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笑话小品 - 侵犯名誉权、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

侵犯名誉权、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

侵犯个人名誉权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和民事赔偿。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侵犯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予以赔偿;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侵权人与被侵权人未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对象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名誉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侮辱和诽谤。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使用侮辱性词语以及其他贬低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诽谤是指因过错而捏造、歪曲或者散布某些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同时,基于名誉权作为一种人格权,需要与特定主体的资格相关联,并为其所专有享有的特点,上述侮辱、诽谤行为必须是对特定民事主体实施的,才能认定为名誉损害。至于侮辱、诽谤的具体行为,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其他形式的。

荣誉权不同于名誉权。自然人天生就有名誉权,但荣誉权需要自己去争取。侵犯了党的荣誉权,自然会影响他的名誉。被侵权后可以先和侵权人协商,对方如果没有悔改的意思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