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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墨家,法家,纵横家会在中国没落?

本来游说诸侯的风气,并不源自战国,在春秋战国之交已经有孔、墨倡之在先;但他们犹在“兴灭国继绝世”或“存小国之礼”的形势之下,或主张“以礼为国”,或主张弭兵“非攻”,还没有如后来纵横策士的那样风气。到了战国中叶,孟子就有“处士横议”之讥,而和孟子同时的张仪惠施也都先后说梁惠王,故史记孟荀列传说:“孟轲,……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退而……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战国中叶以后,文学之士起自田亩市廛,大都自称“贱人”、“鄙臣”、“微芥”、“羁旅之臣”,“蹑跷担簦”而显于诸侯,受封受土。他们或号称“智士”,或被推崇为“智囊”(樗里子),以左右时局,翻云复雨,于是身荣名显,“贵极富溢”。这种风气如韩非子所说“中牟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这里所谓文学之士,即指出言谈不劳动而取得富贵的人。或又如苏秦不从习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释本而事口舌”(史记苏秦列传),以取尊荣;更如吕不韦本来是“阳翟大贾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史记吕不韦列传)的商业资本家,反认为做商人利不过百倍,不如立国定主,其利无穷,舍本行而作“奇货可居”的大买卖。 我们由此知道,所谓纵横策士的支配风气,约在战国末世。说苑所记荀卿痛恶纵横游士(见前引)以及韩非子斥责不事耕战而仅以说干主之人,可为佐证。苏秦其人,现考大有问题,大约合纵之说,在战国末年是六国抗秦的一个原则,主张者并非一人,后人才把此一原则认为一大发明,推归于苏秦,司马迁便早说:“世言苏秦多异,异时事有类之者,皆附之苏秦。”(史记苏秦列传)至于连横之说,后人也归功于张仪,而司马迁则说:“三晋多权变之士,夫言纵横强秦者,大抵皆三晋之人也。”(史记张仪列传)我们不必认为有了鬼谷子的秘传,才有纵横弟子横议天下。还是司马迁说得好:“方秦之强时,天下尤趋谋诈哉。” 顾亭林日知录周末风俗条,值得参考。他说: “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 所谓“邦无定交”,正是战国末叶的特征,这原因归结于氏族制的破坏,历史不再由宗子支配,而走向“以富兼人”,然这也要在如秦、楚之国内部条件能够消化其他氏族的时候,才打破了“存小国之礼”,借耕战而兼并。所以春秋霸主的盟约还有其相对的神圣性,而战国诸侯的“人质”便成了危机的标帜了。在这样氏族纽带正遭割断而地域财富的代表阶级称雄之时,权利义务在国际范围内就要改观,强者兼人而弱者图存。因此当时的外交关系的外部条件被人看得超过于内部条件,似乎只要讲求好了与国或敌国的权利条约,就可以生存发展,于是机会主义的心理栽植于君臣之间,使游士食客取得了发言的地位。实在讲来,内部应该是“尽地力”,外部应该是讲谋策,故秦人谚曰:“力则任鄙,智则樗里”(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由于当时政治风云不能不着眼在外部关系或各国的不平衡发展,这便使所谓谋策在均衡力的破坏与重建之间寻到均衡论的机械力的对消关系。 所谓“士无定主”,说明了国民阶级脱出氏族的羁绊,不再是“工商食官”了。随着商业交通的发达,所谓“多财善贾”,所谓“车同轨”,国际间宗族的鸿沟便在货币行军之前填平(这自然是适应于废井田开阡陌的土地关系的),使当时亲亲尊尊的礼制在经济城市建立之下趋于崩坏;于是一群被新现实教养的国民,必然代替无能的旧贵族,而脱出旧氏族的国籍,不别亲疏,惟智谋是尊。策士是以富贵名位之取得为条件的,如果没有财富商业的关系交流于七国之间,那么纵横家的国际政治买卖是难以想像的,故当时“贩贱卖贵”的交换关系就反映为谋诈任权的策士思想。这样看来,他们是代表着古代的商人阶级的利益,请看下面一段吕不韦的话: “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馀食,今建国立君,泽可遗后世,愿往事之!’”(战国策秦策) 就是这位大贾吕不韦,后来说秦成功,果然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家僮万人。就他占有家僮而言,他是一个奴隶主,但就他“食户”而论,他已经具备了封建主的条件。 商业资本必然伴同着高利贷资本,这在希腊古代更有特别的地位,中国到了战国末年自然也不例外。史记战国策齐策记载着私家富累万金的孟尝君,就是一个高利贷主: “冯欢……至薛,召取孟尝君钱者皆会,得息钱十万。乃多酿酒,买肥牛,召诸取钱者,……齐为会日,杀牛置酒,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能与息者与为期,贫不能与息者,取其券而烧之。……冯欢(谓孟尝君)曰:……‘有馀者为要期,不足者虽守而责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焚无用虚债之券,捐不可得之虚计,令薛民亲君,而彰君之善声也。’”(史记孟尝君列传) 假定冯欢收债息十万只做了酒食宴客之费,而大部分利息则只有另想办法的话,那么,十万之数至多不过占利息的十分之一,全数当在百万以上,推算其本钱恐在千万之谱,足以称得上一位高利贷主,剥削得“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有逃亡的危机。孟尝君在失势时,食客皆去,其后复位,深恨食客之无常,有辱客之意,这位姓冯的说服他,就用了商业高利贷意识的一套理论,如史记所记: “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趣市者乎,平明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不足以怨士。”(同上) 利润与利息的意识,反映到政治生活,正贯注了策士的作风。所谓朝秦暮楚,并不能从信义堕地来解释,而是商业投机的市民行为在周末政治上的观念证件而已。因此,策士活动颇与故旧贵族之无故富贵不同,而一如自由交易,合则结变,不合则去而之他。如乐毅弃燕归赵,报书燕王说: “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之者处之;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论行而结交者,立名之士也。……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臣虽不佞,数奉教于君子矣;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而不察疏远之行也。”(战国策燕策) “论行结交”的君臣关系,还没有后世封建天定之义。“立名之士”好像拿他的智能辩说出卖,“成功之君”好像识货的购主,交易而成,结为君臣,交易不成,离为路人,这好像完全在一种经济关系的等价交换上论行结交,这里面不过把普通商业行为还元到富贵交易上面罢了。 因此,在这样关系之下,人君就可比为买玉的贾人,看他识货不识货,就能判定他明与不明,下面是一段材料: “应侯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周人怀朴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今平原君自以贤显名于天下,然降其主父沙丘而臣之,天下之王尚犹尊之,是天下之王不如郑贾之智也,眩于名不知其实也。’”(战国策秦策) 同理,“策士”这一名词,就成了难以再生产的宝玉。大家都求善价而沽,当做商品出卖于列国诸侯,只要贴上宝玉的商标,就与和氏之璧一样为列国所争取了。下面也是一段材料: “苏代伪谓齐王曰:‘甘茂贤人也,今秦与之上卿以相迎之,茂德王之赐故不往,愿为王臣,今王何以礼之?王若不留,必不德王。彼以甘茂之贤得擅用强秦之众,则难图也!’齐王曰:‘善。’赐之上卿命而厚处之。”(战国策秦策) 如果我们把上面的“贤”字改成价格的“价”字,不更明了了么?这样例子很多,不胜引证。当时把道德律还元而为交易评价律,可以说是极其普通的。例如忠孝观念在纵横家的思路里,就是利息观念的引申。任职于一国而接受别国重贿的人臣,似乎是最不忠的逆臣,但人君问他是否受某国重贿时他竟直认不讳,并说:这有什么关系?对于你的大事并无不利,而我可以得点好处,何乐而不为呢?居然这位人君答曰“善”。下面我们再引用陈轸的例子作证。张仪忌劾他,欲他离秦,对秦惠王说他想跑到楚国。秦王问他是否有此意向,他说: “‘然。’王曰:‘仪之言果信也。’曰:‘非独仪知之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曰:‘孝己爱其亲,天下欲以为子;子胥忠乎其君,天下欲以为臣。卖仆妾售乎闾巷者良仆妾也,出妇嫁乡曲者良妇也,吾不忠于君,楚亦何以轸为忠乎?忠且见弃,吾不之楚,何适乎?”秦王曰:‘善,乃必之也。’”(同上) 这是一个诡辩,问题在大前提假定忠孝是可以出卖的。然而这在战国末叶贤君贤相的脑海里,好像并不以为反常。甚至有人把政治商业看得更比吕不韦投资还要捷径些,完全采取赌博的方式,卖空买空。张仪曾说他有一张嘴在,博取荣贵便无问题。苏秦曾把赌注押在秦国,没有获中,便又把赌注押到齐国,居然取得六国相印。策士们有时本来是一手杂牌,但绝不认输,在大王面前最后常能用性命投机拿死在面前表示有“同花顺”在手,于是就能博得富贵。因为“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贵岂可忽乎哉!”(同上苏秦语) 机会主义是有理论前提的,所谓“时势者百事之长也”,一切立国的条件皆建立在机会上面,得机便成尧、舜,失时便成桀、纣,这是他们的口头禅。 二 纵横家的思想学派性,颇相似于希腊的诡辩派。从他们误用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为人们解决困难的问题看来,其思想脉络是相同的。惟中国古代的纵横家游说的对象偏重在国君,而希腊古代的诡辩派则偏重在一般的市民。这是因为西洋文明史一开始就以地域财富为单位,而财富的人格化者是“国民”;中国文明史则走了维新路径,财富的人格化者是“宗子”,战国末年才在氏族贵族的破衣中产生了国民的大变革运动,而兼并者仍然不能脱去氏族桎梏,所谓“以富兼人”也并非表里如一的纯国民式的。 纵横家和法家不同,法家的重点针对了社会内部的中心问题,主张土地财产国民化的法制,反对富贵尊卑天定的氏族宗法制度,而纵横家不然,他的重点针对了均衡势力的运用,把问题中心移向力的矛盾与抵消,故国际的外交敌与关系便成了解决时务的不二法门。战国策中所谓“为君计,莫若安民无事,且无庸有事于民也。安民之本,在于择交,择交而得则民安。”“善说者,陈其势,言其方人之急也,……岂用强力哉?”因此,策士常把注意点摆在外交力量的排拒与结合方面,例如: “天下之势不得不事齐也,故秦得齐,则权重于中国,赵、魏、楚得齐,则足以敌秦。故秦、赵、魏得齐者重,失齐者轻,齐有此势不能以重于天下者也,其用者过也。”(齐策)策士把时势力量的机械均衡放在时中的地位,例如: “臣闻用兵而喜先天下者忧,约结而喜主怨者孤。夫后起者藉也,而远怨者时也。是以圣人从事必藉于权,而务兴于时。夫权藉者万物之率也,而时势者百事之长也。故无权藉倍时势而能成事者寡矣。”(同上) 纵横家与名家在辩说方面是有血缘关系的,如公孙龙曾与邹衍辩于平原君之门,又如惠施说魏赵诸国。惠施好像更注重计策之所以然,而不仅言其当然,他反对以魏合于秦、韩,他说: “以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大事也,而王之群臣皆以为可,不知是其可也如是其明耶?而群臣之知术也如是其同耶?是其可也未如是其明也。而群臣之知术也又非皆同也,是有其半塞也。所谓劫主者,失其半者也。”(魏策) 然而纵横家更是时务主义者,他们把转祸为福、转危为安的国势变化,看得非常容易,惟一的先决问题便是主观至上的谋策。只要诡诈得售,一切现实都可以由一个智辩者任意翻改,这叫做策略决定一切,其中毫无客观原则性。他们依此便“荧惑诸侯,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反复于国际之间。如果没有策略,便是“无妄”。例如: “朱英谓春申君曰:‘世有无妄之福,又有无妄之祸。今君处无妄之世,以事无妄之主,安不有无妄之人乎?’”(楚策)反之,策略决定一切的前提,是策士的普遍思想,陈轸说: “计者事之本也,听者存亡之机。计失而听过,能有国者寡也。故曰:计有一二者难悖也,听无失本末者难惑。”(秦策) 苏代说: “夫无谋人之心而令人疑之,殆;有谋人之心而令人知之,拙,谋未发而闻于外则危。”(燕策) 所以纵横捭阖者好像把天下事的得失祸福都能运用于主观的一心,如张仪被人恭维作“谋约不下席,言于尊俎之间,谋成于堂上,而魏将以禽于齐矣,冲橹未施,而西河之外入于秦矣。”(齐策) 复次,纵横家的辩术,主要采用的是逻辑上所忌的法吏诱人法。他们和诸侯执政者的问答法,总是诱人深入自己所假定的前提之下,然后迫之承认合乎自己目的的推论,不管前提怎样有问题,这前提总是伏在对话者间的心理中不能怀疑。 例如个别类例是特称的命题,而纵横家常列举些例子,作为全称的命题,立为前提,然后诱人承认合乎自己所欲得出的结论。蔡泽欲应侯把相位让他,应侯自然不肯,蔡泽说服他的道理,就是使用上面所讲的推论方法。他举了一些功成名就而善让得有善果之人物,又举了一些功成名就而不善让不得善果之人物,随即以特称肯定代替了全称肯定,他的大前题是,凡成功而终其年不夭伤的人都善让;他的小前提是,应侯是一个功成名就而欲终其年的人;故结论是应侯必须让位。 这一推论方法,极其普及于纵横家之间。例如有人要取得国君的信任而不遭疑忌,便拿曾参杀人,告其母三次,母亦怀疑的例子,反面得出取信的结论。有人要使国君听谤议而不信私誉,便拿亲近者美我乃出于私畏,或有所求的例子,反面得出听谏的结论。这种推论非常简单,在逻辑上是“以偏概全”的谬误方法。除了这种方法,他们又常使用两刀论法,即两面皆有理的说法,如燕国弱小,对于秦、齐、楚、韩、魏,敌那一国都不合理,附托于那一国都合理,因此苏代说燕王:“凡天下战国七,而燕处弱焉,独战则不能,有所附则无不重,南附楚则楚重,西附秦则秦重,中附韩、魏则韩、魏重,且苟所附之国重,此必使王重矣。”(燕策)这就是一种两刀论法,实际上是从谬误的逻辑推理立论的,正如希腊古代的一个故事,因为先有“凡教人打官司必胜诉”的诡辩前提,于是当师徒之间打官司时,徒弟便对先生说:“不给你束修;你胜诉了我亦胜诉,你败诉了我亦胜诉”,这也是两刀论法。 最后,纵横家的行事,颇能发挥老、庄的游戏思想到政治的“揣摩”上面。他们常引申老子的“虚”义,变成虚诈的谋策,引申老子的“几”义,变成机会的运用,甚至巧辩于有无之间,而企图为穷士进身。例如: “譬之如张罗者,张于无鸟之所,则终日无所得矣,张于多鸟处,则又骇鸟矣,必张于有鸟无鸟之际,然后能多得鸟矣。今君将施于大人,大人轻君,施于小人,小人无可以求又费财焉。君必施于今之穷士,不必且为大人者,故能得欲矣。”(东周策) 他们效法庄子的寓言,在制造史例有穷时,就托为寓言,以传会事理,其例甚多,如孟尝君欲闻鬼事,苏秦便乘机拿寓言说他,止他去秦,故事如下: “臣之来也,固不敢言人事也,固且以鬼事见君。……臣来过于淄上,有土偶人与桃梗相与语。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挺子以为人,至岁八月,降雨下,淄水至,则汝残矣!’土偶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吾残则复西岸耳。今子东国之桃梗也,刻削之以为人,降雨下,淄水至,流子而去,则子漂漂者将何如耳?’今秦四塞之国,譬若虎口,而君入之,则臣不知君所出矣!’孟尝君乃止。”(齐策) 世称纵横家出奇策异智,“扶急持倾”(刘向语,见校战国策书录),实则这种谋士智囊,正是诡辩者的实际活动,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没落时期的一种是非黑白任意造说的一面,宋曾巩颇说出纵横家的辩说观点,他说: “战国之游士,……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元丰类--战国策目录序) 我们以为纵横思想是时务主义热中的老前辈,这在中国史上一直到近代政学系的政客还继承他们的诡辩思想的传统。 法家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墨家墨翟,春秋战国之际鲁国人,做过宋国的大夫。 他早年受过儒家思想的熏陶,后来“背周道而用夏政”,抛弃了儒家学说,创立墨家学派。现存《墨子》一书,其中有的直接记载了墨翟的思想和活动,有的则是战国末期墨家学派的著作。墨子自称“贱人”,当过工匠,接近“农与工肆之人”。他的门徒大多来自社会下层,他们结成一个严密的团体,有严格的纪律,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墨子的思想原则。 墨家学派的主要思想体现在十大主张: “兼爱”。就是要求人与人之间实行普遍的、无差别的互相友爱。墨子认为天下的一切祸害皆起于人们之间“交相别”,即亲疏远近,彼此利益之别。因此,要除去天下之大害,就必须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即“兼以易别”。所谓“兼相爱”,就是“视人之国,若其国;视人之家,若其家;视人之身,若其身。”使彼此的利益兼而为一。这样,“为彼,犹为己也”,就会彼此相爱,从而达到“交相利”。 “非攻”。他把非正义战争称为“攻”,反对侵略和掠夺战争。墨子认为发动掠夺战争是一种极不正义的犯罪行为,给个体劳动者带来巨大的危害。战争是“天下之巨害”,只有制止互相征伐,社会才能得到安宁。历史上有名的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体现了他的主张。 “尚贤”、“尚同”。“尚贤”,就是尊重、重用贤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尚同”就是“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为天子”,而天子则尚同于天,这样,整个社会也就达成统一了。怎样对待人才才算是“尚贤”?墨子说,这有三个根本的办法(“三本”)。那就是:要在政治上给予他们尊贵的爵位,要在经济上使他们享受优厚的待遇,还要给他们发号施令,决断事务的实际权力。这叫做“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墨子还提出“贤”的基本标准是:有力气的要帮助别人,有财富的要救济别人,有知识懂道理的要教导别人。 “节用”、“节葬”、“非乐”。墨子反对贵族的铺张浪费,主张“节用”,他说:“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民利”是用财的标准;加费而又加于民利的事是可以作的;加费而不加于民利的事是不可以作的。他批评“当今之主”“暴夺民衣食之财”,结果是“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墨子还主张“节葬”,反对儒家所鼓吹的厚葬。他认为当时流行的厚葬久丧,使已经生产出来的财富被埋葬,使能够从事生产的人长期不能参加生产,甚至限制“男女之交”,使人口也不能繁殖,这于国于民都是不利的。墨子还用同样的理由来“非乐”,反对音乐,认为音乐的盛行妨碍男耕女织,“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应该禁止。他指出,当时“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而贵族们鸣钟伐鼓,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只能加重这些灾难。 “非命”、“天志”、“明鬼”。墨子批评当时的天命论,认为王公大人所以努力听狱治政,是因为他们知道“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官吏们所以努力办公收税,是因为他们知道“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同样,农夫早出晚归,努力耕种,妇女日夜辛苦,纺纱织布,而不敢怠倦,是因为他们知道“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因此,他认为“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述),非仁者之言也。”是说天命论是统治者们编造出来愚弄人民的,如果相信它,便要受苦了。墨子“非命”,强调“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这反映他所代表的平民小私有者重视物质生产以及对贵族们过寄生生活的不满。但是,这一阶层经济上政治上十分软弱。墨子一方面反对天命,另一方面又相信“天志”和鬼神的存在。在他看来天是有意志的,天的意志是衡量人世间一切言行的尺度。他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天志的具体内容是要求人们兼相爱、交相利.他说:天希望“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顺着天的意志去做,必得赏;违背天的意志,必得罚。 品位墨家思想,它所崇尚的是:平等、博爱、大度、奋进、竞争、节俭、守纪律、注重自然科学。现代西方思想与其中部分思想很接近。墨家理论更适于***和社会及国际竞争社会。因此在春秋战国时代,它是超过儒家的显学。但在大一统的中华帝国时期,其“非天命”的思想使其受到了冷落。而且,相对儒家,墨家显得平俗而不够深厚、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