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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言语和文字侮辱他人

法律解析:用言语、文字侮辱他人涉嫌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侮辱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暴力侮辱,是指对受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损害。二是言语侮辱,即用言语嘲讽、侮辱被害人。三、言语侮辱,即以文字、漫画等形式侮辱被害人。侮辱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而被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告知人民法院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