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反思1《围城》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归来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展开。在这本书里,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他的“围城”是因为他的愤世嫉俗的形象而形成的。很多人说方鸿渐不思进取。虽然他想成功成为名人,但内心的惰性决定了他坎坷的人生。
方鸿渐想照门楣,就买了一个,买了以后觉得不道德。他的优柔寡断和犹豫多疑的性格导致了他被围城困住的悲剧结局。
方鸿渐从国外回到中国,多么得意。等到他结婚生子的时候,他的骄傲已经耗尽了。从华丽到平淡,从青年才俊到普通人,他成了围城中的不幸者之一。然而,他们进入的不仅仅是婚姻的围城,更是生活的围城。
其实我们生活中有很多像方鸿渐这样的人,大部分是知识分子。他们总是幻想着不切实际的事情,尽管他们知道现实和梦想总是有差距的。一本好的小说能启迪读者,让人有所感悟,《围城》就是其中之一。它就像一面镜子,让读者看清人性的丑、恶、善、美,从而懂得思考和反思。《围城》告诉我们一个真正聪明的人是如何看待人生的。
《围城》真是一本好书。每次看完都会有新的感受。一本好书,真的能让我在繁忙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段休闲时光,让我缓解疲劳,解放思想。
关于《围城》2的思考最近我利用一些业余时间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跑”,给我留下了难忘的感受。不仅是那时,即使是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到各个领域。
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感到激动和兴奋,因为我感受到的是读《围城》的感觉,这种感觉肯定会和读普通小说不一样,尤其是因为它是钱大师的杰作,发表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读起来会很生硬晦涩,或者至少大概是看不懂的。记得只看了十几页就觉得通俗流畅,大多来自身边的琐事。总有那么一种停不下来的感觉,希望能尽快看到事情的经过和结果,尤其是那些幽默的语言,幽默的对话,经典的文字,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让我一下子就投入进去,被它深深吸引。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途中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描写当时旧上海的中产阶级,也探讨了留学生和旧式大家庭的生活。然后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描写了当时抗战时期大陆的民生风俗,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是在三闾大学,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的辛辣讥讽和讽刺,揭露了当时旧中国的恶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围城》随想3《围城》是钱钟书历时两年写成的。他说,“两年来我一直在为这个世界担忧,我也多次想停下来。”幸运的是,他最终完成了这本书,为后人留下了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性格迥异但人性相同的人。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生动真实,他们的愤怒或快乐让你总是看到自己的影子。世界上所有的悲欢离合都是相通的,每个人都是复杂的。然而,钱钟书先生却不同。他似乎在用一种幼稚无知的眼光看待生活,用一双纯净的眼睛向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的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归来后在国内有过一些经历,从在银行工作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其妙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住在亡妻周嘉家里,然后回家探望父母。后来,他的家乡火车站被炸了。为了不困在家乡,鸿渐到上海周嘉生活,在周嘉的金银店工作,但不久,全家逃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十分狭小。鸿渐没地方住,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相处总要有个距离。鸿渐住周家太近,和周家的矛盾开始慢慢出现。
鸿渐的感情也由对回家船上鲍小姐的迷恋变成失望,变成苏的那种。这种善意不知所措,但他接受了,没有拒绝,也许是出于绅士风度,也许是出于自己的懦弱。谁能说他当时不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坏习惯。我喜欢别人在我身边的感觉。对于苏,为什么不可以?
读完《围城》后,唐晓芙爱上了方鸿渐,当时他还没打算爱上他。尤其是这里:
"...唐小姐很抱歉相信了她的表妹。她生气的时候,气得说不出话来,担心鸿渐精神失常。不要被汽车和电车撞了。我看了好几次表,过了一个小时,给周家打电话问。鸿渐还没回来,她越想越害怕。饭后,雨早就停了。她不想让家人听到,所以她溜出门去附近的糖果店借电话。她很着急,第一次就打错了。她第二次打电话,只听到对面的门铃响了,半天没人接。周经理一家三口出去应酬。鸿渐在小咖啡馆里呆到那时候才回家。他一进门,仆人就说苏小姐来过。他气得从麻木中醒来。他在换衣服。电话响了,没理。仆人跑去把它捡起来。一个随从说:“方老爷,苏小姐来过电话。“鸿渐袜子没穿好,左脚光着。他跳下门,拿起麦克风。不管他听见没有,他厉声说——可惜淋了雨感冒了,嗓子也累了——说:“我们坏了,坏了!你听到了吗?为什么一次打两次电话?多么不要脸!你是鬼!我看你一辈子也嫁不了人——”突然发现对方早挂了电话,我只好又给苏小姐打电话,逼她把骂完。女仆在楼梯拐角处有趣地听着,急忙去厨房报告。唐小姐一听“不要脸”,挂了电话筒,搞得大家晕头转向。很容易忍住她的眼泪回家。”
每次看到这个地方,我都会为方叹息。
看完《围城》,比喻精妙,人物刻画得惟妙惟肖。不像电视剧里好人最好,坏人最烂到骨髓,钱老笔下的人物时而置身其中,叫人傻逼,时而又在君子的另一面批判看到小人,让人看到真正小人的嘴脸。
在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激情”的围城。当它钻进去尝到甜头后,就把另一只放进去了。当他看到铁壁像监狱的地方,忙拍着腿叹气时才发现这条单行道转不了,退不了,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前行。
方鸿渐是最深刻的例子。他和鲍小姐分手后,马上就踏进了苏小姐的泥潭。苏小姐不合时宜的贤妻良母作风,简直把当时只想做花花公子的方鸿渐吓坏了。本来苏的家庭背景,加上对方“博士文凭”的喜爱,可以支撑起一个家。谁想在这个泥潭里,她却错过了最爱的唐小姐。苏小姐也嫁给了曹先生,真是竹竿。方后来想起为唐小姐犯病的日子,他愿意那病再来一次,可见他和孙小姐在一起多么不愉快。缺总比不缺好,没人能这么有决心完成。
方和孙结婚后,90%的偏见让他们如何生活?孙会不会和别人结婚是不可能知道的,但是方真的变坏了。百分之十的爱情真的无法权衡这段婚姻。就算两个人离婚了,再找另一个人做同样的事情也没什么意思。何况方家经不起反复折腾,经济不允许,两个嫂子的刀子嘴也不允许。方惨到无药可悔。
如果非要得出一个微妙的结论,最好是做一个江洋那样的女人,一辈子看着钱先生的痴,热情地支持钱先生的痴。
看完《围城6》大概花了八九天才看完小说《围城》。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本书的内容,虽然书中很少出现“围城”这个词,但是书中描写的中心人物发生的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了“围城”这个词的含义。印象最深的是那句话“生活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人想逃,城外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在我们自己和每个人的身边,都有很多“围城”。比如工作也是围城,学习也是围城。在接触这些之前,我真的很想冲进去体验一下是什么样子的,但是真正进去之后,我发现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于是我拼命的想逃离它。但是,很难逃避,尤其是面对这个被围困的人生之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走出这个围城,不陷入被围困的生活?
有时候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比如高考失利,爱人出轨,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对生活失去信心,从而逐渐退化为抑郁症,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我被困在了这座围城里,一辈子都无法逃离,一辈子都过着不如意的生活。但是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以后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和困难,走向成功。终于逃出了这座围城。这说明围城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你的思想。当有一天你练就了面对整个世界和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你就好好的过好自己的人生,不被围困,走出这个围城,走向辉煌。
另外读完《围城7》后,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比如苏刚出道的时候,作者是这样描述她的复杂心情的:“那时候苏小姐太看重自己的爱情,不肯随便给。现在就像做好了一件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子里,突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颜色一两年都不时尚了,有些自怨自艾。”比如李的画像上写着:“李先生脸上缺了黑眼睛,白大眼睛像剥了壳的水煮蛋。”
真恶心。还有一个例子:“鸿渐饿得睡不好觉,身体像个公事包,没有什么文件,几乎碰到背。”多好的形象。再比如苏和曹元朗的婚礼现场以及他们的尴尬:“曹元朗穿了一件黑色的花呢礼服,忙得浑身是汗……恐怕他整个肥胖的身体都融化成了汗,像外国的蜡烛化成了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不能哭也不能笑。一点也不像喜事。就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的,就像公共场所“当心扒手”标志下的那些表情。简直栩栩如生,其幽默效果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尤其是描写了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店,因为只有熟食店才会公开展示那些很多温热的肉;还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
鲍小姐不是裸体,他们就修改成了部分真实。“看起来你虽然能笑得让人流泪,其实是在批评宝姑娘留学,除了学点烂功夫什么都没得到。幽默的笑话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啊!所以,读完钱钟书的《围城》,你会在笑过之后陷入深深的沉思。顺着思路,你发现这看起来像是一部爱情小说,其实更多的是揭示人性。难怪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还!
读完《围城》,整本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的人,会办事,果断。
书中其他人物,都觉得很假,戴着层层面具,前面一样,后面也一样,虚荣心和面子,这是看前半部的感觉。
接下来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的事。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保持大乡绅的老习惯。他妈对他媳妇又小气又挑剔,他两个嫂子勾心斗角,让人觉得连孩子都没教养。孙佳泽重男轻女,对女儿太冷漠,不像孙的爸爸妈妈一开始就一直喊。唯一对她好的阿姨也觉得孙对她百依百顺,就像她的宠物一样。这本书没有读出她姑姑对她侄女的爱和怜悯。
方和孙在一起,我一开始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糊涂,一时冲动决定了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的爱不是爱情,而是男人对弱女子的怜悯,是一种天性。
他们结婚后,一天吵两次,三天大吵一次。孙柔嘉心胸狭窄,刻薄无知,方鸿渐气短,懦弱优柔寡断。当他犯错时,他为自己找借口。他们的婚姻生活令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的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可能早就完了,可能一辈子就这样吵下去,想想都让人觉得烦。
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书中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在作者的笔下戛然而止,而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中依次上演。就像《围城》这个标题一样,人生就是一座埋葬一代人,又诞生一代人的城市。
四星是给我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的时候,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我缺乏生活经验吧!我以后会继续读下去。
看完《围城》,朋友之间应该是爱见面的。就算电话联系过,也没见过面,不能像信一样把说了几次的话留着。电话是懒人的拜访,是小气人的交流,是最没有朋友的。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的结局。我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向后敲的铃声,后悔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情。那个钟每小时慢7分钟。真是讽刺。
我以为方鸿渐会遇见唐晓芙,故事戛然而止。后来我觉得即使我们相遇了,结局还是会这样。人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漫无目的无计划地活着。我甚至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补救的。我记得有一句产品广告语:“抓住不能再来的时光。”
我们都是被围困的孩子。走出去不一定是最好的事情。出去了,还是会因为某种原因回来。无聊了就再出来...那不累吗?我们要想好了,是在城里还是在城外,然后好好生活,就像书上说的“你把针在表面上转了一圈,你听到东边一个电台的半句京剧,西边一个电台的半句汇报,突然就变成了半首外国歌,半句昆曲,所有的片段都混在一起,莫名其妙。但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自己电台播出的节目里,都有上有下,这不是废话。你只需要一个电台听听就能明白它的意思。”
《围城》中的比喻也是讽刺有趣,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雨时说“满嘴鲜红的根肉,块块不平像侠客的胸怀。”我一开始不理解,后来一想,侠客不都是爱打抱不平的吗?这是为了描述王美雨参差不齐的根源,等等。
刚看完《围城》的时候,我真的很郁闷,因为不是那个时候,甚至是现在,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像书中描述的那样生活着,在围城里...
在我再次打开《围城》之前看完《围城》10,我对这本书了解不多,甚至认为这是一本关于战争的书。我只是在同学的推荐下买了这本书。
初中语文老师说,题目是文章,是一本书的灵魂。于是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寻找这本书的灵魂。
和其他所有的书一样,初读会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围城》细腻的语言和琐碎的情节,把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我曾经想把这本书扔掉,但不知道是什么促使我读完了整本书。
第一次对这座“围城”有感觉,是看方鸿渐和赵进入大学后,遇到各种世俗之事、派系之争、内斗而离开的故事。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围城,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这座围城,在小范围内是三闾大学,在更大范围内是当时的病态官场和病态社会。作者将方、赵的上朝心切与他们后来的懊恼、失望进行了比较,讽刺了当时社会的冷漠无情。
这本书第二次给我围城的感觉,是鸿渐和柔嘉的婚姻。鸿渐爱柔嘉,柔嘉爱鸿渐。他们都想步入婚姻的殿堂。没想到,婚后的甜蜜,他们对爱情的向往,憧憬和期待,都被时间的洪流冲走,淹没在柴米油盐和琐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鸿渐和柔嘉分开,小说戛然而止。我觉得这本书第二个明显的围城就是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围城》对于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理解的事情,里面有很多内容也是晦涩难懂,夹杂着很多时代和背景。
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来分析,包括语言和人物。这里我只说一下我对题目的感受。如果我有幸在几年后重读这本书,也许我会品味到更深刻的东西。
《围城》随想11在书中,用高尚的东西对待人,对人厌恶,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他们结婚的故事背后,夫妻俩的“勾心斗角”非常突出,我觉得很不舒服。为什么已婚夫妇不这样做?考虑到我爸妈小时候经常这样,我说不出他们的感受。我就在想,他们为什么不能更好的互相理解,互相关心,互相包容,互相宽容呢?不是更好吗?现实总是残酷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大多数普通人都有这样的缺点,所以关键在于个人,关键在于是否愿意看到自己的“丑陋嘴脸”。
文末,个人感觉还是可以写下来的。感觉已经戛然而止了。作者只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多的想象空间。我真的希望这个故事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到了一定的情况后,他们都突然意识到,他们都可以成为更好的人。不仅是书中的人物,还有现实中的人。
有的书是什么都不想就看,当作娱乐;看了一些书,真的要思考一些东西。当我看着书中人物的生活时,我也会思考我的生活。当我为书中的人物感到难过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现实生活能否少一些悲伤,多一些快乐。
“秦人不知所措,自怨自艾,后人为之哀痛。后人为之哀恸而不吸取教训,也使后人又为之哀恸。”从书中,我不仅欣赏到了大家的文笔,也让我体会到了对人性更深的理解。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推荐你看这本经典小说,《围城》。在书中,你可以追求更高的境界。让我们一起阅读,体验书籍的博大和写作的乐趣!
关于《围城》的思考12《围城》的标题暗示了城市被包围。围城里有家庭,有各种人,有商品,有精神愿望。城市是小意义上的城市,大意义上的社会。《围城》体现了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市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方,因为人的精神诉求是为了追求理想,人是在有着不同梦想的城市里流浪。跨越种族和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进自己向往的城市。
城市是一个有围墙的房子、街道、人群、购物中心和各种机构和场所的地方。但也有无形的城市,名利之地,亲情友情之地,爱情婚姻之乡,称之为另一种城市。精神城乡,灵魂前进的地方。
人们去这个地方学习、工作、交友、恋爱,是为了在各种理想城市中实现它。我在城市里有自己的生活,我的理想在城市里扎根。可以像将军一样攻城掠地,攻破每一个城市,成为胜利者。
但过了一段时间,猴子上山学艺,跳来跳去,以为七十二变。一进入人群,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和事业,而是与人相处的难度。在人们心中的城市里,所有美好的梦都像天上的云,美得难以捕捉。天空中有乌云、闪电和雷暴,这使得头顶上的天空并不总是明亮宁静的。云怎么变形状不包月亮?月亮又圆又缺。在肉桂的枝头,飘着,落着。人在受到伤害的时候很难做到。仰望大海的骄傲在尘埃中变得低沉。以低姿态活在城市,像帆一样降落,活在跳动的眼神的彼岸。就像流水转弯。
人很难生存,生活更艰难。为了各种目标进城,在精神和物质的城市里挣扎,难以忍受,想离开城市。冲出欲望之城。
《围城》反思13《围城》作者在序言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的是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和某些人。在写这类人的时候,我没有忘记他们也是人,只是人,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这说明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描写当时中国的一部分社会和人物,看透人的“根性”,而我想这个“根性”大概就是指这本书《围城》的书名——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跑。
方鸿渐,这本书里唯一的一个角色,一开始我以为他无知,整天只想找乐子,最后也没找到合适的人。他有些时候固执,有些地方心软,所以他的一些做法我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做法也不应该得到社会和人民的认可。方鸿渐心目中的篱笆,和别人的篱笆形成了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也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虽然《围城》里的故事和社会都是过去的,但作者所说的“基本根”一定也存在于当下社会。现在只能通过这本书去联想现在的社会,钱钟书先生的思想也会给我未来新的感悟和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里精妙的语言,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经常会看到很多充满文艺气息的文字,这些文字装点着这本书,让它更加精致。作者还使用了许多隐喻,以便我尽可能地理解作者的意思。就连这本书的主题都可以和《围城》、《鸟笼》相提并论。即使我不能真正理解那个主题,我也能通过这个比喻理解一个。
随着人类变得越来越聪明,栅栏只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厚。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人可以走进彼此心中的空地的。这就是所谓的知己。也希望能遇到一个可以穿墙而过的知己。
看完《围城》14今天,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把《围城》简单地解读为婚姻。《围城》其实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视角下的社会图景。这本书对世界的洞察,对形形色色的人的描写,对人性和出路的探讨,都体现了作者无与伦比的智慧和强烈的幽默感。事业、婚姻、家庭都是本书讨论的要素。如果把《围城》只理解为婚姻指南,那就有点像“管中窥豹”了。
《围城》的内容涵盖了各种社会,各种肤色的人。每次重读,总能从中获得新的体验。然而,本文所能做的也不过是“窥一斑而见全豹”,抛开《围城》这一经典理论,尝试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这本书。《围城》的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写于1946。但其中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和刻画的鲜活的小人物,在当下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甚至符合很多热点。
现在网络上流行各种“鄙视链”,看英剧的,看美剧的,看韩剧的,看韩剧的,看国产抗日剧的,等等。其实这种提法的由来,可能比很多网友想象的还要早——《围城》中的诗人曹元朗看不起方鸿渐,沿袭了这样一条鄙视链:“在大学里,理科生看不起文科生,外语系生看不起中文系生,中文系生看不起哲学系生,哲学系生看不起社会学生,社会学生看不起教育学生,教育学生只能看不起自己。这种存在于大学中的鄙视链可能在21世纪仍然适用。或许是寻求优越感,又或许是“怒刷存在感”。总之,有些观念并不一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进步,而是深深地固化在整个民族的血液里,一直传承下来。
看完《围城》,15早就知道《围城》是现代文学的经典小说,讲的是男女婚姻。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围城,城里人想出来,城外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个叫钱钟书的作家。他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太记得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没看,现在想想多可惜啊!说起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混为一谈。现在想想,觉得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无知。一个是当代著名学者、作家,一个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直不喜欢看小说,可能和性格有关。总觉得读起来太长,只看短篇小说或者迷你小说。这可能和我经常喜欢写点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就是一些情感随笔。我觉得刚开始的时候,如果多读书,尤其是那些名著,那么我的作文可能会高一些。直到今年暑假,我姐偶然从学校带了一本《围城》,我才开始看小说。业余时间看了几年前就该看的《围城》,一口气看完。其实我是在上网的时候看《围城》的,只是在上网的时候断断续续的看了一下,但是不知怎么的,我就没再看了,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才真正的看了一部小说。虽然我之前读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穿梭者的自白》和钱钟书的《围城》,但我觉得这个暑假看的《围城》是我真正读的第一部小说。
美丽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