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监等级分为:
总管太监 四品 14人
副统管太监 六品 8人
首领太监 八品使监 43人
笔贴式太监 八品侍监 只有敬事房才有
太监 没有品级 人数不定
宫女的身份也不尽相同,上层的为宫中女官;下层的为普通奴仆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
十二监
司礼监: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
内官监: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
司设监:掌管卥簿、仪仗、围幙、帐幔、雨具等
御用监:掌办御前所用之物
御马监:主管内府马政、掌管“三千户所”、提督西厂
神宫监:掌管太庙及各庙的洒扫及香灯等
尚膳监: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和筵宴等
尚宝监: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
印绶监: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等
直殿监:掌管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
尚衣监: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
都知监: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
四司
惜薪司:掌管宫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等
钟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
宝钞司:掌管造办粗细草纸
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八局
兵仗局:掌造军器,包括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类兵器
银作局:负责打造金银器饰
浣衣局:二十四衙门中唯一不在皇宫中的宦官机构,由年老及有罪退废的宫人充任
巾帽局: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针工局:负责制作宫中衣服
内织染局:职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事
酒醋面局: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浆、面、豆等物
司苑局:掌管宫中各处蔬菜瓜果及种艺之事
3. 隋文帝时,置六尚、六司、六典,递相统摄,以掌后宫掖廷事务。隋炀帝加以改制,使与外廷尚书省相类似,设六尚局管二十四司司。六尚局分别为尚官局(管官内传达、人事、会计、处罚、门卫等)、尚衣局(管文教、音乐、礼宾、礼赞等)、尚服局(管符玺、衣饰、兵器)、尚食局(管食膳、药品)、尚寝局(管住行器具、园艺、灯火等)、尚工局(管衣服织染缝制以及珠宝钱货)。这些女官的品位较低,六尚品从第五、司长官员从第六,至于女史一类女官,乃是流外之官,无定员数。 唐承隋制,也设六尚二十四司,职事和品位与隋基本相同。 明代洪武年间,后宫也有与唐制相同的女宫制度,但永乐之后,宫职归于宦者,所存只有尚宫四司而已。
4.唐朝时,后宫仿照六部设六局: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六局首席女官合称“六尚”,各定员二人,正五品,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相当于六部尚书。六局统领二十四司,皆为正六品;其下又有二十四典,皆正七品;再之下有二十四掌,皆正八品;掌之下又各设女史。管理宫中一应事务。
5.尚宫局: 尚宫掌导引中宫,下有司记(之下有典记、掌记)、司言(之下有典言、掌言)、司簿(之下有典簿、掌簿)、司闱(之下有典闱、掌闱。六尚的出纳文籍都要经过尚宫局印署。 尚仪局: 尚仪掌礼仪起居,下有司籍(之下有典籍、掌籍)、司乐(之下有典乐、掌乐)、司宾(之下有典宾、掌宾)、司赞(之下有典赞、掌赞),另有彤史二人,正六品,彤史下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 职务包括祭祀时之礼器、礼服,汤沐、仪卫等,尚服掌供服用采章之数,下有司宝(之下有典宝、掌宝)、司衣(之下有典衣、掌衣)、司饰(之下有典饰、掌饰)、司使(之下有典使、掌使)。 尚食局: 职务包括烹调膳食,尝试食物以检查是否有问题,并管理酒类、柴火、医疗药物等。尚食管掌供膳羞品齐,下有司膳(之下有典膳、掌膳)、司酝(之下有典酝、掌酝)、司药(之下有典药、掌药)、司饎(之下有典饎、掌饎)。 尚寝局: 职务包括管理床帷,宫苑,日常用品如舆辇、伞扇、灯等。尚寝掌燕见进御之次叙,下有司设(之下有典设、掌设)、司舆(之下有典舆、掌舆)、司苑(之下有典苑、掌苑)、司灯(之下有典灯、掌灯)。 尚功局: 职务包括管理女功(女红),如纺织品、衣服缝制等。尚功,掌女功之程,下有司制(之下有典制、掌制)、司彩(之下有典彩、掌彩)、司珍(下有典珍、掌珍)、司计(之下有典计、掌计)。另设宫正(正五品)、司正(正六品)、典正(正七品),负责处分失职之女官和宫女,有女史四人。又有阿监、副监,视七品。 此外,唐朝又有文学馆,女官中有文学者为学士,执掌教习妃嫔、宫人文化书算等。 以后历朝大体循旧制,但某些朝代在职称和职务上有所更动,或增加新的职位。明朝永乐之后,大部份女官的职务改由宦官处理,仅余尚宝四司继续由女官负责。直至清朝,女官制度废除,宫女由内务府管理。
所以两套系统的所管理的事情是各有侧重点的,比如题主说的尚衣监: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尚衣局(管文教、音乐、礼宾、礼赞等)。
再者,即使职责重合了,但要记得古代是封建社会,太监宫女都属于上有所嘱,下才能有所动。什么事情该你做都是有人安排给你的,并不是你闲着就能自己找事情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