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性骚扰立案标准是: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语言性骚扰相关的法律规定有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若是对方不承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进行骚扰的,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受害人就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或者教会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性骚扰有效证据包括:有目击者的可以其请求帮忙出庭作证;有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的保存作为证据;收到的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也可作为证据;长期被骚扰的,有录音或照片的可以证明。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