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一词的意思是低洼地,包括莱茵河、缪斯河、木尔德河下游和北海沿岸地区,相当于今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东北部的部分地区。它面向大西洋和英国,南部通过莱茵河与整个西欧相连。早在中世纪,它就因其地理优势成为北方主要的国际贸易中心之一。13和14世纪,这里的手工业,尤其是毛纺业相当发达。15世纪,尤其是16世纪初期,由于荷兰贸易和毛纺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建设异常迅速。其中布鲁日、伊普尔、根特、列日等城市最为繁华。同时,在与封建领主的斗争中,市民为城市的发展获得了一系列特权,从而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此外,由于王室联姻和协议,荷兰大部分地区成为强大的勃艮第公国的领地,完成了最初的政治统一,促进了荷兰各城市的快速发展。因此,当时的荷兰已经成为欧洲唯一可以和意大利相提并论的先进地区。虽然意大利文艺复兴以巨大的势头冲破了中世纪的牢笼,发展迅速,但荷兰的艺术仍处于哥特艺术的晚期,然而这并不妨碍荷兰民族艺术特色的形成,特别是对欧洲油画艺术的产生和发展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同时我们可以在乌尔比诺的宫廷里看到荷兰的艺术家们的作品,在佛罗伦萨的教堂里欣赏荷兰大师们的作品。他们创造的油画技法和木刻技艺也吸引着意大利画家。
罗伯特·康·宾和扬·范·埃克是尼德兰画派的主要创始人。罗伯特·康宾(Robert Combin)长期在图尔奈工作,他的著名作品包括《怀孕的通知》和《耶稣的诞生》。虽然是宗教画,但是通过一些细节表现了市民生活的趣味。当时荷兰还没有独立的山水画。画家在《怀孕预告》中画了一幅透过窗户的街景,可谓是尼德兰绘画中最早的街景范例。扬·范·埃克(约1390—1441)于1422年成为独立画家,并于1425年在勃艮第公爵任宫廷画家。根特祭坛画是荷兰文艺复兴早期的杰出代表作。扬·范·埃克(Jan Van Ecker)和他的兄弟休伯特·范·埃克(Hubert Van Ecker)于1432年完成根特祭坛画,这是一组根特圣比万大教堂的祭坛画。所谓祭坛画,就是在教堂的祭坛前放在木板上的画,有的类似于屏风画。根特祭坛画是一个多翼的“开合”祭坛画群。节日服务期间,祭坛的两翼随着音乐旋律缓缓张开,12幅令人眼花缭乱的祭坛画呈现在人们面前。它分为上下两段和左右两翼,上段中间是基督,两侧是圣母玛利亚和施洗约翰。翅膀内侧是合唱的天使和演奏音乐的天使,外侧是亚当和夏娃,下段中央是赞美羔羊,翅膀左侧是骑士和裁判官,右侧是隐士和仪式巡逻队。平日,祭坛的两翼是封闭的,人们只能看到两翼外侧的画面。根特祭坛画堪称世界上第一幅真正意义上的油画(据说扬·范埃克和他的哥哥休伯特·范埃克是油画的发明者),色彩鲜明,色彩灿烂。历经数百年,画面依旧,在当时确实是绘画技法的突破。因此,根特祭坛画在绘画史上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一般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的创新和独创性,而是在整个欧洲绘画中创造了一个新的时代。虽然杨·凡·艾克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宗教画,但他突破了宗教画的传统技法,非常重视人物性格和心理的刻画,非常注重写实,认真研究光线和色彩的表现,对油画的方法进行了重要的改进。他在作品中展现了现实世界的多姿多彩的场景和世俗生活的生活,突破了中世纪的禁欲主义,体现了人文主义的理念,为荷兰的文艺复兴开辟了道路。
罗杰·范·德·韦登(约1399-1464)也是15世纪上半叶的著名艺术家。他出生在图尔内,是罗伯特·康宾的学生。1432年在图尔奈成为独立画家,后移居布鲁塞尔,并在这座城市获得艺术家称号。1450去意大利,受到好评和尊重。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称他为自扬·范·埃克以来荷兰最好的艺术家。通过他的活动,他扩大了尼德兰画派的国际影响。《下架的基督》、《圣路加的圣母像》和《圣玛丽·抹大拉》都是他的杰作。
15世纪中期,随着经济的繁荣,北方的文化艺术也非常繁荣,以哈莱姆为中心形成了北方画派。德尔克·波茨(约1415—1475)是他的代表画家。在《最后的晚餐》中,画家没有按照宗教内容来表现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而是大胆地将《最后的晚餐》的地点搬到了15世纪荷兰的居民楼的餐厅里。典型的哥特式房屋,墙壁窄,窗户多,室内光线明亮柔和,地板上整齐的瓷砖和覆盖桌面的白色桌子,既准确地展现了室内的透视,又很好地体现了尼安德特人爱整洁的习惯,室内陈设和用餐情境都弥漫着相当浓厚的世俗气息。这幅画可以算是尼德兰当时绘画中以宗教题材表现世俗生活的典型。另一位北方画家是吉尔根·托特·辛特·詹斯(约1460-1495),他受到了波茨的影响。《荒野中的施洗约翰》,画面中的人物衣着朴素,披散着头发,在破旧的长袍下光着脚。画家描绘了一个典型的荷兰农民形象,并精心绘制了树木、动物和鸟类作为画面的背景。风景很美,呈现出一片非常开阔的旷野,笼罩在一片宁静祥和的氛围中。《耶稣诞生》描绘了耶稣诞生时的夜景。圣婴耶稣的身体作为光源,照亮了圣母玛利亚的脸和部分画面,而画面的另一部分隐藏在夜色中,增加了宗教的神秘感。同时画面上有强烈的明暗对比,这在17世纪的荷兰绘画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因此被誉为17世纪荷兰画派最早的创始人。另外还有hieronymus Bos(约1450-1516)。他的画往往有一些怪诞夸张的意象,这些意象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结合艺术家自己的幻想。同时,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与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紧密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语言。通过幻想漫画形象影射宗教人物和封建领主,对他们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绘画风格,突破了荷兰传统绘画的宗教氛围,站在进步人文主义的立场上,主要批判天主教会,反映了宗教改革前人们反对天主教和封建主义的思想情绪,也是荷兰新旧教派激烈斗争的表现。
15世纪下半叶,荷兰南部的著名画家是雨果·范·德尔·高斯(约1440-1482)。1467成为独立画家,是根特画家公会会长。1467年秋,他作为一个没有受戒的修道士住在布鲁塞尔附近的罗德斯修道院,1482年在这个修道院去世。《牧羊人来朝拜》完成于1480左右,《玛利亚之死》作于1478至1482之间,都是他后期创作的代表作。
16世纪,荷兰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持续数十年,直到1609年荷兰独立。在此期间,荷兰人民为反对西班牙统治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老彼得·勃鲁盖尔(约1525-1569)的艺术产生于荷兰大革命的酝酿和爆发时期。作为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艺术家,他和人民一起战斗。早年以铜版画出名,从事山水画创作。1556开始刻画更多的人物,可见Bos的影响力。从1563到去世,进入创作的辉煌期,创作了最重要的油画作品,在农民风俗画中热情地塑造了许多农民形象,如《农民舞蹈》、《农民婚礼》等,刻画了他们豪放的性格,显示了他们充沛的生命力。勃鲁盖尔的风景画也很出色。他喜欢选择全景构图,这种构图意境开阔,景物和人物的紧密结合描绘了农民丰富的劳动生活和农村的美景。比如收割干草。还有少数作品《绞刑架下的舞蹈》,直接描写了森林游击队——“森林中的乞丐”的战斗生活,歌颂了人民的英雄主义和乐观主义,起到了揭露敌人、鼓舞人民的作用。勃鲁盖尔以艺术为武器,深刻而真实地反映了他所处的时代,从而成为荷兰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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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下半叶的荷兰革命以荷兰的独立和佛兰德斯的妥协而告终。在这片曾经产生了范·埃克、博斯、勃鲁盖尔等一代绘画大师的土地上,由于大革命后的分裂,出现了两个具有自己民族艺术特色的流派:一个是以伦勃朗为首的17世纪的荷兰绘画,一个是以鲁本斯为首的17世纪的佛兰德绘画。
17世纪的佛兰德斯绘画仍然处于西班牙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控制之下,其发展与当时已经获得独立的荷兰绘画有着明显的不同。它的使命是装饰宏伟的宫殿和大厅,装饰教堂和教堂的祭坛。这有助于形成装饰风格的艺术,尤其是绘画,这是赞助和欢迎的法院和贵族资产阶级。然而,佛兰德优秀民族艺术的传统并没有完全丧失。它仍然保持了17世纪佛兰德艺术中的积极因素,反映了人们健康的思想和感情。尤其是在西班牙控制加强,资产阶级革命进入低潮的时候,佛兰德的市民和农民并没有像贵族阶级那样妥协投降,放弃独立自由。他们仍在探索进一步独立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道路。所以这种反抗西班牙封建专制统治的民族意识在当时的绘画艺术中也有所体现,而且往往以一种象征性的、曲折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像争取独立自由的斗争一样。因此,与同时期的荷兰艺术相比,17世纪的佛兰德艺术一方面具有明显的贵族色彩和宗教色彩,另一方面仍具有一定的民族性,这或多或少地体现在当时艺术家的作品中,尤其是不知名的民间艺术家的作品中。以鲁本斯和范·代克为代表的佛兰德斯画派在佛兰德斯逐渐形成,为教会和贵族服务,用艺术形象为他们歌功颂德,树立丰碑,满足他们的奢侈生活和娱乐享受。佛兰德斯画派的艺术风格在其形成过程中,既保留了荷兰民族艺术的本来面目,又广泛吸收了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大师,尤其是威尼斯画派的艺术成果。到了17世纪,在意大利形成的巴洛克艺术、学院派和卡拉瓦乔派也为佛兰德斯绘画注入了新的血液,尤其是巴洛克艺术,成为佛兰德斯画派的主流风格。画面明亮,温暖,明亮,温柔。这种充满活力和色彩的巴洛克艺术形象对观众具有强烈的视觉吸引力,也受到教会、贵族和资本家的欢迎。
(1)彼得·保罗·鲁本斯(1577—1640)的作品数量惊人,题材广泛,包括宗教画、神话画、历史画、风俗画、肖像画、风景画、动物画等等。他将瑰丽的巴洛克艺术风格与荷兰的民族艺术传统相结合,形成了具有浪漫主义倾向的独特风格,使他成为佛兰德斯巴洛克艺术风格的代表画家和欧洲著名的绘画大师,对欧洲现代绘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作品生动,色彩鲜艳,装饰性强,往往有一种澎湃的气势。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大胆的创作精神,画出了许多表现激烈冲突的场景,如历史画《亚马逊之战》,体现了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画面充满了强烈的运动感,气势磅礴,情感奔放。
②老扬·勃鲁盖尔(1568——1625)是老彼得·勃鲁盖尔的儿子。他是著名的风景画家和静物画画家。精致的笔杆,鲜艳的颜色。
(3)雅各布·乔丹斯(1593-1678)。他用的颜色也是明亮温暖的,喜欢用红色来烘托欢快的气氛,人物性格也和鲁本斯相似。野性,健康,充满活力。但他的人物和气质不是贵族而是平民,有着淳朴的乡土气息。乔丹创作了许多反映民间生活和习俗的作品。人物保持了朴素自然的风格,体现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如萨提亚拜访农家、与豆王共宴等。然而,在他的晚年,他的作品逐渐趋于华丽的巴洛克风格。
(4)安托尼斯·范·代克(1599——1641),主要成就是肖像。早期有传统风格的奈德蓝肖像。后来他去了英国,成为查理一世的宫廷画家,由于主要对象是宫廷贵族,所以形成了一种优雅华丽的风格。他作品中的人物都有一种恬静柔弱的气质,风度翩翩,甚至有些作者美化对象的主观想象。他更注重刻画人物的姿态和动作,突破了英国传统肖像画呆板的构图。此外,画家娴熟的绘画技巧对英国肖像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代表作《查理一世的形象》。
1609荷兰革命最终以荷兰的独立和荷兰共和国的建立而告终,荷兰共和国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也是欧洲最繁荣先进的国家。新兴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比封建专制社会有更多的民主和自由。许多在其他国家受迫害的异教徒逃到荷兰避难,他们在这里写了书。到1654,荷兰有六所著名大学。荷兰最早出现期刊,报纸逐渐普及,科技非常发达。新的文化氛围培养了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使美术摆脱了宗教和宫廷的束缚,更广泛地面对世俗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荷兰画派应运而生,它继承了15和16世纪荷兰的民族艺术传统,以现实主义和简约主义为特征,很少受到当时欧洲流行的巴洛克风格的影响。因为荷兰人是通过英勇顽强的斗争取得胜利的,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所以如何表达人们的自信和自尊,如何反映人们的现实生活、感情和愿望,成为了荷兰画派大多数艺术家关注的主要话题。他们把目光投向五彩缤纷的现实世界,用画笔描绘身边的日常生活,他们熟悉的各行各业的人,美丽的自然风光。在人的地位和价值得到肯定的进步的社会制度下,画家可以大胆抛弃千百年来禁锢人和艺术的宗教,以人的现实生活作为自己艺术创作的蓝本。画家感兴趣的是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现象和美丽多彩的自然风光。无论是资产阶级的自尊自信,还是街头乞丐、江湖艺人、乡村医生;无论是豪华典雅的客厅、卧室,还是破旧的小屋;无论是乡村小道,还是珍稀野味;无论是高贵的器皿、野花和水果,甚至是生活中的琐事,这些曾经朴实无华的东西,如今都被荷兰画家搬上了画布。为了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审美需求,艺术的题材得到了拓展,表现形式也多样化了。独立的风景画、静物画和动物画、个人和群体的肖像以及富有生活气息的风俗画都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因此,出现了专攻某一学科的画家,如肖像画家哈尔斯和伦勃朗,风俗画家维米尔,静物画家何达,风景画家霍贝马等。
(1)才华横溢的肖像画家弗兰斯·哈尔斯(约1581—1666)是荷兰写实画派的创始人。早期繁荣的作品充分展现了荷兰公民健康、快乐、充满活力的形象,反映了革命胜利后荷兰人民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他描写了荷兰各行各业、不同年龄的人,如军官、市民、女孩和儿童。代表作有《微笑的骑士》、《小丑弹曼陀林》、《吉普赛女郎》等。画家喜欢选择近景半身像的构图,刻画人物时特别注重面部表情。他们善于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状态。画面生动朴实,画中的人物似乎动作自如。虽然大多是单身人士的肖像,但往往会让人想起画面之外的其他人物,构成了一个情节,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像风俗画一样。
这一时期荷兰盛行团体肖像画,哈尔斯也创作了一系列,如《圣乔治射手与连队军官的宴会》。群像的排序者往往要求画师给每个人平等的表现机会,导致无法安排中心人物和某个情节来统一画面,这不能不让人产生一些遗憾。哈尔斯尽力将人物安排得有条不紊,突破了传统的刻板、扁平的布局,力求一种极其热烈的氛围,依然恰如其分地体现了哈尔斯肖像画的风格。这一时期,哈尔斯的肖像画充满了乐观主义,具有独特的绘画技巧。他用流畅奔放的笔触表现大胆、自信、栩栩如生的人物,这是哈尔斯肖像画的突出特点,构成了哈尔斯伟大而不朽的肖像艺术的独特风格,晚年的作品大多采用古典构图的正面形象,画面透着一种忧郁的情绪,比早期的作品凝重而深刻。(2)伦勃朗·哈门斯·范·兰(1606—1669),荷兰伟大的现实主义艺术家,一生经历坎坷,勇敢而坚定地坚持现实主义创作道路,为欧洲现实主义艺术的发展做出了极其辉煌的贡献,也使荷兰绘画在17世纪的世界艺术史上大放异彩。伦勃朗早年受过良好的教育。杜浦教授的1632解剖学课程在创作过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展现了伦勃朗非凡的才华,赢得了社会的赞誉。1642年,伦勃朗创作了阿姆斯特丹射手公司和举世闻名的夜间巡逻队的集体肖像(据说是经年累月烟雾变黑的时候,描写的是夜晚聚集出发的场景,很好地处理了明暗关系),但拍摄团队大多是富裕的资产阶级,艺术趣味平庸,要求画家把它们安排在画面上同样重要的位置。而伦勃朗则创作了一幅主题画,一幅情节组肖像画,突出了前人不忘与西班牙统治者英勇斗争,决心保卫祖国的英雄气概。结果却遭到诽谤并被送上法庭。这说明17年代的荷兰资产阶级已经失去了革命时期的进步性,只能欣赏肤浅庸俗的东西。与伦勃朗的现实主义艺术有着深刻的矛盾,此后画家的生活日益贫困,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坚持自己的创作原则,更加贴近荷兰平民和穷人。他作品中的人物都取自生活中的真实形象,甚至在描绘宗教故事时,也体现了生活化的宗教主题。伦勃朗的肖像画生动而独特。特别是老人的画像,特别感人。他们苍老的面庞,深邃的眼神,仿佛在展示他们的沧桑,也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和人生哲理。伦勃朗也喜欢自画像,留下了大量作品。伦勃朗的铜版画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用笔雕刻精美,如同他的油画一样具有永久的艺术魅力。比如三棵树。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都是商品进入市场,这种商品价值也进入艺术领域,艺术产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画家过去依赖宗教和贵族,现在依赖市场消费者。他们的创作从内容到形式都要满足购买者的审美需求,这就决定了荷兰绘画的内容和形式。
哈尔斯、伦勃朗、弗米尔等当代画家习惯上被称为“荷兰小画派”。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准确的概括了17世纪荷兰艺术的不同之处,即荷兰画派包括了很多部落。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画派,一个城市有很多画派,各有特色。当然,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尤其是在很多画家经常搬家的情况下,更不可能保持自己的独特性,虽然他们尽力这样做。奥斯塔德和雷斯达尔当时活跃在哈莱姆区;彼得·德·荷赫活跃在代尔夫特;活跃在莱顿大学城的有盖娜·杜;盖勒洪特匈牙利胡斯活跃在保守势力的中心乌特勒支;活跃在阿姆斯特丹的,是荷兰最大的商业和艺术中心,有Hurst Calve、portal等。几乎都是多产的艺术家,创作了大量的风俗画、山水画、静物画。据说,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的美术馆和私人收藏家手中有超过5万幅荷兰画。他们被称为“荷兰小画派”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的作品画框小,适合市民挂在室内装饰房间;一是不表现重大社会题材,特别注重生活细节的描写,以迎合市民的审美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