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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贴的漫画浴巾

高四暑假在妈妈工作的小镇过得像猪一样。先是菩萨保佑我考上了外省的重点院校,然后我就开始把这个长假的计划全部流放到考前。我每天早上十点半睁开眼睛,看电视里冗长的偶像剧,十一点半刷牙等妈妈回来填饱肚子,午休,五点半醒来,在一部幼稚的动画片里吃晚饭,搜索任何无聊的综艺节目到半夜两点,再回去睡觉。电视被抬到床前,我一天24小时都在床上。考试前,我略显瘦弱的身体胖得像空气一样,一点也不想改变。我从来不下楼梯,三天洗一次澡。砖头做的方盒子把我和外面炎热的夏天完全隔绝了,没有紫外线,没有黑色素,没有汗水,没有激情...

这是一个同样无聊的下午。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电了。我醒来满头大汗,空调没转,电视不明,闭着眼睛洗了个澡,裹着浴巾去了房间另一头的卧室,在两个柜门之间穿衣服,阳光刺眼。我突然意识到窗帘昨天是我妈洗的,现在挂在阳台上。我转过头,一个光着身子的男孩站在我们对面的阳台上,正朝这边看。该死,后面什么时候还有一栋楼?我一边咒骂现在惹祸上身的房产中介,一边想着怎么惩罚这个白丁~ ~,推开玻璃,冲着他喊了一声,在他反应过来是谁之前,对着他做了一个“看不上你”的手势,然后在空中挥了两个耳光,砰的一声关上了窗户。我很郁闷,但是再也不敢不拿衣服洗澡了。

一周后,就在我快要忘记的时候,又是一个下午,一场大雨倾盆而下,空气变得凉爽。突然心情很好,想写点什么。面对着白色的A4纸,抬头望着斜斜的雨,一些挥之不去的情绪开始氤氲。视线偏离了,我看到了对面那个恶心的身影。意识到我发现他后,他朝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走了。我正想着怎么把飞刀扔过去,抬头发现他又出现了,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他打开窗户,挥手让我也打开。我继续酝酿着浓重的杀气,想着我可以坐在不远处,用眼神杀死他。他先开口了,他说的是纯正的方言。

“你好吗?”

我保持沉默,继续假装他是被我用钝刀杀死的。

“你最近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你以前没见过?”

笑话:你什么时候搬进来的?我住在这里的时候,你家还是野菜田。

“对了,那天你瞄准的是我吧?”

就好像你的敌人突然跳起来拿刀跟你说话。我再也忍不住了。我站在桌子上。

“孩子,你是认真的,不是吗?告诉我你得到了什么!”我又鄙视了他一次,扇了他一巴掌,使劲摔玻璃。生气地不理他,他在那边动着嘴。我一个字也不想听,小流氓,黄头发,看起来就是个脏兮兮的小流氓。

那天晚上,我坐在窗边,看新租的漫画。他们对面的阳台上亮着灯,他站在高高的架子上,好像在修什么东西。空气温暖潮湿,我感到压抑。如果他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该不该跟他道歉?我刚要伸手先打开窗户,就看到他趴在我对面的架子上。然后,新安装的灯向同一个方向晃动。

我在这里毫无理由地向前向后倾斜。过了半分钟,他从地上爬起来,在阳台上蹭着头对我说,你笑什么?

我用同样的语气回答了他。我从没见过你这么笨。这很有趣。

阳台上的灯已经灭了,透过他身后的灯光和嘈杂的音响,我看到他在傻乎乎地笑。

“你得意洋洋,退后一步。如果从你家四楼掉下来,你就来不及笑了。”

你控制了我。我又关了窗,仲夏夜的凉风在雨后关窗的瞬间就进来了,我们可以互相了解。

在这三伏天,总是阴雨连绵,让人犹豫到底是春天还没走,还是秋天来得早。天气不热,我经常坐在书桌前,他时不时出现在对面的阳台上,一头刺目的黄头发。一开始是有意无意的对话。后来,谈话逐渐多了起来。虽然都是无关紧要的问题,但生活突然好像有了依靠,于是见面成了一种瘾。早上八点多,下午三点多,有两个大窗户开着,然后就是无聊的喋喋不休。他说他在南方打工,我说我是新疆的采棉工。这是一个荒诞却轻松的角色。我可以说也许不适合我,问些愚蠢的问题。我想都没想就问他的名字,就像网上面对面聊天一样。也许他也有假身份,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在我们编造的不同场景中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就像小时候无数画面和文字中出现的小明。他有没有名字不重要,那我应该是萧红,但我连他没上学都不知道。我在这里照镜子,写写画画,叠叠衣服,他抽烟,打打游戏或者干点别的,我们远远的重复一些没头没脑的话,毫无意义,却出奇的过瘾。不要去猜测他的性格,不要去猜测他的性格,熟悉了就像在自言自语,只因为多了一个观众,就有了一些无限的喜悦。我没经历过和这样的对象交往,但是很容易进行心脾。

“美女,我们之间的距离太远了,不然我就去那里找你,开门。”

“我们这里有门卫。你这么流氓,一看就不让你进来。”

“我不能这么说。虽然我是无业青年,但我不会做危害社会的事。”

“我们的看门人是个老太太。你的黄头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敢说她从未见过美国人民。"

“就你,国际友人少。”

“那我就把她打晕,在警察来之前跑去找你。我为你犯了罪,亲爱的。你得掩护我。”

“算了,我来了就不开门了,打110就行了。”

“天啊,你太没礼貌了~ ~我难过得想跳楼。”

“留个遗嘱,说跟我没关系。”

然后他会打开窗户,做一个跳下去的手势,我咯咯地笑。另外,

“我骗了你。没有钥匙我打不开门。”

上面这段是我们每天重复的对话。当没有话题的时候,当我们聊起话题的时候,我们依然对那些近乎痴人说梦的话语兴奋不已,不知疲倦。其实我们两个都明白,我们大概局限在这么遥远的一张脸,如果真的出现在眼前,还能聊多久?

“不!我想见你。”

直到有一天我忘了是谁说的,“你提前下来了。如果你真的来,我就去。”然后另一个人说:“要下去就下去。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这话,两个人都愣住了,然后我们约定晚上九点。那时候夜幕已经降临,模糊的夜色会消除彼此的尴尬,然后会衍生出一些东西。这是我从未经历过的体验。我心里不忐忑。就是因为太过平凡的生活,人们开始失去了对一切的判断,变得盲目的想着去经历。

我还记得那天我的样子,亮片七分裤,露出锁骨的t恤,水钻发夹,叮当作响的手镯,九厘米的高跟鞋,让我站在他面前更添几分骄傲。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然后他把我从闪烁的人影和灯光中拖了出来。小区最后一面墙,没有灯,也没有几颗星星。各种各样的蚊子从我裸露的脚踝和手臂上飞过,工地上有叮叮咣咣的机械声。我们都靠在墙上,但没有先开口。突然,他站在我面前,张开双臂在我周围的一个小缝隙中。

“你害怕吗?”轻蔑的语气,嘴角露出狡黠的笑容。

一瞬间的窒息。然后不知从哪里来了勇气。我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带着近乎轻佻的表情对他吹了一口气。他松开手,站在我面前。过了很久他才对我说:“你晚上吃洋葱了吗?”然后我想剁人的欲望又升起来了。

刚才他还肩并肩靠在墙上,说话的时候也不看我。

“我记得你说过你没有钥匙。”

“我从门下飞了出去。”傻瓜。但我不想成为引发话题的人,那样会更有挑战性。

虽然还是话不多,但是气氛好了一点。过了一会儿,他蹲下来开始抽烟。我低头看着他的金发,说,你应该抽烟。我就不会被熏蚊咬成这样了。他深吸一口气,站起来把我这边的烟全吐了。我正要抬手打他的时候,他又抓住了我的胳膊。“你天天在家不烦吗?反正我也是,明天我带你出去玩吧。”不容置疑的语气。“算了,回家吧。”我的手镯开始叮当作响,在他身后,在我面前。

有灯有人的地方,他松开手,我转身要走。他在后面问,你有车吗?我转过身,但是没有,他挥挥手,渐渐转过身来。我应该问问他是不是好人,他有多蠢,好人自己会不会说。突然之间,所有那些繁琐的学习,没完没了的考试,高深的书籍,优雅的音乐,开始逐渐从我的脑海中抽离,它们在我心中留下了很大的位置,仿佛在等待另一种全新的体验。就我而言,我有一种出窍的感觉。

他的自行车又大又旧,是最古老的赛车,有横梁,和他的无袖短裤和人字拖非常协调。

"坐在前面或后面。"

“前面。”我板着脸看着他,他让我上去,我就走到后座。“你的臭技术,我傻,车倒了我也能跳下来。”他慢慢上车,我跳上车,开始了华丽的冒险。

我们和成年人上班踩在同一点上。早上他一般带我去饶环路,从南环路到北环路,飙车,沿路撒很多钱。我最喜欢U形斜坡。它飞快地滑下来,然后又飞快地冲上去,让我的心有一种失重的感觉。他说滑板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我拍了拍他的背,笑他说,小子,你只在电视上看过滑板吧?然后他转身一摊水,溅了我一身,弄脏了我的白鞋白裤,和我们一起开心的尖叫。

下午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南沙河。我们不得不离开南环路,那里有一条迂回的田间小路。我们的车颠簸在不安的田埂上,散了羊和鸭,当然,牛也到了新肥的田里。阳光总是明媚的,我白皙的皮肤在太阳下烧得又红又痒,然后又黑又适应。夏天,河床变得很宽。由于过度用水,江面很浅,我可以很容易地从一岸跑到另一岸。我也被螃蟹咬出血过,见过水蛭,当然也摸过鱼。我们玩了很多幼稚的游戏,跳格子,世界一片祥和。他打得很好。我走失后不小心把他推进了河里,他在岸边使劲逗我,也不管我那天穿的是不是白衣服。夏天的下午总是很容易突然下暴雨。我们站在河堤上,看着农民、牛羊瞬间消失,然后世界变得模糊。远处的树林,近处的庄稼,风雨飘摇,世事动荡。在野外被大雨淋到的感觉,绝不是落汤鸡,可以用落水狗来形容。雨很大,风很狂,风吹雨打。很疼,但是很通透。酣畅淋漓的睡一觉之后,你会迷恋甚至期待这种感觉。我们在疯狂的雨中紧紧相拥,亲吻了很久。他会突然一只手抱着我,另一只手捏我的鼻子。当他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我极度的不知所措,仿佛被扎进了深海,需要氧气却无法呼吸,沉闷的窒息,让我有了求生的欲望。用从未有过的力量推开他,只看到他微笑着,仿佛他就要死了。我骂他王八蛋,一开口眼泪就往嘴里流,然后我就冲过去使劲咬他肩膀。他像个疯子一样紧紧地抱住我,两个人慢慢地滑进了泥里。淋雨是一种消耗我们体力的暴食。当我们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们紧紧依偎,嘴唇和脸都是黑紫的,我们呼吸困难,瑟瑟发抖,仿佛这就是世界末日,我们是彼此最后的救命稻草。

太阳一般很快就出来了,寒冷的周围突然变得焦虑。我们就像烘干机上的湿衣服,很疼很干,但至少很暖和(有一次下了一个小时左右的雨,我们都以为要死了,结果太阳出来了)。沿河而下,一个小土坡后面有一个露天垃圾场,各种脏东西堆在那里发霉变质,侵入河道,污染空气,几百年来代代相传。有打火机我们就点着,各种颜色的烟,各种恶心的味道,还有嘟嘟的声音。他说得很变态,给我们俩放烟花。我会揍他一顿,然后捂着鼻子逃跑。我曾经怂恿他偷红薯,被发现过两次。第一次被骂,狗血淋头,我陪着我仅有的五块钱。第二次,老姨夫不仅没有说我们送了很多花生给我们,也许那天他只是淋了雨,更像是一个吃不饱的孩子。从此我们俩都忏悔了农民同志的纯朴情怀,然后再也没有做过这么不自然的事。其实这个时候红薯是不能吃的。后来,我们的乐趣变成了用鹅卵石砸小动物,比如小羊、小鸡和小鸭子。他们一般不会还手,大部分时候农民会以自家动物不伤人为主。毕竟还是高等动物,待遇还是有的。

如果从南河早点回来,也会去那些沿路更远的地方,比如郊区的树林,或者新建的度假村。有一次我们在森林里迷路了。那天我好像骑了一辆自行车。我们在树林里走了一圈,才发现几乎每棵树都长得一样,找了半天,突然觉得这个地方半小时前确实来过。这种感觉很常见,把它当成真实的样子我怕得要死。但是,这只是一片森林,并不是兴安岭,所以虽然我们毫无头绪,但我们必须出去。继续兜圈子,树的影子越来越长。最后,我们遇到了一位老农,他怀疑我们真的是从县城骑车过来的,因为据他说,这里离市区至少有5公里。在他的指示下,我们找到了一条全是上山的路。因为慌,又实在累,我们就骑得快一点,伸手去够另一个,这样会省力一些。就这样,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终于看到了宽阔的马路和奔驰的汽车。他说今天有两辆车是件好事。如果我带着你,我肯定会累得出不去。我本来要骂他,但是我哭了。还有那些新建的度假村,真不敢相信这么豪华的地方会出现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郊区。连绵起伏的山丘和成荫的草坪看起来很柔和,白色的石板路蜿蜒而上,通向红顶白墙矮篱的三层别墅。虽然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多,但我还是忍不住当面诅咒他们。多奢侈啊。虽然是白天,但每栋楼前都会有一盏碗口大小的白炽灯。一晚上四千。山下的温泉雾气蒙蒙,各种豪车。灯开着的时候,这里一定是灯红酒绿。他气愤地说,以后一定要在这里盖一栋楼,但他就是离不开它很多年。我觉得这个黄头发穿人字拖的男人竟然这么玩世不恭,挺搞笑的,但是想想现在的自己。于是我真的弯下腰笑了。他试图用石头砸一盏灯,但扔了三次都没砸破。然后,在我们逃跑的时候,他说下次一定要带弹弓。我以为你换把枪肯定就好了,可我就这么被他一路拖着往山下走,我粗粗的鞋跟撞在石阶上,咯咯地笑。

有一天我妈出差,晚上我带他去夜市和金星啤酒。我们都吹瓶子,所以我很有信心,我不会在一个瓶子里失去保护自己的能力。踢足球,在他面前踢你的腿,在油腻的盘子上晃你的白鞋跟,沉入你的椅子,继续和他喝酒。然后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子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好喝。请和我一起喝一杯。我眯起眼睛,给了他一瓶。在他身后,他站了起来。酒瓶一摔,砸在桌子边上,我就用锋利的玻璃渣对胖子说,你他妈的醉了。我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慢慢喝着啤酒。说实话,那一刻我非常害怕。后来老板过来制止了这个。经营夜市的人一般都比较好。来的时候发现烤羊肉的架子后面坐着很多人,他们什么都没点,只是打牌。当他离开时,老板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么晚不带这么好的女朋友来。然后他走到我面前笑着说,他说你不守规矩。我推开他,把50块钱拍在桌子上,起身,转身走了。他骑在我后面,我当然不理他。他默默地把我抱到前座,骑着车送我回家。我闻到了他呼出的浓重的酒气,心想,也许在某个时刻,我会喜欢上这个一无是处的小流氓。

生活在一些变化后呼啸而过,根据通知上的日期,我要离开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他可能真的是个小民工,但我不是新疆的采棉工。我要开始规规矩矩的生活,很快成为一个规规矩矩的人。这样多彩无负担的日子,只能出现在回忆里。如果他们成为主流,生活就会颓废。可能他不是小民工,和我一样在出轨。那又怎样?世界那么大,我们那么小,哪怕我再回到这里,只要我把窗帘关紧。

晚上九点,小区最后一面墙,他从一开始就在抽烟。

“我明天不能出去玩了。我要去新疆摘棉花。”

“哦,那太有趣了。”

“不好玩,我累,但我得吃饭,要不你养我吧。”

“算了,打工比摘棉花累多了,一年到头都在忙。”

“废话,你这么闲,再说现在都机械化了。”

……

我们只是说了很久的废话,或多或少涉及到这个要分开的话题,却不提重逢。突然想到我喜欢他,也许不是因为我喜欢雨中的拥抱和破碎的酒瓶,而是因为我渴望那种投诚。冒险,疯狂,和这个无名的人亲密,是一件多么惊心动魄,多么有趣的事情。他成了我这次旅行的同伴,成了我离开的理由,成了我坚持的勇气,所以我要感谢他成了小明,给我的记忆增添了如画的风景。我想这次我脸上肯定有些模糊的表情。懂风情的人会觉得很有诗意,于是我低下头,他伸出手,轻轻环抱着我。像所有的镜头一样,我们吻别。他伸手想捏住我的鼻子,但是半个放回我的腰上可行。没有雨,他的呼吸对着我的喉咙是那么真实,强烈的烟草味在我的生命中仍然需要氧气。

最后,我把手放在他肩膀的伤口上,轻声问:“还疼吗?”

他又轻蔑地笑了。“有多久了?你不是我的狗。”

哪里有灯光和人,我们就向彼此举起手。我转过身,抬起头,重新进入那令人窒息的霓虹灯流。

后来,我把头发拉直,换上破烂的牛仔裤,穿上干净的衣服,走进校园。我愿意再次以这种形式开始我的生活,并逐渐接受它或许平淡无奇的格式。大一新生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把自己埋在最后一排,厚厚的刘海垂下来,想着以后怎么包装自己。一个干净的声音在上面说,我叫周志。我记得好像是衣服的牌子。当我微笑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我听他说我是~ ~。我抬起头,那人干净的黑发在日光灯下纯净得没有任何杂质。白色的运动t恤,简单的logo,淡淡的蓝色,仿佛有青草的味道,利落的声音,自然扬起的双手,清晰的指关节。时空稍微僵了一下,然后我吹走了额头的头发,往后一靠。上面的眼睛似乎找到了某个方向,我听到他说:

“世界真的很大,我们真的很小,但我很幸运。”

我靠在冰冷的白墙上,再一次觉得灵魂出壳,却又是那么的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