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他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虽然很多人认为不构成犯罪,但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想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客观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客观条件,对自己或他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理解和尊重。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人格、名誉的严重行为。(1)侮辱他人的行为。主要的行为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说的暴力仅指侮辱的手段。比如向人扔粪便,用墨水涂抹人,强迫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等。,而不是伤害他们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具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应以伤害罪论处。(2)言语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嘲讽、侮辱被害人,使其当众出丑,令人无法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隐私、身体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片、漫画、信件、书籍等公开文字的方式泄露他人隐私、诽谤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