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远山狼声 我和我的远房表妹(她的爷爷和我的外公是兄弟)可以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非常喜欢她,她也喜欢我。11年前,她才19岁,我曾经向她表白过,她说谁叫我们是兄妹呢?我也以为象我们这种关系婚姻法是不允许的,因此我也放弃了。随后我们各自成家,她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但这11年来,我们一直有联系,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念她,我知道她也想念我。 我很痛苦!其实,我有很多机会与她见面,但我都尽量避免了,我不想去伤害她和她的家庭,而且我真的以为我们这种表亲关系是不能结婚的,也没有去咨询律师。直到昨天,我才特意从网络上查询,知道这种关系完全是合法的,而且有很多例子。今天,我出差到她所在的城市,我们阴差阳错见面了,结果还鬼差神使地上床了。我感觉更痛苦了!很舍不得她,而且我的父母一直都以她为好儿媳的榜样,但他们以前也没有鼓励我去追求她,我想他们可能更不知道这种关系算不算近亲。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以前能走到一起,不知道有多幸福。我从小一直很宠爱她,我的父母也很喜欢她,如果我们能结合一起父母一定非常高兴,因为我找的老婆和我父母关系一直不好,我跟她纯粹是凑合过日子。 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放弃现在的一切,走到一起生活?我最耽心的是给她造成很大的伤害,因为她的父亲很传统,而且她现在的老公对她、她的父亲和儿子都很好。我不知道怎么办?我的心情乱麻一团,希望大家能给我出出主意! 以上是网友在某论坛发的贴子,以下是我的意见: 读过你的贴子,深表同情和理解,因为不能与自己心爱的人走到一起,确实是非常痛苦的事情,算是人生最大的憾事吧!同时,对你通情达理待人,冷静理智面对现实,表示赞赏。看得出你是知书达理的人,我想对你说几句话,相信你会妥善处理此事。 1、既成事实,不要轻易改变。错过的机会已经错过,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挽回,由于年龄婚姻等原因,当初的那种感觉不可能重来。既然你们都有了各自的家庭,要想走到一起,必然拆散现在的家庭。这就牵连到两个家庭,伤害到你们各自的配偶、子女以及女方父母等众多无辜。作为一个男人,追求婚姻幸福无可厚非,但也不能忘记作为丈夫、父亲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能泯灭做人的良知,不能因为贪图自己的快乐,给别人增加莫名的痛苦。特别是双方小孩身心均未成熟,容易受婚姻变故打击,给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有时身体的伤痛容易愈合,心理的阴影一辈子挥之不去。因此,离婚需谨慎,三思而后行! 2、爱一个人,不一定非得拥有。从你的贴子可以看出,你是十分爱她的。因此,怕离婚对她的父亲、老公和儿子造成太大的伤害。既然如此,你何不放手,让她保持原来平静的运行轨迹,快乐地生活。我想,她日子过得舒心,你一定高兴。她和你结合,也不见得比她原来生活更幸福更美满。当然,作出这种选择,需要你的勇气,需要你个人的牺牲。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3、***同生活,难免磕磕碰碰。经常在一起,牙齿舌头也会打架,不用说有头脑有个性的两个人。天长日久,夫妻矛盾、家庭磨擦都是正常的,不要一旦有了矛盾就拿老婆与表妹比,人比人气死人,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要以宽容心看待老婆。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试问你自己什么都好么?你老婆如果也拿你与别人比,难道找不出你的劣势和问题吗?再说,表妹与你异城而居,距离产生美,一旦表妹天天与你在一起,你还能觉得她什么都好么?能不产生矛盾和磨擦吗? 4、虽然法律许可,但你们依然是近亲。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你们是充许结婚的,因为你们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必须指出的是,即便如此,你们仍然属于近亲范畴,存在一定的生育后患。近亲(是指 3-4 代以内有***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近亲结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现痴呆、畸形儿和遗传病患者。这是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 以上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文在《真情天下》论坛点击过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