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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故事

台湾省同胞为争取地位和权力的平等做出了许多努力。日本殖民统治的半个世纪,武装抗日的政治运动大概发生在日本占领台湾的前20年。

根据一般学者的研究,20年来的武装抗日运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抗日侵华的“台湾民主国家”。

第二阶段是“台湾民主国”后紧接着的早期抗日游击战,武装抗日行动几乎每年都有。最后一个阶段始于1907年的北埔事件,止于1913年的领导的“苗栗事件”,止于1915年的余事件。

日本正规军镇压游击队,进行大屠杀。之后,台湾省的反日运动转变为维护中华文化的非暴力形式。但在1930年期间,土著部落发生了“五社事件”,引发日军用大炮和毒气镇压没有现代化武器的土著。

扩展数据:

台湾民众抗日的主要事件介绍:

1,北埔事件

北埔事件是1907+01年6月发生在台湾新竹北埔的抗日事件,由客家人蔡庆林领导。

1907、11年6月,他在新竹北埔山区向汉人和原住民自称“联合复兴总统”,谎称清廷军队即将在新竹登陆,引诱氏族首领达大路(汉族名赵)加入,并开出高额狩猎奖金(如“20元一把日巡剑”)。

后来在6月5438+065438+10月14日,他煽动群众在北埔地区杀害了57名日本警察和平民,蔡庆林却什么事也没有。后来,附和的夏塞人知道他们被骗了,杀了蔡庆林。

不久,台湾省总督府警察前往北埔支援日本警方,并就此事逮捕了100多人。经审理,9人被台湾省省长公署判处死刑,9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行政处分。并且秘密处决了很多客家人。

但由于当时软化原住民的政策,只没收了夏塞籍的枪支。赵则装死,隐居避祸。

抗日事件多为守卫爱永线的汉人士兵或爱永线外的原住民所为。台湾省总督府以此为镜,整顿机构,并调整和加强照顾外国人的政策。我们应该采取不借助汉人直接管理原住民的政策。

2.苗栗事件

苗栗事件是罗福兴事件、台南关帝庙事件、台中东石角事件、新竹事件、南投事件等五个事件的统称。这五起事件分别发生在1912和1913。

日本人镇压这五次抗日事件后,合并处理,称为苗栗事件。日本人认定罗福兴是这些抗日事件的真正领导者,并于2004年2月1916日在罗福兴建立的革命中心苗栗设立临时法庭,审判五起抗日事件。

苗栗事件的审判对象是罗福兴,包括日本警方逮捕的921名反日积极分子,其中20人被判死刑,258人被判无期徒刑,4人被判行政处分,34人无罪,578人未被起诉。

百度百科——日本占领台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