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笑话段子大全 - 收到方正关于字体使用的来信,说我们侵权了。我该怎么办?给出一个有经验的意见。

收到方正关于字体使用的来信,说我们侵权了。我该怎么办?给出一个有经验的意见。

你可以申请反诉:

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实施。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告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的,有权提起反诉。”

第109条还规定:“原告追加诉讼请求,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

1991 4月9日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反诉的内容与《民事诉讼法(试行)》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民事诉讼法的补充,对反诉制度的具体做法做了一些补充规定。

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新增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反诉申请的特点

第一条当事人的特殊性和双重性

因为反诉是本诉讼的被告向本诉讼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诉,反诉的原告是本诉讼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讼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双重的。

第二个请求是独立的。

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具有诉讼成立的要件。反诉虽然是被告在本次诉讼的诉讼过程中向原告提出的反诉,但并不一定依附于本次诉讼。被告提出的反诉具有起诉的要件,所以即使撤诉,反诉也可以独立存在,可以作为独立案件由法院审理和判决。

第三项的对抗性

反诉的提起,可以使这个诉讼失去意义,可以吞并或者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四条反请求的时间是有限的。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

扩展数据:

环球网综合报道165438+10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北京稻香村(北稻)诉稻香村集团(苏稻)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此次庭审是南北稻香村在民事侵权诉讼中的首次交锋。

法庭上,北稻主张,苏稻故意利用北稻在特定地域市场的知名度,使用“稻香村”以及与北稻品牌名称和商标近似的商标作为店铺标志和产品标识。北岛请求法院判令稻香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稻香村”前必须加“苏州”字样;要求苏稻在北京王府井等地的4家门店及其微信公众号官方账号停止使用“范界稻香村”、“稻香村”商标;要求苏导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50万。

针对“北稻”提出的指控,“苏稻”称其并未侵犯其任何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苏导辩称,“稻香村”的品牌名称和商业标识创立于1773苏州观前街。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保护在先权利的知识,苏稻有权使用稻香村任何形式的商业标识,包括扇型。

其次,稻香村作为中华老字号,享誉世界,北岛要求在稻香村前加“苏州”二字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第三,“北京特产”并非特指北京的稻香村,苏稻使用“北京特产”一词不构成对北稻的不正当竞争。

最后,互联网电子商务是对原有销售模式的新发展。苏道比北道先发展互联网销售模式。北稻在互联网电商平台上不享有任何排他性权利,无权禁止苏稻合理合法的商业行业。

审判当天没有宣布判决。公开资料显示,稻香村于1773创立于苏州观前街,至今已有243年历史。是中国商务部首批认证的中华老字号企业。1983,苏州稻香村持有的糕点“稻香村”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百度百科:反诉

众信。com:“苏道”回应350万索赔称将反诉“北道”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