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的最终结果就是因果报应,她被宋武用非常残忍血腥的方式杀死了。
当然,对于手里握着好几条命的潘金莲来说,有这样的结局是很自然的。
但我们还是要想,一个从小被卖的可怜女人,是因为她个人的天性,还是因为深刻的社会原因?顺着兰陵潇潇写的笔,我们仔细寻找。不难发现,这个女人的不幸在于,她从小就被诱导成为有钱男人的玩物。
不同于《水浒传》的简单粗暴,《金瓶梅》非常详细地讲述了潘金莲的一生,这也让人物的性格非常立体,她复杂的性格和她的恶行都有原因。
潘金莲原本出生在普通人家,但运气不好,家里至少有六个孩子。恰好她支撑门户的父亲去世早,守寡的母亲也养不了多少孩子。所以在她九岁的时候,她被她的母亲卖给了王家。因为她的美貌,她没有被当作普通的女仆对待,她学会了玩耍和读书写字。大宅院的丫鬟应该只服务于两个目的,一个是主人正常使用的下层丫鬟,一个是有一定艺术修养,会弹会唱的高级天后。在一个大家庭里,这是一个必要的附庸风雅的道具和与权贵交朋友的资本。从一开始,潘金莲就被专门训练成一个取悦有钱有势的男人的玩物。
当然,这支笔不在水浒传里。水浒传里没有王,只有一个不知名的大家族。"清河县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丫鬟,外号叫潘金莲."这里颇令人费解。兰陵笑为什么要写这个王赵璇?这很像一支多余的笔。
真的吗?当然不是。我们都知道曹公的笔法是《红楼梦》中的“草灰蛇行,伏笔千里”。这种写法在《金瓶梅》中也是适用的。果然,第六十九章,酱油党王又出来了,“招林夫人于初,吓王三观离春宫”。这个自小招兵买马的傅玄就是潘金莲。
当然,在这六十九回中,并没有王,只有他的遗孀林夫人。这位林太太是谁?她就是这样一位妙龄女郎,是祖上留下画像的“结义堂”下的高级妓女。他不仅和西门庆有染,还利用和西门庆的关系,委托西门庆照顾儿子,然后贸然让儿子认西门庆为米歇尔·普拉蒂尼。这种生意做成了。你可以想象王的家在哪里。
而潘金莲在无耻的王家呆了六年。你想想,她会学到什么?这也是为什么她从来没有因为在外面和男人偷情而感到羞耻的原因。我嫁给武大郎的时候和西门庆有一腿。我嫁给西门庆后,和下面那页有了暧昧关系。
她的三观一开始就是错的。从此,她不知不觉就成了“高级对象”。
只有十二三岁的潘金莲就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作为吸引异性注意的手段。而且她也不明白,一个正常本分的男人,不可能这样爱一个女人。她的“摆拍”最终吸引的是把她当玩物的男人。
在她15岁的时候,王去世了。她妈妈把他争取出来后,又以320的价格把她卖给了一个大户人家。当然,这个大家庭买她是为了身心享受生活。她学习琵琶,并打扮自己,以便更好地为她的主人服务。过了一两年,她变得“桃面月牙眉”,张垂涎三尺,趁着大老爷不在,收了她。
当然,被主持人接受后,自然不被强势的护士长接受,于是被迫嫁给了武大郎。
这和水浒传不一样。《水浒传》中,潘金莲像一个贞洁豪迈的女子,不甘于张大佳的纠缠,因此遭到张大佳的怨恨,将她嫁给了“三寸不烂之丁”武大郎。在《金瓶梅》里,她顺从了张大佳。相比较而言,这符合潘金莲的性格。如果她真的是个厉害的女人,她就不会勾搭宋武,跟西门庆更不用说偷情。
从这样详细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潘金莲是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她被自己的母亲卖了。在被贩卖的过程中,她接触到了一个大家族的淫荡氛围,她需要做的就是无条件的为主人服务。你觉得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下,潘金莲能树立正常的三观吗?当然不是!
《金瓶梅》里还有一个小细节,《水浒传》里没有。
张在武大郎出门的时候,跑到潘金莲的房间去接她。被武大郎看到,也没敢说什么。看,这是什么?当然也再次指出,潘金莲的身份只是男人的一个“特许”,一个玩物,根本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尊重。
看到这里,我们闭上眼睛再想想。潘金莲的形象出来了,她以后的所有表现都被说明了,因为她从来没有被当人看,家里没钱就被卖,主人死了还被卖,不被小三允许,还是无条件转让。中间她完全没有自主权,纯粹是“行货”。
所以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潘金莲是一个连最基本的母性都没有的女人。她虐待她的继女(武大的女儿迎儿),甚至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李瓶儿的儿子关刚)都可以被不眨眼地杀死。因为她是按照这货的模具养大的,自然,要求这样的货是人就有点苛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