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这东西真好!”这是我老母亲喝完最后一口,把玻璃嘴放下,借着灯光观察不再有漏液时总喜欢说的话。
她喜欢酒,但不是很大,只是一小杯。六七十年代,我们的生活很艰难很窘迫,夫妻俩的工资要维持老少五口人的开销,相当拮据。她也能凑合着吃,哪怕炒个白菜拌菠菜也照样能喝到好喝。那时,我买不起一瓶酒,所以我不得不打着喝。这种散酒是以地瓜干为原料酿造的。酒劲如火,瞬间快感不错,但是爱上头很难受,尤其是多喝了两杯之后。
但是,她还是想说:“酒真好!”
我老婆每次吃汤圆都会醉。然而她喜欢闻白酒的味道,于是一家人围坐在桌前,老太太拿出酒杯,倒酒。
现在回想起老母亲的话,就会想起当时饭桌上的热烈气氛。在斗争哲学的惊涛骇浪中,家就像一个避风港,给你庇护。三代同堂的小屋里,有一缕酒在鼻尖萦绕。充实舒适的感觉,对于一个多次受挫的人来说,是最难得的幸福。
虽然是避风港,但未必能保证绝对安全。不知道什么时候,如果是危险和不幸,它会破门而入。那时候总有人凭借自己的政治优势,想把你踩进泥淖。防不胜防。所以,当老母亲把酒杯翻过来,对着窗外冬日的阳光说“酒真好”的时候,哪怕是片刻的宁静和短暂的温暖,都是难能可贵的。尤其是一家人默默的眼神,在困境中期待你的支持,是我觉得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倒下的动力。
1957年,因为写小说,被打成“右派”。我跟老婆约好了,没必要跟老人说这件事,让她成为自己心目中的负担。但久而久之,她不可能不知道我的政治沉浮。但是,她总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但也是从那时起,她养成了喝一杯麻醉自己的习惯,一定要说那句关于酒的口头禅。
前不久上海一家报纸刊登了一幅丁聪先生画的我的漫画,还有一句顺口溜是我自己题的,其中“撞墙是常事,好几次都怀疑自己是狗村。”朋友还活着,我还活着,“疑死”这个词太夸张了,让我更加怀念那杯母亲的酒。一般来说,她喝酒从不鼓励家里其他人喝酒,但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当那些“朋友”把我“扶”得体无完肤的时候,我真切地感受到,在离死不远的痛苦中,我妈会破例喝完再倒一杯酒,说:“这酒真好。”
现在头发胡子都白了,和喝酒的妈妈一样老了。据报纸报道,喝一点干红葡萄酒可能对老年人更有益。现在孩子们有了自己的家,我和妻子在饭桌上坐下来品尝琥珀色的红酒果肉时,总会想起母亲的白酒。这段记忆被渲染上了一层玫瑰般的甜美色彩。
所以“酒真好”的声音才会在我耳边响起。然后往下想,酒有什么好?这就是:无论在阳光明媚的季节,还是在风雨飘摇的岁月,只要有酒,那么幸福就属于你。
1.对文章的分析,下列两项正确的是()。
A.“我的”老婆不会喝酒,但喜欢闻着酒味给妈妈倒,既能体现家庭的温馨气氛,又能闻到酒味。
B.虽然家里穷,喝不了多少酒,但还是要喝酒,可见作者一家对酒有着天然的热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也不可能放弃。
C.当时的家虽然是一个避风港,但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因为人们随时会把房子拆了,骚扰虐待,让这个家不得安宁。
D.“朋友”和“帮助”这两个词的使用,含蓄而生动地描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的社会现实和“我”的痛苦心情。
E.现在,生活是美好的。为了健康,“我”和妻子放弃喝白酒,改喝干红葡萄酒。他们喝了点酒,回忆起他们在一起的浪漫青春。
2.妈妈总喜欢说的那句“酒真好”在文中反复出现。请根据全文总结她喜欢说这句话的原因。并分析这个句子在结构上的作用。
3.结合全文,解释“无论在风和日丽的季节,还是在风雨飘摇的岁月,只要有酒,那么幸福就属于你”这句话的含义。
1.ad (b,我们家对酒没有天生的热爱。c、“随时有人破门而入,骚扰辱骂,让家人不得安宁”是没有根据的,也是过度理解的。e、“放弃喝白酒改喝干红”毫无根据,“追忆浪漫青春”更不可能。)
2.(1)理由一:酒可以减轻儿子遭受的痛苦。
理由二:可以让儿子暂时摆脱痛苦。
第三个原因:营造温馨的生活氛围(或氛围)
(2)把这句话写在结构功能的开头,在全文中起主导作用。这句话在文章中反复出现,起到抒情线索的作用,在结尾再次出现,与开头相呼应,使文章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3.在痛苦的时候,酒代表着家人的安慰和期待。在快乐的时光里,适度的酒能带给人温暖的回忆。有了这些,你就有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