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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毛姆:所谓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不过是人类出于虚荣心的想象

人生最大的局限是什么?是自我。你的自我造就了你,也限制了你。我们常常会笑话夜郎自大的人、黔驴技穷的人,不过是因为他们的生活经验和标准狭隘可笑,可现实中谁不是自以为是呢?即使是那些时时反躬自省的圣人,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普通人的生命视野和价值坐标,却最终还是要止步于某处。孔子说,“七十而随心所欲,不逾矩”,听上去很自由了,其实随的还不是他自己的心,老子可能就不会同意。

同样,人类最大的局限是什么?还是自我。

从类人猿开始,人类与天斗与地斗,很长时间里人的智慧只能勉强地用来应付艰难的生存环境。当有一天,人类终于有力量超越实际需求,开始思考一些抽象的问题,比如人生的意义,他的回答也必然将出自这个物种有史以来全部的奋斗经验,必然带着人类浓厚的“自我”意识,那就是: “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是人类本能。远古时期,因为“我很重要”,激发了人类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从而得以进步发展。今天,在这个本能驱动下,人类也必然得出如下的结论:“我一定是有意义的”,“人生一定是有意义的”。

人类不能放弃这个结论,放弃它就意味着放弃了人类的尊严——与其说是尊严,不如说就是人类自以为是宇宙中心、自然主宰的虚荣心。

于是宗教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来世(或者天堂地狱不同的归宿),为了那个你今生必须忍耐守诫、施仁行善等等;

于是西方哲人说人生的意义在实现自我,因为天赋人权;

于是东方哲人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大同,因此必须牺牲自我、克制小我;

于是政治家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奋斗,为了遥远神圣的目标,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辉煌事业中去……

所有这些,不过是人类关于生命意义不同版本的答案,它们都源自于同一种人类的本能,源于脆弱的人类的虚荣心,即深入骨髓地认定:我很重要,我是有意义的。

爱人移情别恋了,子女离开父母独立了,公司大佬离开领导岗位了……很少有人不会焦虑、委屈甚至愤愤不平…… 因为曾经、一直以来,“我很重要”。

同样,当有一天我们面对生死,开始思考人生意义和价值这样的终极问题时,也难免会苦苦纠结:我一定是有意义的,我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怎样才算不白活一回?我还来得及实现我的意义吗?

一段时期以来读毛姆,发现他对人生意义有着丰富的洞察和深刻的见解。大致提炼如下——

《法国乔》中写了一位浪迹天涯、活到 93 岁的法国佬。他出生在科西嘉岛,贵族血统、绅士阶层,和拿破仑是亲戚,家族中有很多名人;他参加过很多著名的战争,英勇无畏屡建功勋;政敌上台后他作为政治犯被关押在船上流放殖民地,却机警地游上岸逃出象征着法国领地的法国船,成为一个失去一切依靠的世界公民;他当厨子、扫大街、流浪街头,在食人族里九死一生当上了一个原始部落的国王;英国殖民者来了,他被剥夺了王权,重新一无所有;他建起了一只采珍珠的帆船队,年迈之时富甲一方,但一次飓风使一切化为乌有……他有本事重头再来、再创伟业,但他太老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乔的每一段经历几乎都可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但毛姆只把它浓缩在几乎是他最短的一篇小说里。乔的人生可以提炼出很多崇高动听的词儿,也就是意义,比如光宗耀祖、爱国英雄、无畏的持不同政见者、领袖、财富创造者……但这一切累加在一起也改变不了乔最后的结局,一个远离故乡的孤独老头儿,一个靠医院收养的没病等死的老废物。对乔来说,所有那些意义还不如一包烟:“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只想快点死。不过这会儿要是你能给我弄包烟的话,我会很感激的。”

作者写乔活了那么久,“即使他就在我眼前,也不像属于这个世界”,他经历的所有意义都过了保鲜期;乔用夸张的动作演示他怎么把剑扎进德国佬的身体,谈到他与当年那个政治风云人物是如何不***戴天时发出尖利的嚎叫,说起他作部落国王时“那时候,我视线所及之处全都属于我”…… 他好像还活在那些业已消失的意义中,但在局外人看来,乔的沉湎其中,看上去“实在震撼,甚至有些滑稽。”

在《梅休》里毛姆写道:“大多数人活着是被环境左右的,他们被命运抛到各种境遇中,接受这些安排不只是无可奈何。”这种人循规蹈矩,心满意足,他们只是被动地生存,从来不曾想去自由地追求什么。

但毛姆着迷于另一种人,“他们把人生攥在自己手里,捏成什么样子全依着自己的喜好。”小说中的梅休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原来是底特律一个事业成功的律师,能力不凡、品行端正、口碑一流,在业界举足轻重。只是有一次在俱乐部大家都喝得醺醺然的情况下,他听到一个刚从意大利回来的朋友提起一个岛上的一座房子,赞不绝口,当即喊人发出一份电报,几个小时后便成了这座房子的主人。

梅休一向实事求是,决不感情用事。他承认自己的醉酒冲动,但酒醒后的他并不后悔。在一片愕然之中,他打理好一切事情,包装好家具,出发去了他几乎不曾梦想过的陌生之地。

梅休的理由是这样的:他存了足够的钱,不会在意大利活不下去。他之前的人生只是调停无关紧要之人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争执,这样的人生已经给不了他更多东西,他想走开。

毛姆很多小说都刻画过这样的人物,比如《月亮与六便士》里为画画逃离伦敦证券所的思特里克兰德,《刀锋》里的拉里逃离“宏伟而繁荣时代热潮”的美国和令人羡慕的未婚妻,远遁法国周游世界体验不同人生,《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里情场赢家巴纳德跑到塔希提岛挣钱结婚结果一去不回……

毛姆实事求是地指出这些人的下场最后往往归于平淡,并非人们所期待的另一次辉煌。比如梅休,他沉醉于岛上的美景和 历史 氛围中,他按照兴趣研究、 探索 ,他立志要写出一部与 历史 名家齐名的的著作——但死亡不宣而至,他的野心落空了,他积累的渊博的知识永远丢失了,“他的人生被几位朋友珍藏在心里,只可惜时移世易,他们也在一个个离去,不管在梅休生前还是身后,世界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也就是说,梅休惊世骇俗的追求与抉择,换来的只是一般人所理解的“毫无意义”。

但毛姆说, “在我看来,他的人生是成功的,它的结构是美好且完整的。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在望得见目标的时候死了,他再不用去了解目标达成的苦涩。”

人生的目标只对自己有意义,客观上也许造福他人,但根本上是你乐在其中,而当这目标一旦达成,你的“意义病”又会发作,又会感到无聊和空虚。

如果梅休这样的人继续走原本注定成功的人生道路呢?他们会成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但多年之后还不是一样:世界都不知道有过这样一个人。那些 社会 “成功”人士的代价,就是牺牲作为一个人的独立自由。

《吃忘忧果的人》里的威尔逊也是梅休这种人。他曾经是个优秀的银行经理,一次度假他来到卡普里岛,于是毅然决然地辞掉了工作,拿着有限的退休金来到岛上生活。他散步,读书,钢琴弹得不怎么样,诚实礼貌待人,但并不与谁特别亲近。他过得节俭而舒适,不妨害别人,也不被任何人任何事左右。他唯一的诉求是精神自由,自得其乐,看上去他做到了。

威尔逊知道支撑自己悠游生活的钱是有限的,他以银行经理的精明头脑算计,他可以开心自在地过上二十五年,一旦钱用光了,他就去死。“这样的完美人生,我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兴致和精力不让它浪费”。但二十多年过去了,钱花光了,威尔逊并没有去死。他开始拖欠房租,赊账,欺骗……一次不成功的自杀后,他成了别人施舍的对象,他过得很差,但有吃的,有个容身之处,见到体面的老朋友,他远远逃开……他最终还是自杀成功了,死在当初迷死他的、让他下决心抛弃文明 社会 的海边巨石上。

的确,人生不应该只做世俗的奴隶,要敢于追求自由的人生。 但自由的代价,一是让你被文明 社会 彻底遗忘(那些短暂的“成功”也不过如此,只不过你暂时意识不到),二是你必须有足够的财富支撑,否则你获得的将不是自由飞升,而是自由落体,脸朝下的那种。

这一点毛姆身体力行做得几乎可以说是完美。他一生都在做他热衷并且擅长的事情:写作。他是“20 世纪拥有最多读者的作家之一”,是同时代最有钱的作家,也是史上少有的生前就同时享有名誉地位和奢华的物质生活的作家之一。他的后辈作家伊夫林·沃说:“毛姆活得值,去过所有的地方,见过所有的人,吃过所有的东西。”他风流快活地活到 91 岁,也许正是得益于他早早看清了自由与金钱的关系。

所谓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不过是人类出于虚荣心的想象。毛姆的全部写作也无非是揭露人生的各种无意义、反意义、假意义。意义是虚无的,真实的只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