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匈奴有父有子娶父妻有弟有弟娶弟妻的习俗?
“妻、后母、寡嫂”的习俗,对于理解匈奴的婚姻形式非常重要。《史记·匈奴列传》载:其俗,“父死,妻后母;兄弟死了,都带着老婆。”这是匈奴的婚俗。这个习俗要从匈奴的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特征来理解。公元前3世纪左右,匈奴登上了历史舞台。此时的原始氏族社会正处于向奴隶制社会的过渡时期,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还有很多。蒸妈(虽然不是生母)报嫂的习俗就是其中之一。在他们看来,嫁入自己氏族的妇女仍然是氏族对氏族,而不是个人对个人。女人嫁到婆家,不仅属于他家的一个家庭成员,也属于他家的一个宗族成员。如果妻子在丈夫死后再婚,不仅会离开丈夫的家庭,还会离开自己的宗族。为了把他们束缚在自己的宗族里,除了亲生母亲,他们所有的儿子或兄弟都继承他们的婚姻关系,使他们不能脱离公婆的宗族独立采取个人行动。比如公元前31年(成帝开国第二年),呼韩邪单于死了,他的儿子陶墨皋继位为多植累可汗,又娶了后母王昭君。南匈奴在《后汉书》中宣扬:“韩死于非命,其前子代其立,欲娶妻。昭君写了一封信,要求他回来,皇帝命令他按照胡的习俗,所以他回到可汗阏氏。”匈奴的婚姻关系中,除了“妻、后母、寡嫂”的习俗外,还有一种婚姻关系叫“姻亲”。达·汗利用他心爱的妇女和女儿作为政治和外交手段,争取有利于他的国家发展和巩固的力量,并使他们为我们服务。比如汉武帝时期,侯(xi,阴西人)投降匈奴(原属汉朝匈奴小王)。由于他长期在汉,熟悉汉室的军政情况,大单于封他为“二王”(意思是仅次于自己的尊称),并收他的妹妹为妾,为的是和他一起为汉室效力。匈奴人一直延续这些婚姻现象,直到4世纪初。自匈奴以来,北方游牧民族也有此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