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当事人有什么样的诉求,这种诉求有多特殊,对坎坷的遭遇有多同情,都不应该突破“父女结婚”的底线。三十多岁的她住在成都成华区,取得了当地户口。离婚后,她独自生活。2013年,住在老家的爸爸生病了,花了很多钱。为了将来节省医药费,李琳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并为父亲办理社保。因为她的房子不到70平米,不符合老人投靠子女家的条件。她听说如果是夫妻就可以开户。李琳决定嫁给她的生父。2014年初,父女在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证。
按照规定,她爸爸还是拿不到成都户口,不能在成都买社保。她还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判父女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禁止结婚”,判决婚姻无效。(据成都商报2月14,2015)城市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公,在社会很多地方都存在。以新闻发生地成都为例。30多年来,从最初的找户难,到有买房的可能,买房的门槛逐渐降低。但随着户籍迁移限制的减少,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速度可能会加快,这将对城市社保、医保、低保、优抚安置、教育、基础设施等造成压力。这些压力不是短时间能消化的。因此,包括成都在内的所有大城市都很难在短时间内理想地消除所有迁移障碍,实现真正的城乡“一元”。
就社会经济层面而言,“城”与“城”之间很难做到“一元”,这是嫁给父亲的成都女子所面临的真实情况——她的动机是让父亲的户口在成都,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险。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但最后还是以一种搞笑又悲壮的方式提出来了。
这一荒唐事件,其实是一部分人对自己生存状态的底层呼吁,希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各级各部门要探索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逐步缩小差异,最终实现社会公共资源不分地域、身份、职业,全体公民都能享有,实现权利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真正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