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说唱历史悠久,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艺术传统。先秦时期的倡优(又称俳优)表演可以说是民间说唱最早的萌芽,《礼记》、《国语》、《左传》都有记载,《史记·滑稽列传》中专门记载了优孟、优旃、淳于髡三位俳优善于调笑,用戏谑的形式向统治者进谏,最终被君王所接受,带有一定的滑稽表演的因素。
1957年在四川成都天回镇汉墓出土了汉代“说书俑”一件,1979年又在扬州邗江胡场一号西汉木椁墓中出土了木质“说书俑”两件,这几件说书俑神态逼肖,风趣形象,表明汉代在保留滑稽表演的同时已逐步向说书艺术迈进。
到了唐代说唱艺术正式形成,寺庙里和尚用来宣讲佛法经文的“变文”,可以说是民间说唱的直系祖先。为了吸引善男信女,“变文”讲经说法采取韵散结合的方法,有说有唱,图文并茂。除了讲唱佛经外,后来也用它演唱历史传说或民间故事,如敦煌石窟中发现的变文,就是唐至宋初“俗讲”的话本,其中的代表作有《伍子胥变文》、《李陵变文》、《王昭君变文》、《孟姜女变文》,它们直接影响了宋代的小说和讲史。
说唱艺术至宋代进入了繁荣期,商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都市的繁荣,出现了一批专业艺人,并且有了作艺的场所“勾栏”和“瓦舍”,各种说唱活动十分活跃。北宋的“诸宫调”、“合生”、“商谜”、“说浑话”,南宋的“像生”、“杂扮”、“陶真”及各种杂曲小调相当盛行。南宋诗人陆游诗《小舟近村三首》之三记述了宋代鼓书艺人的活动:“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从盲翁负鼓演唱蔡伯喈的故事中可知鼓书艺术流布之广。元代明代有词话、弹词、鼓词等说唱形式兴起。清中叶以后,由于社会经济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大型的鼓词讲唱逐渐为“摘唱”所代替,民间艺人出于生计所需,常将大部鼓词中的精华部分摘出单唱,这样,讲说部分压缩,成为纯粹的唱类曲种,“子弟书”就是由鼓词蜕变而来的形式之一。
新中国的成立,迎来了民间说唱发展的春天,它以其短小灵活,深刻有趣等特色而吸引着广大观众。进入新时期后,我国曲艺团体走出国门,到不少国家进行友好访问演出,受到外国观众的欢迎,这说明民间说唱正在走向世界,成为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 民间说唱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独自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1)、民间说唱为叙述体的口头文学,具有叙述性强的特点。它同代言体的民间小戏在表达方式上有明显的区别。民间说唱属于第三人称叙述体,叙述也叫“说表”、“表叙表唱”,即民间艺人以第三者的身份给观众说故事、唱故事、说笑话,同时要求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辅佐以适度的摹拟性的表演。有人把戏剧的表演称作是“现身中的说法”,而把说唱比喻为“说法中的现身”,意思是说,戏剧表演中“现身”,即扮演、摹拟是最主要的,“说法”即通过叙述阐明“法旨”则是辅助的;民间说唱则强调“说法”,是一种“表叙表唱为主,进退转换”为辅的艺术,“现身”即摹拟表演只不过是辅佐说唱使之更形象生动的一种手段而已。在戏剧表演中行当分明,生、旦、净、末、丑各扮一个角色,很少兼跨;而民间说唱的演唱者却是“一人多角,跳进跳出”,可谓“众生万相,皆备于我”,生旦净末丑,老虎狮子狗,全由艺人一张口说出,往往根据演唱中叙述的需要时而摹拟甲,时而摹拟乙,既可客观地介绍,也可暂时进入角色唱叙,十分灵活便当。
(2)、民间说唱演唱简便、灵活,具有轻便性。表现在说唱的作品短小精悍,演员少,道具简单,化妆也只是点缀,布景大可不必,它同群众见面,不受任何物质条件的限制,村头路日,街道巷尾,有台无台都可演,鼓板一打就开场,可以随时深入农村城镇演出,素有“文艺轻骑兵”之称。
(3)、民间说唱的语言朴素易懂,具有通俗性。说唱是语言艺术,以口头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言语的艺术处理,包括对口语的语音、语义、语调、节奏和韵律的处理,来唤起听众的想象,因此语言要求口语化,具有感染力,如山东快书《东岳庙》基本上是七字句,为“二、二、三”句型,但也间杂一些长句子,整散结合,句式灵活,非常接近生活中的活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