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网上流传的搞笑段子具有独创性的,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文学作品。未经许可将其发到网上的属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已经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的除外。
第二、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表演他人已经公开的作品没有收取报酬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第一、网上流传的搞笑段子具有独创性的,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文学作品。未经许可将其发到网上的属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已经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的除外。
第二、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表演他人已经公开的作品没有收取报酬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