们这里有“抓周”的习俗。在我满月的时候,我的祖母在我周围放了一些东西:一辆汽车,变形金刚,一个金元宝,一顶警察的帽子...和一个“圣紫晶”。我看了一圈又一圈,大家似乎都很喜欢,但最后我还是拿了三字经。奶奶笑得合不拢嘴,摸着我的头,反复说:“我的曾孙,长大一定是读书的好材料。”
我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从我开始说话的时候,我就开始和妈妈一起读《圣紫晶》。虽然现在还不认识大字,但是每天还是喜欢翻几遍,好像里面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长大后我变得更加沉迷于书本。我妈经常对我说:“别天天看书了,去外面玩吧。”看着外面的孩子天天活蹦乱跳,看着你天天呆在家里。“虽然我妈这么说,但我还是坚持每天看书。
现在我在六年级。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书,包括作文书、漫画书和教科书...班上有更多种类的书。如果班上有新书,我会第一个看。我在看热火的时候,同学找我玩。我用各种借口打发他们,比如:我肚子疼,我还有作业要写,我还没值班……然后我就在疯狂看书。每当我读完一本书,我就把书的内容分享给大家。同学们都叫我“书仙”,我真的为这个称号感到骄傲!
以后,我会坚持这个读书的好习惯。加油!这是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希望大家都能养成读书的好习惯。
我的童年就像一个彩色的盒子,里面装着很多回忆。虽然有些事已经忘记了,但总有一些事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就是…
我小时候非常贪吃。不,我很快就对吃樱桃上瘾了。我央求妈妈:“亲爱的妈妈,我想吃樱桃。给我买,买!”妈妈受不了我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了。这天,妈妈给我买了樱桃。我看到了,口水流了三次。我迫不及待地想抓住樱桃。送到嘴边就行了。我吃得太多了,嘴都被染红了。由于我对樱桃的过度热情,每当我看到红色的东西,我总是把它送到我的嘴里。当然,结果可想而知。我不是咬了红色积木,就是吃了红玫瑰。真的很可怜!
有一次,奶奶来我家玩,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大盆“樱桃”。她再三叮嘱我不要吃这锅菜。可是,我怎么能听奶奶的话呢?我眼睛一转,一个想法就“诞生”了。但是我妈妈看穿了。然而,上帝帮助我,妈妈和奶奶要出去购物。他们一出门,我就抓了一把红樱桃塞进嘴里。正当我想享受美味的樱桃时,我热得泪流满面。妈妈和奶奶好像听到了我的哭声,听到了声音,看到我“快死了”,马上给我倒了一杯冰水,我又被“冻”住了...后来就再也不敢吃红色的东西了。
看,这是我的故事。真的很有意思吗?
午后的阳光被窗户击碎,零落在地上。落在我脸上,是热的;落在心里暖暖的。
军训第三天,团里组织了学习内容的表演。
八月底的Xi,骄阳似火,热量储存在身体里。此时,我只想通过开玩笑和打架来让自己解脱。第一次演出后,我们无法抵抗心中的躁动,毫无纪律性。
隔壁班的教官受不了我们的骚动,忍不住过来了。就在我们准备张嘴训斥的时候,我们教官猛冲过来,一把抓住他,皱着眉头,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又转过身来,用眼神示意我们安静,把教官带走了。汗水从他脸上滑落,像珍珠一样闪闪发光。
不管别人有没有看到这一刻,至少,我停下来了。
这是他的班级。一个连班级都需要人帮忙管理的人能做什么大事?在这里,他是我们的导师。在这里,管理我们是他的责任。他的责任不需要别人承担。遇到这样的导师真好!
快放学了,教官带我们上楼回去上课。
“事实上,今天每个人都做得相当好。”没有没完没了的赞美,没有长篇大论。我们的教官,就这么简单。
“谢谢你,教官!”不同的声音,来自不同的角落。这是学生对指导老师的感谢。
教官的笑脸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脸上汗水未干,似琥珀金。他一言不发,把手放在身体两侧,双脚并拢,直起身子。马上——一个标准而严肃的军礼。
他什么都不用说,我和同学都明白他的意思。
午后的阳光被窗户击碎,零落在地上。落在我脸上,是热的;落在心里暖暖的。
阳光使得教练的影子很长。和那份温暖一起,被收藏在我的第一个故事里。
我初一故事作文的五本书,寄托着人类的殷切希望;书籍蕴含着丰富的人情。在书海中,我可以自由飞翔,放纵自己。在记忆的阁楼里,我和书一起珍藏着一件东西。
那时候我上小学二年级,在炎热的暑假,我和妈妈高高兴兴的去逛街。在拥挤的街道上,妈妈紧握着我的小手,生怕我被人群冲走。
那时候的我是个爱书的孩子,认识很多字。路过一家书店,我兴奋地喊道:“妈妈,那里有一家书店,我们进去吧!”"可是我妈说:"那里有书店,有学校,为什么要在街上买呢!”“我不满地撅着嘴。
妈妈在一个购物中心前停下来。她看中了一件毛衣,在摩擦定价的过程中,忍不住放开了我的手。小时候,我趁她不注意溜到街上。我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回到刚刚经过的书店。
走进弥漫着墨香的图书销售大厅,看到书架上整齐排列的书籍,我异常高兴。于是一头扎进书堆里,再也不肯抬头。
这些书真的很棒!时至今日,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我发自内心的感叹和当时看的几本书。《中外科学家传》让我惊叹于科学家们的神奇发现和顽强精神:上下五千年让我了解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文明。那时候我第一次见到爱因斯坦,以至于他至今还是我最崇拜的对象,决心要追到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书店的店员突然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我,冲着门口喊道:“这里有个穿黄衣服的小孩!”"我困惑地抬头看着她,看到母亲立刻跑过来,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你吓死我了!宝宝不让你读书是妈妈的错...但是我找到了你...”然后妈妈的眼睛湿了。
从那以后,我妈再也没有反对过我去书店。翻过这个故事,我和书交朋友的日子才刚刚开始。愿书伴随我一生,我与书永不分离...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6开始上课了。她拿出两张图,我们来找出两张图中的历史错误。第一张图,宋江的麦田剑指古典;第二张图,三彩唐朝成了圣物。我们知道,玉米是在公元16世纪由海路进入中国的。几百年前的北宋是怎么做到的?唐三彩明明是陪葬品,怎么能供奉呢?分析完毕后,她大声说“不要看古装剧,大部分编剧都没文化”,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我们真的笑了编剧的悲伤,也笑了自己太年轻。看到我们这么开心,她自己笑了,露出了我久违的老师的笑容。
放下架子,与民同乐,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地方。
有时候她也很严格。当她用锐利的“鹰眼”捕捉到一丝狂喜时,她低头皱眉,双手停止动作,声音降低八度,像一只迅捷的秃鹰一样怒视着,道:“某某,你是不是要玩疯了?”她的严厉让人胆怯却又敬畏。
同时,她的语速可以和我理解牛的速度相提并论,堪比光速。从她口中,中国五年文明、西方专制等知识名词涌入脑海,有时因为专心记笔记而错过知识点。下课后,她会细心地帮我化妆。
我喜欢的第二点是,开心的时候要严格,性情要有人情味,知识要广博,深渊要深。
我还记得去办公室找过她几次,看到了她历史书的小字,黑红相间。这本书的一页有大约600字的教案来备课。书桌上常常是几本历史书,一本教科书和一杯香茶,优雅而深邃。你问她的问题,她总是耐心解释,直到你真正理解。她从不生气,因为她不理解他们。她总是很善良,总是笑得像一朵牡丹。
那缕茶香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初中一年级就认她为老师,是我莫大的幸运。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7我的星期六和星期天总是满满的。难得逛一次书店是我最大的享受。这一天,爸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去了二楼的儿童书柜,自己选书;爸爸妈妈自己去挑书。书店里有这么多书!橱柜里和摊位上到处都是书。我像一只飞进花丛的蜜蜂。我太兴奋了,我到处看。感觉无论哪本书好,都恨不得一下子全捧在手里。我开始慢慢买书。
第一眼就看中了《淘气爸爸》这本书,因为这是“马小跳”系列的书,名字很吸引人。我翻开书,找到了一些读过的故事,但还是想买。于是我把书拿在手里。这时,看见了张,他也看见了我。他看到我手里的书,说:“我家里有全套的马小跳,要不我下次借给你。”我笑着说:“太好了,谢谢。”于是,我和张一起在儿童书柜里转了一圈。我突然看到一本书《欧也妮?葛朗台,我马上就捡起来了。我想要这本书很久了,因为有一次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板块——‘家庭的苦难’,真的太精彩了!世界上还有这样贪婪的人!我早就想读这本书了。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它抱在怀里。我们转了一会儿。
张建议,“我们休息一下,看看书吧。”我点了点头,于是拿了一本《虎虎生威》,坐在地上看了起来。这本书图文并茂,吸引我一口气看完。哦,原来“虎虎太岁”是大型猫科动物。我觉得真的很有意思。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但妈妈来了。“走吧。”妈妈笑着说这话。我不愿意放下我的书。我和妈妈一起下楼,见了爸爸,一起交钱。在回家的路上,我满心欢喜地看着我的新书。我今天买书看了,张答应借我书看。多么大的收获啊!我喜欢书,我喜欢有书的生活。
当我8岁的时候,我喜欢画画。起初,我紧紧握着铅笔,用不太熟练的笔法在我的墙上画了一个以点和线为中心的不知名的“几何图形”。就在我玩得起的时候,我妈总是在我身后收拾残局。收拾什么烂摊子?哎,不用问了,拿橡皮擦墙吧!
过了几年,上了幼儿园,有了彩色的画笔,懂得了用颜色和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我还是改不了在墙上画画的习惯,于是我又开始在墙上涂鸦:我画了人,小动物,et,ufo……...但都不像画,我妈叫他们“抽象画家”。就在我妈想用橡皮擦擦掉我的大作的时候,她发现我用的是蜡笔,气得差点晕倒!于是,她买了涂料来粉刷墙壁,可是粉刷墙壁的速度赶不上我的粉刷——她刚粉刷完这面墙,另一边,我却很有个性地粉刷着我的“艺术创作”。最后我妈终于对画不耐烦了,干脆买了白纸贴在墙上。我画一张,她撕一张,费了他好大劲!
后来上了小学,渐渐懂事,终于搞清楚了白纸和墙的区别,能够画出一幅像样的美术作品。就这样,我在绘画中慢慢成长,我在绘画中得到乐趣。画画自然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我业余时间最好的享受。
让我们把彩色的画笔紧紧握在手中,画出自信,画出童年,画出更加精彩的明天!
小时候,书悄悄走进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打开记忆的大门,时间仿佛开始倒流,童年的一切仿佛刚刚发生,却只有一件事最耀眼。
那时候,我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我还年轻,但阅读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件事。那时候我拼音学的很好,不怎么费劲就能看完一页。我“搜”了几乎所有的安徒生童话、睡前故事、天方夜谭等故事书。
因为那时候我觉得只有童话好看,但是家里童话不多。老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就布置了一个作业:明天没有人带一些喜欢的书来学校,我给大家弄一个书柜。
从书柜里,我看了很多书,觉得很有趣,所以每次拿到书,回到家就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作业,剩下的时间就用来看书了。每次我都认真看,从来没有皱过。自从老师设置了这个书柜,童话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又开始看小说了。
现在,时光飞逝,我越长越高,对阅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时候一天能看几本书。但让我烦恼的是,我现在已经五年级了,再过一年就要参加毕业考试了。读书的时间缩短了很多,但只要一骑马,我就会忘记身边的一切,甚至忘记时间,几乎走火入魔。
为了鼓励我们多读书,学校还允许我们每天中午看30分钟课外书。
我也从书上学到了很多!比如八十天环游世界,我学会了遇到困难时的从容;我从“补习班第一”学会了如何安排时间。从野外生存,我学会了如何在野外独立生活。
啊!书籍带给我无限的快乐和无穷的力量。阅读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10秋天的九月,我正式成为了一名初中生。在我的新学校生活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艰苦的军训,因为它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一抹红光。虽然我的日子很短,但我受益匪浅。
在军训的日子里,我们不再是学生,我们只是军人。只有服从,没有说不或者反抗的权利。各种天气,我们站在操场上,阳光明媚,我们练军姿,下着毛毛雨,我们练队形。站军姿时,教官总是强调三个地方:手脚并用,双手伸直,双脚分开,眼睛直视。炯炯有神的眼睛,挺拔的肩膀,挺拔的胸膛,不可动摇的双腿,向我们展示了军人的飒爽英姿。但如果你想亲身体验,就没那么简单了。站着的时候腿会抖,膝盖会酸,脚下有火在烧,被烟熏烤,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练队形的时候下着小雨,教官对我们说:“淋雨的不只是你们,大家都是。别人能坚持,就别自己搞特殊了。”听到这句话,我给自己打气:“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大家都认真执行教官的命令,没有一个人半途而废。整个比赛过程中,我们都在回忆自己在训练中做了什么,以及在比赛中如何去做。当总教官宣布我们是第一名时,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整齐的步伐,昂首挺胸的精神,洪亮的声音,都是我们的收获。我感受到了团结的喜悦。生病的时候,同学们扶着我,把水壶递给我,我体会到了友谊的真挚。课间休息时,同学们大胆表演,赢得了掌声和微笑,我也锻炼了自己的勇气。这一切都是幸福美好的,苦和累都随着歌声飘走了。军训,我唱了一首初中生涯的歌——赤子之心歌。
难忘的军训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11书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一个知识宝库的大门。书是一艘帆船,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一架望远镜,它向我展示了全世界。书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带我去见智慧女神。
我喜欢书。记得有一次,吃完午饭,我妈叫我去睡觉。因为我很想看书,我妈拒绝了,没收了我所有的书。我在偷偷背妈妈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书打开,生怕翻书的声音被妈妈听到。过了一会儿,妈妈来了。我赶紧把书藏起来,假装睡觉。妈妈要来了,所以我要快点睡觉。“这小家伙忘了盖被子,真的。”我妈没意识到我在装睡。
当时我和妈妈去爷爷家玩了,就剩我一个人在家。在我离开之前,我被告知做饭时要小心。爸妈走后,我马上把米饭放进锅里。刚来的时候很孤独,就和好朋友舒聊天。讲到这里,我无法自拔。我把这个世界忘得一干二净,忘得一干二净。
黑柳彻子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是日本著名作家,代表作有>:他写好风的时候,看完之后仿佛她自己也经历过。她非常了解孩子们,这本书也非常好。
我爱书,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读书如写作。”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书12,是一个善良的老人,他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相...晚上,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妈妈的“狮子吼”打破了我读书的乐趣。我看到我妈在喊:“世哲,快去睡觉!”“我一辈子读书都讨厌听到这些话。但我被迫不情愿地爬上床。在床上,我把脑子里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放了一遍,但是中途被剪掉了。这时,我想:小白找到家了吗?如果有,它的主人是什么样的?
心里有无数的虫子在爬,有一种力量在驱使我。拿着这本书读一读。我躲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照着书读。一页,两页,我像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这个时候我在书上看到一个内容:大明星对蒙着面纱的姐姐很不好,有的在打骂。但是记者来的时候,他假装对他大姐很好。看到这里,我攥紧了拳头,皱起了眉头,忍不住哭了起来:“这个人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就在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暴露”了。我赶紧合上书,开始装睡。正如我所料,我妈妈很快就进来了。看到我还在“睡觉”,我喃喃自语:奇怪,我明明听到有声音。发生了什么事?之后就变了。我一看没声音,就又起来拿书。我继续看得入迷。我似乎站在小白旁边,他害怕得发抖,成了他们中的一员。这种恐惧是多么有趣啊!
我直到深夜才读完那本书。最后,我打不过瞌睡虫,睡着了...这本书是我的伙伴。我和书之间的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因为,它是我忠实的朋友,有了它,我的烦恼顿时烟消云散,只剩下快乐!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13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如此。莎士比亚说,书籍是整个世界的营养品。
我非常喜欢阅读。阅读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为了看书,我和我妈打架,虽然有时候把戏被识破了,我也快要吃到苦饭了。
第一场
一天晚上,爸爸在看电视,妈妈好像在阳台上洗衣服。我怎么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呢?于是,我偷偷拿起一本书,一个手电筒,把头埋在被子下,打开手电筒,看了起来。可能是太入迷了,连妈妈的脚步声都没听见。我妈走到我床边,掀开我的被子。于是我妈请我吃了两巴掌。
场景2
阿姨,就让可欣在我们家玩一会儿吧!新通真的很有意思,我们正在按计划实施。嘻嘻,不出我所料,我妈同意了。嗯,那你可以去玩一会儿,不过要早点回来。好的,好的,我保证。一到信彤家,我就直接走到她的书柜前,旁若无人地看着。
场景3
有一天中午,我回家吃饭,看到只有奶奶在厨房做饭。我灵机一动。爸爸妈妈,吃吧!正在厨房做饭的奶奶说,你爸妈不在家真可爱。今天只有你和我。不在家?太好了!我拿起一本书,奶奶,我去了厕所!我捧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半个小时。唠叨的奶奶在门口,好叫我小祖宗。你还好吗?没什么!
嘻嘻,虽然我和我妈为了读书吵了一架,但是我知道她是为了我好,因为我现在已经戴上了400度的眼镜。我真的是又爱又恨书!
我的第一篇故事作文14书就像我的知音,陪伴我快乐成长。
小时候,我还不识字的时候,我妈给我买了几本绘本。妈妈一边教我读书,一边给我讲书里的故事,我听得入迷。慢慢的,我可以看懂带拼音的故事书了。每次看完故事,还是沉浸在故事里。我希望故事能更长一些。
我们以前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个市场,那里有很多卖书的街头小贩。那些彩色的书像美味的小吃一样吸引着我。我总是看这个拿那个,恨不得都买回家全部看完。当时胆子小,觉得买书浪费钱,就只敢一次买一本。然后我就边走边看,回到家就已经把书看完了,只能打算下次出门再买一本。
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家搬到了莱城。当我妈第一次带我去三潭印月的时候,我惊呆了。那么大的房子堆满了书。卖书的阿姨很热情,把我领到一个书架前。她说,这些是故事书。自己选吧。书架上有格林童话、希腊神话、睡前故事、寓言,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心里感到说不出的喜悦。后来我妈每次逛街,总是带着我,带我去书店。我挑选了一些我喜欢的书,如叶圣陶的《稻草人》、杨的《笑猫日记》和高尔基的《童年》。然后,我妈带我去了尚座,那里有桌椅,我坐在那里认真看书。
现在通过借书,可以看到很多同学的书。我仔细阅读每一本借来的书。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总会在床上看一会儿书。有时候看了很久,妈妈就来催我早点睡觉。我只能不情愿的把书放在床头,开始睡觉。有时候在梦里又看书,真的很有意思。
这是我和书的故事。我喜欢阅读。
我的一年级故事作文15《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过得没日没夜,转眼间,半个学期过去了。
半个学期,我们* * *一起成长,一起努力,没想到刚过去毕业就又要经历一次离别。
我们的英语老师艾老师,让同学们课前办一张黑板报:从优秀到卓越,高分值得追求。我们都很高兴这堂英语课不用这么累。艾老师还是像往常一样做手势让我们安静下来,然后用熟悉的陕北口音说:“今天给你们开个小班会。”班里有人问:“为什么?”艾老师还在笑:“艾老师要退休了!””喧闹的课堂瞬间安静下来。我的心沉了下去。不是应该教三年吗?教了半个学期怎么能走?!心中几乎愤怒的大吼。另一方面又觉得有点遗憾,想到上课和同桌说话被罚,以后英语课做“全品”...一切都只是过去的事,只是过去的事...
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的听过老师讲课,从来没有这么认真的研究过老师,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过得这么快。艾老师讲了她的儿子,女儿,女儿的同学...她的眼里有骄傲,也有对我们的一些期待。哦,还有一个遗憾。
班主任老师曾经说过,艾先生的腿是因为站久了才生病的,我们也没见过她穿裙子。希望她退役后能多休息,我们不会辜负她的期望。
从优秀到卓越,高分值得追求!秋菊要开花了!带我去传达对艾先生的敬意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