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
根据《民法》第127条第1款,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30条规定,同一顺序中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遗产。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继承顺序
二、继承的相关规定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继承人之间依法分割遗产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进行遗产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均分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一般在这里的意思大致相同。但是,有些遗产分配的均等性很难把握。但是,也可以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不平等。
(B)体现养老和养育子女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也就是更多的继承。
(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尽更多义务的人会得到更多的分数;做的少的人,分数会少;不履行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负有主要赡养和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时可以获得更多的分数。相反,有能力、有条件赡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不应当分割或者分割遗产;
(4)适当注意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扶养的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继承人以外的扶养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继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多分遗产。
三、遗产继承顺序如何分配配偶和子女?
首先,要确定遗产的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财产为死者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指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规则:
(一)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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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合法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