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影《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台词是:千万不要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
而我想再加一点补充的是,千万不要和你最好的朋友合租房子。
我和L小姐认识有很多年了,一、二、三、四……我们认识有十年了吧,从少女时期一直陪伴到成年,经历了升学、考高、毕业、工作,参与了对方人生中非常重要的十年,用现在已经泛滥的词形容彼此的关系就是:闺蜜。
刚开始合租的时候当然非常愉快了,毕竟相比一个人住或者与陌生人合租,当然是相熟的朋友住一起更好了。
我们可以一起到宜家逛大半天,只为买一张地毯,吃两块钱一根的雪糕;有空的时候一起去逛街或者健身房,再彼此调侃对方一个胖不了一个瘦不下来;有时候也会一起讨论职场和生活上的一些问题……
L小姐是一个非常敏感且容易受别人态度影响的人,一点也受不了别人的指责,与以前某个同事的过节,即使是在离职很久后依然会耿耿于怀。
而我呢,耐性不佳,脾气倒是不小,看到自己不惯的事情或者观点,恨不得一时三刻马上指出,以表示自己是正确的。
所以,当住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时候,摩擦就变得多起来,其实并不需要多大的事情,仅仅是一句玩笑话,或者柜台怎么摆放的问题,都可以产生矛盾。
有时候,你会埋怨我,我会埋怨你,咦,那个家伙真的是我认识了十年的人吗?
2、
从什么时候开始积累的矛盾已经无从考究了,只是某一天,我终于从天天加班的苦逼中抬起头来发现,L小姐好像有一段时间不讲话了。
试探地问一下,她也只是说加班多太累了。我这个人比较信奉没有什么事情是吃一顿不能解决的,于是,邀了另外一个好友来一起打火锅缓解一下氛围。
显然,L小姐是打定主意不理我的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依然我行我故,不言不语,我很是为我那一顿火锅感到受伤。
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是哪里的问题,是某一次的玩笑开过头,还是关于买不买化妆柜的分歧?接下来有一天,在我出门忘记带钥匙打电话给她不接后,我终于忍不住在微信上问她,到底我哪里开罪她了,不如大家摊开来讲。
L小姐只回了一句,你没有哪里开罪我,我只是不想跟你说话而已。
至此,我终于也明白到,我们的友情恐怕就这样了,我们的合租关系也必须到此为止了。
很快,我找好了房子,就搬了出去,结束了这为期十个月的合租生活,搬到新房子的那一刻,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
后来,我从友人那里得知她也搬走了,而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友谊的小船被打翻时有各种状况,有些人大打出手,有些人破口大骂,我也见过朋友和她合租的室友最后闹到几乎要打起来,总之,现场非常惨烈,一点也没有当初亲密的样子。
我和L小姐之间没有发生在明面上的撕逼,她是悄无声色地表达她的不满,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撕逼,以一种无声的方式,宣告这段友情走到了尽头。
3、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是合租的时候室友的哪些行为最让人受不了?底下的回答五花八门,什么不讲卫生,爱占小便宜,打扰休息甚至偷东西等等什么样的行为都有。
同样讨论的热火朝天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和舍友之间是不是塑料花姐妹情?问题底下的回答是各种撕逼,各种耍小心机,让人误以为走错宫心计的片场。
当时刷帖子的时候只是抱着八卦的心思在看,觉得怎么奇葩的人这么多,但回头想想,这些其实不就是我们身边最平凡不过的人吗?大家远远地看着的时候,觉得看谁都好,一旦住一起的时候,连再小的问题,也会无限放大。
我们在网上看热闹的时候,总以为别人的才是塑料花情谊,我们是坚不可破的。
李碧华曾经是这样形容爱情的:大概一千万人之中才有一双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化为蛾、蟑螂、蚊蚋、苍蝇、金龟子……就是化不成蝶,并无想象中的美丽。
其实对于友情而言也一样,大概一千万人中才有一对伯牙和钟子期,才能成就高山流水,其余的只能成为尘埃,成为杂草,或者在时光中消失殆尽。
成长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会让我们从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就像鲁迅先生在文章里提到的迅哥儿和闰土,少年时活泼天真的闰土,最终也变成了一个木讷且麻木的人,那些在一起的美好记忆也只能留在记忆中。
从我这十个月的亲身体验看来,大家最好还是不要和好朋友住一起,也许你觉得一个人会孤独,但合租会让你发现,两个住一起其实更难受。
如果已经住在一起的朋友,那么我建议大家,留意下平时两人之间有什么矛盾,尽量不要去触犯,不要觉得人家是熟人没事儿,就随意开玩笑或者挖苦对方,客气温和三分总是不会错的,不要高估了一段友情的抗压能力。
最后,有条件有机会的话,还是搬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