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孕前患有糖尿病,也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是妊娠前和妊娠后葡萄糖代谢正常的糖尿病,也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据统计,在所有患有糖尿病的孕妇中,80%以上是妊娠期糖尿病(GDM),而不到20%是糖尿病合并妊娠。?
“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糖尿病(GDM)”都是高危妊娠。一旦患者病情控制不好,不仅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还会导致各种围产不良结局(如巨大儿、早产儿、新生儿低血糖、剖宫产率增高等。),甚至严重影响母婴的长期健康。?
“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糖尿病”从字面上看似乎差别不大。事实上,它们在糖尿病的病程、诊断标准、临床治疗和预后方面有很大的差异。下面,我们就从以上几个方面做一个比较:
「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糖尿病」有什么区别?
1.?血糖上升的时机不同。
“糖尿病合并妊娠”是指女性在怀孕前就患有糖尿病,患者可能在怀孕前已经确诊,也可能在怀孕前没有发现;而“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葡萄糖代谢在妊娠前完全正常并在妊娠后出现的糖尿病。
2.诊断标准不同?
“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标准,即“孕前糖尿病”,与普通糖尿病患者完全相同。临床上,有些孕妇在怀孕前从未检测过血糖,但在怀孕后的第一次产前检查中,只要血糖升至以下任何一项标准,也应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尽管其高血糖是在怀孕后才发现的。?
(1)空腹血糖≥7.0 mmol/L;服糖后两小时血糖≥ 11.1 mmol/L?
(2)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糖后2小时血糖≥ 11.1 mmol/L。?
(3)伴有明显的糖尿病症状,且随机血糖≥ 11.1 mmol/L?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GDM):孕24-28周采用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切点为:空腹血糖≥ 5.1 mmol/L或服糖后10.0 mmol/L或服糖后2h≥8.5 mmol
?3.孕前准备不同?
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女性,孕前需要停用口服降糖药,改用胰岛素治疗,这就要求孕前血糖要控制在正常水平。同时,应围绕糖尿病并发症进行全面筛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等。最后糖尿病医生和产科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评估是否适合怀孕。
妊娠期糖尿病(GDM)一般发生在妊娠中晚期,换句话说,其孕前血糖是正常的,所以孕前准备相对简单。?
4.对胎儿和孕妇有不同的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GDM)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造成巨大儿,诱发早产,增加分娩难度和剖宫产率;对孕妇的主要影响是诱发酮症酸中毒。
对于孕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一旦血糖控制不好,其不良影响贯穿整个围产期。比如孕前血糖高会导致不孕;妊娠早期高血糖可明显增加流产和胎儿畸形的风险;妊娠中晚期高血糖可明显增加巨大儿、早产、剖宫产率。所以孕中期要做b超,检查胎儿的心血管和神经管系统,胎儿严重畸形的除外。?
5.治疗时间表不同吗?
糖尿病女性的血糖控制贯穿孕前、孕期、产后的全过程,也就是说需要终身治疗。但妊娠期糖尿病(GDM)血糖升高始于妊娠中晚期,随着分娩结束,血糖大多可恢复正常(少数例外),也就是说,大多数GDM患者的降糖治疗主要集中在妊娠中晚期。?
6.治疗难度大吗?
怀孕是一种压力反应。糖尿病患者怀孕后,血糖的升高和波动往往比孕前更明显,且难以控制。几乎所有的病人都需要胰岛素来控制血糖。相比之下,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的糖代谢紊乱相对较轻。大多数患者可以通过饮食治疗和适当的运动来控制血糖,只有少数GDM患者需要胰岛素来控制血糖。
胰岛素不能穿过胎盘屏障,对胎儿无致畸作用。目前,它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批准的唯一用于妊娠的降糖药物。?
7.不同的预后?
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在分娩后可恢复血糖,并可停药。但孕前有糖尿病的患者,产后仍有糖尿病,不能中断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期糖尿病(GDM)应在分娩后6 ~ 12周进行糖耐量试验(OGTT),重新评估糖代谢。如果符合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就要诊断糖尿病;如果OGTT正常,以后每2 ~ 3年检查一次血糖。这是因为GDM是二型糖尿病的高风险因素,GDM患者在未来患糖尿病的风险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