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奸杀。
从2000多年前的Polo-Pennisetum战争到不远的二战,核心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也就是毁灭。文明的力量如何克制?早在1864年,世界各国就开始陆续缔结日内瓦公约,白纸黑字,红印章,信誓旦旦:“禁止破坏不设防的城镇和乡村;禁止杀害、胁迫、虐待和驱逐和平居民;禁止体罚和酷刑. "
在1970年代,还缔结了一项关于在紧急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宣言,其中规定:"应尽一切努力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战争的蹂躏;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禁止迫害、酷刑、惩罚性措施、侮辱性待遇和强奸等措施,特别是针对平民中的妇女和儿童。
交战各方在军事行动期间或在被占领土上对妇女和儿童的一切形式的压迫和残忍和不人道的待遇,包括监禁、酷刑、射击、集体逮捕、集体惩罚、摧毁房屋和强迫迁移,都应被视为犯罪行为...“这些冠冕堂皇的承诺,都是想躲老虎的鬼话。
战争结束,谁对谁负责?双方杀红了眼,无辜的平民成了天然的战俘。挡路的人是谁?只能承认自己运气不好。所谓“宁为狗不为患”就是真实写照。妇女和儿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命运更加悲惨。大量年轻妇女被强奸和杀害。
以古代战争为例:著名的靖康之灾。北宋末,金兵第二次南下,包围汴京城。为了活命,宋徽宗和宋钦宗从朝廷、宗室和北京拿了一万多名妇女作抵押,按明码标价抵押给金军。在金军的营地里,被奸淫掳掠。
1126 165438+10月25日,北宋都城汴京被金军攻陷,* *俘虏3000余人,其中民间美女3000余人。到1127,开封府记载的女囚多达11635人。
其中一半被虐待、强奸和杀害,剩下的一半被赶到晋国,进入所谓的“桓伊大院”,实际上是一个“军妓营”。包括皇室嫔妃和公主在内,侥幸生还的5300名女囚日夜受辱,惨遭奸杀。《呻》云:“妃子帝姬的宗室所有的女子都是袒胸露乳,披着羊皮和毛皮……”
第二,是捐赠的。
抢女人成了历代战争中必不可少的节目,其中稍有姿色的,或者能保住性命的,大多沦为性奴。也有被上缴捐赠的例子。此时,受害女子已经不是人了;是不折不扣的“对象”。最著名的人物是东汉末年的才女蔡文姬。
她的丈夫死了,她住在家里,但她参与了匈奴的抢劫。作为一个手无寸铁的少妇,她不得不听天由命,被凶残的匈奴人劫走到漠北。因为长相清秀,风度翩翩,被兵士们给了当朝的左,这让她在12年无奈的结了婚。直到曹操用金白玉把她从中原赎回来。蔡文姬的命运并不坏。大部分被捐的女人只能和她们的主人有片刻的欢愉,她们会在老去之前含恨而死。
第三,被占了。
贵族和皇室女性和平民女性一样,不可避免地被获胜的君主占据。好战的成吉思汗非常直白地说,他的快乐就是攻占敌人的城市,掠夺他们的财宝,占有他们的女人...女性一直被默认为男性世界甚至私有财产的附庸。这种怪异的想法至今没有根除。
征服一个男人的底线,就是迫使他不再拥有心爱的女人,不再有信心,从灵魂深处感受到恐惧和绝望。所以古人把占有敌人的女人视为最终的胜利。最著名的例子是宋太宗·赵光义公然强奸李渔的《小周》。起初,周晓没有被驯服,宋家的皇帝毫不犹豫地采取“铁腕措施”。
从978年的元宵节到那年的乞丐节,整整半年,孤独的小周被赵光义强奸了。宋人王洛在《回忆》中说:“(小周后)我和妻子入宫,每次入宫几天,我都会大哭一场,骂皇后,外面都会听到。
已故大师更机智地避开了。”同时,他假借无名氏之名,画了一幅“西陵兴周晓”,西陵即赵光义,死后葬于河南巩县永西陵。
阿明人沈德福生动地描述了这幅画:“唐太宗头戴锄头,面色黝黑,身体肥胖。礼拜后,四肢娇嫩,几个丫鬟抱着。几个星期后,有一个压倒性的皱眉……”李玉感到羞耻、愤慨和愤怒...但是,一个死去的国王呢?即使绿帽子显眼地戴在头上,他也不得不忍辱负重地接受。三千里山河已失。枕头上的女人怎么保护?只要当了被征服的人,男女就没有“个人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