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清官难判家务事,这件事其实很难说谁对谁错,两方各持一词均有一定道理,旁观者并非双方肚子里的蛔虫,很难知道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否是真心实意。乍一看标题好像这个媳妇和孙子着实问题很大,但在了解事件前因后果后会发现,这个媳妇和孙子这样做也不过是无奈之下的选择。
01、媳妇孙子掌握关键遗嘱为证在这个案件中,决定房子归属权的关键就是此前作为韩露丈夫、姜尧父亲的姜晓辉生前所立下的一份自书遗嘱。在这个遗嘱上,姜晓辉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自己这套房子将会留给儿子姜尧一人继承,不仅如此这份自书遗嘱上还有其两个同事的签名为证。在凡事都讲求证据的法庭,这份遗嘱无疑会成为扭转局势的一个关键点。
其实从作为遗嘱公证人的同事所透露出的姜晓辉当时立遗嘱的情况来看,中年得子的他对于姜尧的到来着实非常高兴,高兴到甚至称要将这个房子全留给他,而在同事们的“推波助澜”之下姜晓辉立下了这份没有写遗嘱二字的遗嘱。或许姜晓辉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份字据能成为法院判决的关键,他也没有料到为了个房子一家人居然能够闹到法庭之上。但从法理上来说,即便这个遗嘱看上去不那么正规但依旧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儿媳韩露与孙子姜尧确实是占理的一方。?
02、婆婆主张房子自己出资理应有继承的权利而对于这份遗嘱,姜晓辉的母亲渠煜华却并不认可,她表示购买这套房子时的大部头资金都是从自己的拆迁款中获得的,自己也理应拥有一部分的归属权。对于年事已高的老太太来说,她想要的不过是有一个安身之处,但却没想到被自家孙子告上了法庭,不得不说对簿公堂的确是会对亲情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不过按照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声称自己曾经出资的老太太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此事。但实际上一个母亲在为孩子购买房产时哪里会考虑那么多,即便拿钱出来给孩子买房也不会刻意强调自己将享有一部分房子的归属权。
正因为此,这位老太太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即便她的确是拿出了大部头的钱那么如今也只能按照儿子的遗嘱眼看着孙子独享这个房子。而从这一点来看,从情理上老太太的确是有点惨,自己拿出积蓄给儿子买房却落得如此结果,所幸这位老太太有着丰厚的养老金可供生活,否则到时候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那着实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