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明确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司财产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劳动纪律,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生产部门的具体情况,对各级负责人和部门员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各级首长是本地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第三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再忙也不忘安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4条:经理的安全责任
经理是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坚持计划维修,不随意延长维修周期或削减维修项目。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提高维修质量,保证维修设备的及时使用。
2.认真落实避免事故的技术措施,从而确定项目;定一个时间;定责任单位,严格考核。
3.深入车间和现场巡回检查,了解和分析安全情况,督促车间和设备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 .审核和发布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负
负责领导编制各项事故预防措施、安全劳动保护措施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查出的重大隐患。如需临时解决,应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或公司领导汇报。
6.发生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对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事故多发、屡发造成的事故提出处理建议。
第6条:胜任的安全职责
1.是本部门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一次安全例会,检查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3.定期对本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技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年度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和技术培训活动。
4.组织领导安全小组活动、安全检查等活动,坚持夜间检查制度,加强劳动纪律,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报告,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清责任,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决不允许隐瞒各类事故,弄虚作假。
6.总结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建议生产部对做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7.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指挥或默许工人违章作业。对明显危及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令,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停止执行。
8.经常检查车间内的防火措施、生产设备和其他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和良好的状态。
第7条: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统计,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指示,执行《事故调查条例》和本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分析安全队伍动向,定期查阅安全队伍活动记录,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3.生产中发生人身事故,除按要求及时报告外,还应根据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明确责任,查明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和对策,并认真执行。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安全规定和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行为时,有权制止,必要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检查“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年度安全法规学习考试。
6.做好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通过安全考试方可入班。
组,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班组级安全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八条:值班长的安全职责
1.值班长是本部门安全班组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在班前会上督促班组布置安全工作。
3.在正常生产中,负责本部门各项文明生产的均衡生产和安全生产,检查各岗位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组织领导安全小组活动、安全检查等活动,加强劳动纪律,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纪律。
5.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报告,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和责任,制定对策,认真落实,决不隐瞒各类事故,弄虚作假。
6.监督班组执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分析本单位治安班组动态,定期查阅治安班组活动记录和治安班组台账,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第九条: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1.组长应对小组所有人员及其管理的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督促班前会安全工作的安排。
3.组织并领导安全小组活动日、安全检查等活动。
4.组织全班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并经常检查分管设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活动。
5.带头执行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制止违章作业,做好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未经安全考试合格,不得上岗。
6.发生各类事故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立即恢复作业的除外),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主管汇报,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坚持“四不放过”,分清责任,健全安全班组台账。
7.有权拒绝或暂停执行明显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10条:员工的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防止其他人员违章作业。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3.主动消除设备缺陷,正确使用工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所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及时反映和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与事故抢修。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有权对单位领导忽视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错误决策和行为提出批评。
第三章生产部防火规则
一般规则
第一条生产部设有安全防火组织,由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组成。
由安全员和值班长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日常安全和防火工作。
第二条生产部正常的安全防火工作由经理指导,交经理全权负责。
第三条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各工段的班组安全和防火工作,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
第四条要求主管、值班长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把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生产计划,定期研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防火工作与生产同时安排,同时检查、评估、总结,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各主管单位、各值、队、组应根据公司和部门的防火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制度和奖惩规定,并认真执行,互相监督,严格遵守。
第六条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做到有思想、有组织、有任务。
落实,有计划地组织防火业务学习,建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管理为基础”的义务消防队。
第七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消防文件、消防法规和相关政策,部门领导班子结合公司经验教训和部门实际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知识和防范意识。
第八条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火灾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部门处理不了的,要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各类消防器材和报警系统的管理
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易于使用。
第十条所有机械、电气、仪表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机架上不得有纸毛、油污,轴头上不得有纸缠绕、缠绕。不得在现场长时间堆积大量纸卷和破损纸张。
第十一条禁止将废油倒入地沟,使用过的废油和抹布应当及时回收。禁止随地倾倒垃圾。
第十二条禁止在所有蒸汽和热负荷管道上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质。
第十三条本部门各级消防战士和防火员要以防火工作为重点,尽职尽责,敢说敢管,必须认真负责。
第十四条对本部门防火重点部门“干燥部”,要进行重点监护,加强防护措施,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检查,做到勤检查、勤处理。及时清理缠在辊头上的纸毛、碎纸、纸屑,排除一切可燃物质,杜绝疏忽。
第十五条停机检修时,应对烘干部门进行彻底清扫,对正常生产中不能清扫的东西进行彻底清扫(包括烘干架内外壁的纸毛、漏税油、碎纸等),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和防火,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凡违反防火法规,造成火灾隐患和事故的值班班组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或报公司处理,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第四章车间防火系统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
2.禁止在车间的任何地方吸烟。
3.熟悉各种消防设备及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能力,定期对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4.在车间焊接时,应事先做好防火准备,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必要时应指定专人监护,正常生产时不得在干燥部门进行焊接(在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焊接时,需向安全队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经消防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4级以上大风一般不允许焊接)。
5.在允许进行电、气焊的工作现场,乙炔瓶、氧气瓶应保持在5米以上,与作业点的距离应保持在10米以上。氧气瓶应避免油污和辐射高温,电石应避免水溅。
6.每次断纸后,必须仔细彻底地清洁干燥部和刮刀正面和背面的纸棉和储纸区。正常收纸后,所有辊头必须在30分钟内包好。
7.如果在停机、维修和其他问题的正常处理过程中,需要停机或停汽1小时以上,就要安排专人对存放在烘干机前后两侧和刮刀上的纸毛和纸张进行彻底清理,并用水管将一、二层后框内外的墙纸毛和纸屑刷干净, 从而保证前后侧架、蒸汽管、回水管、刮刀上没有纸毛和纸屑。 辊头上没有包装纸。
8.加强生产重要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长、班长、一、二段负责看蒸汽、烘干的助理每小时要在烘干部楼上楼下交叉巡逻一次。
火的关键部位。首层防火重点部位由设备部点检员进行检查。
9.为保持车间内有足够的照明,维修时临时使用的照明灯必须使用36V低压照明。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油库、放射源、造纸机干燥部等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如果生产各部位的长明灯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调度员,确保生产现场的照度符合国家规定。
10.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油类和易燃材料应放在指定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汽油的使用应得到生产部主管的批准)。
11.停机维修时,干燥部必须停汽空转30分钟后停机,停汽后打开所有蒸汽管和回水管的排水阀,以便排出管道和干燥机内的冷凝水。
12.当车间发生火灾时,立即通知消防队,明确说明起火地点、位置、燃烧物质和报警人姓名。干燥部发生火灾时,根据mcasuzcs公司的安全规定,对计算机和放射源采取安全措施,停止车间所有通风和排气扇,不要停车,降速100m/min。
第五章仓库防火规定
第一条所有仓库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碱水、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易反应的物品。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白炽灯。
第三条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应当整洁,不得乱扔。
第四条各类物质入库后,应按其性质分别存放。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应当了解和熟悉仓库内外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六章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条车间内的各类消防设施由各责任区负责人按编号分段管理。它们应存放整齐,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任何缺陷,应及时发现并向部门经理和消防队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措施。
第二条维修时应停止消防水源,并提前联系消防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维修后,必须恢复供水。
第三条严禁在消防器材和设施周围堆放各种杂物和障碍物。
第四条所有消防栓及其管道应当每年定期进行彻底检查和排放,保持完好和畅通。
第五条。任何人和单位不准在无火情或危险高峰时动用各类消防器材,不准擅自取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因生产建设需要的,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消防部门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后采取措施。
第七章火灾报警和火灾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火灾,每个人都有义务迅速打开报警按钮,组织人员灭火,并在其他人员前来灭火时及时拨打消防队电话(1198)。弄清起火部位、位置、燃烧物质和报警人姓名,及时赶到道路和路口,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地点。打斗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2.发生火警和火灾时,车间义务消防组织的指挥员必须及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其他部门及有关人员主动参加灭火救援。灭火结束后,立即向公司消防队、行政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裁报告。
(报告内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位置、过程、原因和损失程度。)
3.当生产和设备岗位附近发生火灾时,岗位操作人员应在值班长和班长的指挥下,立即利用现有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很大,他必须迅速向市消防队报告,电话号码为119。
4.车间防火领导小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火警和火灾(即火警和火灾原因不清;对火灾报警和火灾负有责任的人员未进行教育;未落实预防措施的;事故的责任人还没有被处理。)
第八章消防工作奖惩规定
报酬
1.负责防火工作,积极消除隐患,堵塞消防漏洞,避免火警和火灾。
2.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消除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3.立即报告火灾并积极抢救,以减少损失,避免后果。
4.发现纵火破坏的人,可以与之斗争,积极抓捕犯罪分子,从而保护公司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惩罚
1.违反公司禁烟令在公司吸烟的人。
2.未经批准擅自生火者,或虽经批准但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接到消防部门停火通知后仍继续作业者。
3.车间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擅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擅自使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和设施。
5.保安人员在使用消防设备后没有更换。
6.如违反上述处罚规定,可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报企业管理部门。
第二章XI浆纸门和吊门管理规定
1.车间大门是消防应急入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发生火灾时,确保消防车的通行。
2.进出大门和吊车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大门处堆放杂物和卷纸,堵塞消防通道。
3.凡因消防通道堵塞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4.各工段长负责检查本工段的大门和吊口有无杂物堵塞,如有堵塞,立即组织人员清理。
5.大门内外应保持清洁,并负责本区域的卫生和清洁,场地必须经常检查和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