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秀”虽然是贬义词,但却是当今反腐败斗争中的常用词。往往是某个部门出台一项反腐措施后,有人用“作秀”来总结、评价、批评;但是,对于发射部门,你说是“作秀”,我却认为是反腐的必要措施,是“良方”...结果当然是“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激烈辩论”。
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关键是争论双方对“秀”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同,标准不同。笔者认为,就反腐而言,如果某些部门开出的“药方”具有以下特征,一般都在“作秀”范围之内。
「作秀」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就是不实事求是。不是那样的事情,还得装得很认真,说真的是假的,说假的是真的。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说:“一想到广西还有10万人没有脱贫,我就睡不好觉。”后面呢?勾结情妇觊觎4000万。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说:“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决惩治腐败,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然而,就在说这话的当晚,他却以升任市长为由,“收受”了1万元的“红包”。人在人前说人话,人在人后胡说八道,这是真的。贪官的这种表现,一般都属于“作秀”的范畴。
“作秀”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所谓的“抓小放大尺度”。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反腐不是反腐,而是象征性的。我们身边显然存在大量的腐败问题,如征地腐败、城市拆迁腐败、国企改制腐败等。,都不小,只是不抓,就是不敢碰,不敢动。尽管如此,还是要声嘶力竭地大做文章,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反腐。柿子的这种反腐做法,一般属于“作秀”的范围。
“作秀”的第三个特点是在形势的压力下不得不反腐。但是,只有口号没有行动,什么叫时尚就喊什么。漂亮的口号一个接一个,就是看不到具体的行动。“谁走后门就处理谁”“谁说情就曝光”看似很坚决,其实根本没有“后续”,这个“承诺”那个”。几乎很少,给人一种只要有“承诺”就万事大吉的感觉。实际情况如何?反腐形势依然很严峻!”* * *制作党是行动党”,只是有些人忘记了这一点。这种把反腐保持在“漂亮语言”上的做法,总体上属于“作秀”的范围。
“作秀”的第四个特点是所谓的反腐“新举措”,比如只是敲锣打鼓,光能抓媒体粉丝,做很多手势,毫无用处。比如所谓的“反腐从娃娃抓起”就有嫌疑。这种“新措施”看起来很厉害,其实有点搞笑。腐败的关键是权钱交易。娃娃哪里来的权利?你从哪里得到这笔交易的?对于腐败分子来说,瞪着乒乓球那么大的“小眼睛”是没有用的,他们“软弱无力的小手”永远拉不回“意志坚定的腐败分子的大手”。这种只追求表面轰动新闻的反腐做法,一般属于“作秀”的范畴。
“作秀”的第五个特点是抓不住主要的,以“次要”为“主要”去关注和大力打击。比如在“廉政账户”(“581账户”和“510账户”)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方面,哪个是“主”?当然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为主。那么,“廉政账户”能否解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要点是:“做梦去吧!”所以我的观点是,要想掌握现实中存在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仅要掌握,还要下大力气。如果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我想中国人是认同的,但有些地方、部门、领域并不认同。与其着眼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个“重大”,不如着眼于”。这种只把“次要”当“主要”的反腐做法,一般属于“作秀”的范畴。
“作秀”的第六个特点是把严肃认真的反腐败斗争变成了一场“轻松的娱乐活动”。比如所谓的“反腐扑克”就是一个例子。某地检察机关将52种职务犯罪的罪名和特点,用漫画展览的方式,放在52张扑克牌上,把反腐和娱乐结合起来。这套扑克中的红心K描述了近年来出现的腐败现象“性贿赂”。图为一名男子躺在沙滩上,身上只盖着一条毛巾,在他的头顶上方,一名女子用裙子为他遮阳...:我真的不想把这种做法放在“这是反腐还是教人腐败”的“纲”上,但把一场性质为“生死攸关”的反腐斗争降格为“反腐与娱乐相结合”,实在可笑!这种更多是噱头,没有实质意义的反腐做法,绝对属于“作秀”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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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反对把任何有点创新的反腐举措都当成“秀”,这是不公平的,对反腐败斗争也是不利的。但我坚决反对那些离开反腐“主战场”,“另起炉灶”的人。中国的解放斗争主要是通过“三大战役”取得胜利的。试想一下,如果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把主力放在“三大战役”上。在我看来,今天反腐败斗争的难度不亚于当年的解放战争。我常说,反腐败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对于腐败分子来说,也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对于腐败分子来说,腐败问题被揭开后,党票没了,职位没了,名声没了,官帽子没了,什么都没了,他就轻松过关了”。能不能打出来打《清廉公园》我不信。
那么,反腐的“主战场”是什么?我想这具体体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研究部署的2005年的工作任务中。话不多,但都是反腐的关键。如果部委、省委、市委、县委各级反贪机构认真扎实地按照文件中的规定去做,那就忙得焦头烂额,肯定没有时间和心思搞这个秀那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