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作者说;(二)妻子说;(三)叔父说;(四)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
作者说
此说由新红学的开山鼻祖胡适最先提出。胡适根据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的“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这一批语认为,由于凤姐不识字,点戏时自须别人执笔,而宝玉是最具这个资格的,故此脂砚斋即是宝玉,“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妻子说
周汝昌先生从脂批中挑出若干条类似女子语气的批语,遂认定脂砚斋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一条行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同回宝玉一句“多情小姐同鸳帐”惹恼黛玉,其旁行批云:“我也要恼”。周先生认为“断乎非女性不合”,“又是个女子声口”。知晓作者诸多往事,历史中却找不到此人的出处,除了妻子,此作何解?
叔父说
此说所据主要有二。其一,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其人,非自己写照也。”
其二,庚辰本第十八回:“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脂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据此:脂砚斋呼元春为先姊,而元春形象又是以曹雪芹当王妃的姑姑为原型,这样推算,脂砚斋当然该是曹雪芹的叔辈了。
至于曹雪芹的这个叔叔是谁,红学界亦无定论,精于曹学的研究者多认为是曹寅的嗣子曹頫。由于曹頫父母早丧,自幼在曹寅家中长大,故曹颙死后,康熙谕旨曹頫过继给曹寅继承家业。曹寅只有早逝的亲子曹颙和嗣子曹頫,而曹雪芹作为曹寅的孙子,逻辑上讲,其叔只能是曹頫。曹雪芹好友敦敏在《瓶湖懋斋记盛》中也有记载,曹雪芹告诉敦敏:“借家叔所寓寺宇……”说明曹雪芹的这个叔在现实中是存在的。
堂兄弟说
靖本第二十二回有一条畸笏叟批语:“前批知者聊聊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批语中并称曹雪芹、脂砚斋为“诸子”,而自称“朽物”就语气看,曹脂似是同辈,畸笏叟年辈均长于二人。
甲戌本第三回:“老爷说了:‘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畸作批曰:“余久不作是语,见此语未免一醒。”这里畸笏叟自比贾赦,更可证明其为自比贾宝玉的脂砚斋的长辈。
甲戌本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脂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按脂砚斋称呼“先生”之恭敬,“先生”当为长辈,或者就是畸笏叟。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他这一支对“西”字极其敏感。后人作书,自然避忌。此时作批时间最早已是甲戌年(1754)。
上面三条批语中,无论“先生”还是畸笏叟,都不会是曹寅本人或其兄弟,而只能是曹寅子侄中人。脂砚斋也就理所当然是曹寅孙辈,从而平辈于曹雪芹。 另外,单就脂批来看,脂砚斋和曹雪芹为同一辈的兄弟似更合于情理。然而据上文所印甲戌本第一回一条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一芹一脂”并称,可以想象,他们之间的关系应为兄弟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