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笑话小品 - 侵犯他人名誉权是什么意思?

侵犯他人名誉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性:

1.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1)侮辱,是指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故意贬低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形式有:

1.用口头语言或行动侮辱他人(非暴力)。

2.用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自己传播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由于可以贬低他人的名誉而仍然传播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在不知道事实是虚假的情况下,散布虚假事实,但因为能够达到攻击的目的,而贬低他人的名誉或者出于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传播的事实并不虚假,且这些事实的传播涉及隐私,其目的是贬损其名誉,也可以因泄露个人隐私而贬损他人名誉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诋毁。如果捏造的事实通过口头语言传播,会损害他人的名誉。

2.文字和漫画的诽谤。比如通过写文章或者画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

二、什么是侵犯名誉权?

任何抹黑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害,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赔偿责任。

第三,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内容必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等同于侵权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共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后果酌情判决。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或者诽谤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名誉、才能、信用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三条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对象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