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针对的为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坚持协同推进,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
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积极性。
扩展资料
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
政府有关部门要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决定权。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百度百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百度百科-县管校聘