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方式:一是主动找房东要,万一房东人够傻,真给了呢?二是找拆迁部门闹,万一负责拆迁的脑有坑,真给了呢?三是起诉法院判决,万一法官是业余客串的,真给了呢?都说人需要有点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上述都属于玩笑话,必竟题主不是“万一”本人!现在从拆迁的角度,和题主分析一下租户在拆迁时是否能获得赔偿的问题。
任何拆迁项目,也就是房屋征收,基本原则都是和房屋法定权属人协商,也就是和房产的所有人谈拆迁,拆迁款最终也只会支付给房屋所有人。 而租户,不在房屋征收单位的协商范围。
在征收单位已经和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且支付补偿款后,租户的问题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解决,如果租户因为和房东之间协商未定而拒绝搬迁的,房屋征收单位是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先行清空房屋而进行拆除。至于租户和房东间的纠纷,不属于房屋征收单位的解决范畴。
一般来说,租户可以简单的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活居住租户,一种是商业经营租户。对于生活居住租户,遭遇所租赁房屋拆迁时,其本身没有什么实际损失,也就谈不上什么补偿问题。最多,向房东争取当月房租的减免。
但生活中常常会有另类,在我从事过的一个征收项目中,就有一户借住亲戚家五年,从未付过房租的租客,要求和亲戚***享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奇葩!理由是,这幢房子自己已经住了五年多,理应有他的权益。当然,最终那属于是痴人说梦,徒增笑谈而已!
另一种商业经营租户,尽管与房东签订过“遭遇不可抗力拆迁时,需要无条件配合”的类似协议条款,但由于拆迁确实造成了实际经营损失,且商业经营房租也很高,是可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向房东争取一部分搬迁补偿。
经营性租户,涉及到的补偿大致有:装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费用等。这几类补偿,在拆迁也就是房屋征收时,征收单位都会计算给房东,这就为租户向房东索取合理补偿创造了先决条件。
1)装修费用。 许多店面房,都是由租户进行装修,在遭遇拆迁时,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而中止合同,造成装修未能利用到合同期满。比如,装修投入10万,租期2年,每个月的装修成本有4000元左右,如果仅租赁了一年就遭遇拆迁,那么至少还有5万元的装修成本是需要和房东协商的。
2)停产停业损失。 因为拆迁造成正常经营中断,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向房东申请。
3)搬迁费用。 店面或者厂房,都有商品或者设备需要搬迁,因为合同尚未到期,搬迁费用也可以作为协商的条件。
以上的三项费用,只是理论上可以向房东索要,给不给和给多少,主动权永远在房东手上。 所以,狮子大开口和漫天要价,只会造成协商失败,最终可能得不到丝毫赔偿。
租户和房东,在拆迁的问题上,租户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哪怕租户的损失再大,房东也可能不给予丝毫补偿。遭遇这种情况,租户要么自认倒霉,要么付诸法律手段。
所以,如果租户自身的损失足够大,且能提供相关依据,付诸法律手段,是可能索要到合理的补偿,维护好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