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日读汪曾祺先生的《鸡毛》,读到这一段,金昌焕写情书,我不禁暗自称奇,世上真有人会如此市侩,用最优雅的文字诉最现实的意图。
你们爱谈论,谈论去吧!爱当笑话说,说去吧!于金昌焕何有哉!金昌焕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如果行文至此,我也不觉得这个金昌焕可恶,毕竟生活嘛,百样米养白样人。
但是,读完完整的一篇《鸡毛》,才发现情节安排巧妙,金昌焕最后床底的一地鸡毛其实一切皆有迹可循。
文嫂是西南联大搬迁户,靠养鸡换取生活必需品,以给学生们浆洗衣物,被套为营生。而金昌焕是西南联大学生,常常借用文嫂的鼎罐煮肉,但从来不洗就归还。
说起金昌焕吃肉的癖好,就不得不提他的绰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这就是说,除了吃肉,他还有诸多怪癖:
1.怪:所有东西都挂着,包括领带.袜子.针线包等;
2.怪:从不买纸,剪联大壁报,借用空白处写字,做题;
3.怪:“务实”只学对求职有用的学科,其他学科魂学分;
4.怪:每天提黑布阳伞出入;
5.怪:穿两件衬衫,打两条领带;
6.怪:写情书附金戎指且标重(一钱五);
……
若是单独看这些,我会觉得金昌焕这个人穷,抠,现实,算不得德行有亏。
只是,就是这样一个人,西南联大的高材生,竟然会偷文嫂的鸡,偷就偷了吧,竟然把鸡毛留在床底等着被发现,做人做到这个地步,他不就不仅仅是人品有亏了,不但蠢且坏,坏透了。
西南联大有不成文的一个习惯,学生们毕业之后都会让文嫂来打扫下卫生,不用的东西也就送了文嫂。这个金昌焕不仅所有东西收拾得一干二净,且故意留一地鸡毛在床底,这就表明了他不以偷为耻,且有心给人添堵。
这样一个人,留了一低鸡毛给文嫂,文嫂哭生活艰难,女婿早逝,生活早就一地鸡毛。但是,从长远看,金昌焕这样的品格,生活中应该不止是一地鸡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