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大全网 - 幽默笑话 - 行人闯红灯会被抓拍公示,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吗?

行人闯红灯会被抓拍公示,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吗?

法律需要有严谨的执行,才能够得到的大家的认可,如果执法者随随便便建立一个规定,或者随随便便设立一个门槛,把这些规定建立在法律之上的话,那么就不能说是合理的规定,因此任何一种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法执行。

现在因为经常有行人闯红灯,所以一些执法者开始想一些不符合法律的招数,我看到深圳莲花路与新洲路路口的人脸识别智能抓拍行人闯红灯系统,还要把人的信息公示出来,如果交警这样做的话,就有些不合理,而且有些违反法律了。

我们知道行人闯红灯是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交警可以做出一些处罚,但是必须符合基本的规定,不能超越相关的法律,我们知道行人闯红灯因为造成的危害比较小,所以从法律来说没有办法进行很严厉的处罚,这就使很多人闯红灯。

交警部门对于行人闯红灯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我们可以注意到行人闯红灯的时候,基本上交警要么选择漠视,这些年全国各个地区都是如此,因此行人在没有有效管制的情况下,也就以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点责任在交警。

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必须进行制止。这是交通警察的职责所在,只要你在岗位一刻,就应该监督和管理这些行为,同时要教育行人注意自身的安全,这才是交警应该做的事情,可是多年以后,交警根本没有干涉过行人闯红灯,这就是一种默认行为,是一个误导!

既然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加强管理和教育,而不是做出抓拍公示行人闯红灯的信息,因为个人的隐私应该得到保护,而不是拿出去公示,更何况行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行为,所以交警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十分过分。

更重要的是我国的法律有专门的规定,那就是即便是罪犯也要有基本的人格权,也就是必须保护罪犯的人格得到尊重,不能把罪犯的隐私公布出去。而我们的行人闯红灯根本不可能是犯罪行为,所以行人闯红灯公示绝对是使用,而且交警使用之后也不会有效,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交警的行为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